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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书法中的“骨力”及其表现

 砚耕迂叟 2017-07-11
摘要:“骨力”自古就颇为书法家所重视,但何谓“骨”?何.谓“力”?不同的书家对于骨与力的关系以及其重要性作出了各自不同的阐释。本文试从木牍、纸、碑三种材质综合这些作者的看法对这一问题作了一些论述。
  关键字:骨力;骨;力;劲瘦;筋骨
  “骨”,作名词时指骨骼,即人与动物肢体中坚硬的组织部分。但还有另外一层意思,就是品质、气概,常言“骨气”“傲骨”即指此。书法中引入“骨”,不但是有品质,有气概之意,还包含“力”――“骨”中含力。骨与力相组合,意在强调力。《晋书・王献之传》中曰:“时议者以为羲之草隶,江左中朝莫有及者。献之骨力远不及父,而颇有媚趣。”此句表明王羲之字中含力大于王献之。字中“力”由笔力体现,故此王羲之还留下“入木三分”的美誉。
  “力”大致有二层解释:①力量,力气。这种力在我们生活中无所不在,从提拿东西需要力到体育竞技的体操、举重等,都是力量的体现。②物体间的相互作用叫力。如宇宙中的万有引力。而书法中的“力”除了有物理性之外,还蕴含精神力量。书法中的“力”是笔墨技巧表现的一种美,也是人们在长期的生活当中不断积累形成的一种对书法审美上的追求。除了笔锋对纸的压力和摩擦力的物理上的力还包括创作者精神上的“力”。明朝赵宦光在《寒山帚谈》中对“力”作了解释:
  “何为力量?同是刚劲之称”。同时,他不但对“力”作出了解释,还对力的大小作了进一步的论述:“深浅粗细从可分也,力浅量细,力易量难。露筋骨为力,藏筋骨为量,无筋骨为弱,急疾偏锋为露,正锋不滞为藏,柔媚婉转日弱。”
  “骨力”一词可追溯至东晋卫夫人《笔阵图》,其中阐述了“骨”与“力”的关系。“下笔点画波撇屈曲,皆需尽一身之力而送之。”这是创作者与笔的关系。创作主体在创作时,每一笔每一画,都要用“一身之力而送之”。“善笔力者多骨,不善笔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骨者谓之墨猪,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病。”这是体现笔力与字之间的联系。善用笔力的人在字中体现为“多骨”;不善用笔力者,点画之间显得软弱无力,甚至臃肿肥大,称为“墨猪”。但并非力越大越好,卫夫人推崇“多力”但也需“微肉”,“多力”与“微肉”组合作用的结果是为“圣”,相反则是“病”。明朝汤临初支持此观点,并以此观点来批评时人:
  “不知骨生于笔,肉成于墨,笔墨不可相离,骨肉何所分别?人多不悟作书之法,乃留意于枯槁生硬以示骨,效丑于浓重以见肉,二者不可得兼并一体而失之。”(《书指》)骨从笔出,肉从墨出,既然笔与墨不可分离,那么骨肉也同样不可须臾分开。汤临初批评时人,不清楚骨肉的来源及关系,以“枯槁生硬”体现“骨感”,以浓墨来表现“肉”。如果骨肉不可兼得,失其中之一者便是“病”。
  为何书家要如此强调“骨力”呢?南宋赵孟坚在《论书法》中说:“骨格者,书法之祖也。”赵孟坚把“骨”推至“书法之祖”的地位。可见“骨力”在书法中的地位是不可忽视的。明朝赵宦光《寒山帚谈》中也说到相同的观点:“字法恶无骨”。赵宦光又言:“气象豪逸,。求其骨力”。气象大小、豪迈与否,取决于“骨力”。骨力是大多书家所追求的,但并非易事。明朝李日华在《竹懒书论》就感慨道:“知书道断在神骨,未可以功力意态取也。”书重在神骨,但并非单靠功力和形态就足够了。清朝刘熙载在《书概》中也谈到“骨力”的重要性。“书之要,统于‘骨气’二字。骨力而日洞达者,中透为洞,边透为达。洞达则字之疏密肥瘦皆善,否则皆病。字有骨敢之力骨也;有含忍之力,筋也。”刘熙载阐述了通过执笔的方式不一样,可得到不同的效果。“用骨得骨,故取指实;用筋得筋,故取腕悬。”
  清朝杨宾《大瓢偶笔》中言:“书贵有骨,然骨存其人,非可强而致也。六朝以前无论已,唐后如欧、褚、徐、张、颜、柳、范、蔡、欧、苏、黄、米、朱、文诸公书,皆以其人相似,绝无软熟妩媚之态。钟绍京、蔡京、赵松雪辈书,未尝不佳,而骨则微矣。”“骨力”在书法中不可或缺,大凡成名成家者,在字中都有体现,只是表现的方式有别而已。如宋徽宗瘦金体,将“骨力”体现得直截了当;而像《礼器碑》这样的碑刻字体,经历史风雨的洗礼,力的体现给我们的是更多的想象空间。也有似赵孟燎绵里藏针似的“力”。人们在评论各种版本的《兰亭》时,大多以为《定武兰亭》以骨取胜,
  《褚摹兰亭》以姿取胜,而《颍井兰亭》则以筋取胜。《颍井兰亭》言其锐利,“细筋入骨如秋鹰”。
  (杨宾《大瓢偶笔》引无名氏语)《定武兰亭》与《颍井兰亭》都突出骨力。书写者在临摹《兰亭序》时,不忘追求“书贵有骨”的精神。
  以下列举以木牍、纸本、石碑等不同材质表现的作者对“骨力”的诸种诠释。
  《武威仪礼汉简》写于木牍之上,简长55.5-56,0.75cm,厚0.28cm,每简一般容六十字。大部分汉简都有粗糙、草率、信手拈来之特点,但此简却有很高的书法美学价值。虽经历将近两千年历史,但墨迹依然清晰可见。在还不到一厘米宽的木牍上,手指一动,就完成一笔,因此在对“力”的表达上体现出直接性,宛如赤裸裸的大卫像一样,毫无遮拦,一览无遗。作者在于钧一发之间,手腕一抖,笔到所想之处,分毫不差,气势在万马奔腾之中,如快剑斩阵,快、准、狠,一气呵成,极其爽快。
  将“力”在书法中表现到极致的可推宋徽宗赵佶。宋徽宗怠于国政,但在书画上的造诣可谓一代大家。其书法源自褚遂良、薛稷t薛曜、黄庭坚而变其法,以劲瘦著称,自成一家,号“瘦金体”。‘瘦金体’本为‘瘦筋体’以‘金’易‘筋’是对
  ‘御书’的尊重”。在宋徽宗传世的《千字文》《欲借风霜二诗帖》等作品中,可窥见其“力”的表现。
  《千字文》,宋徽宗年仅二十三岁时书之,纵观如一根根钢丝错落有致地散落在纸面上,通篇看似粗细一致,但细观之,仍有粗细变化。在对端点、折点、折笔和一些短促笔画上的重点突出,显出劲挺的筋骨。对于撇、捺和一些长笔画则充分舒展,加之以硬毫笔书之,笔毫弹力尽显,铁画银钩,“金缕”相衔,疏朗骨感,从中融入行书笔势,气韵流畅飘逸,字字清劲严整,通篇整饬有序。“故千文线条如张弓之弦,其形曲折,而其势如脱兔之迅捷,稍转即逝,得薛曜之劲而绚丽过之。”(陈振濂语)《欲借风霜二诗帖》瘦劲、挺拔、舒展、道丽的特点与《千字文》相差无几,但在结体和用笔上较之《千字文》更加纯熟。
  我们再看看《礼器碑》,此碑立于东汉永寿二年(公元156年),石在山东曲阜孔庙。清王澍《虚舟题跋》评云:“隶法以汉为奇,每碑各出一奇,莫有同者;而此碑尤为奇绝,瘦劲如铁,变化若龙,一字一奇,不可端倪。”王澍评《礼器碑》除了其它特点之外,用了“瘦劲如铁”这样概括、明了的言语突出
  《礼器碑》“力”的特点。又云“碑文矜练以全力赴之,故力出字外”。功力不仅在字中,在字外是必不可少的。与其他汉碑相比,此碑笔画较细,然细而不弱,如铁画银钩,方而劲健。学习汉碑之人,欲下笔劲挺有力,可推此碑学之。
  综上所述,“骨力”在中国书法的艺术表现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古人论书,尽管对此言人人殊,但无不以此为圭臬。对于“骨力”的强调和深入的研究,无疑还将作为书法艺术在传承的基础上继续发展的一个重点。
  参考文献:
  1.《中国书法理论经典》杨素芳.后东.1998年.河北人民出版..
  2.《明清书法论文选》崔尔平选编.1993年.上海书店出版社.
  3.《中国书法史・魏晋南北朝卷》刘涛著2009年04f1.江苏教育出版社.
  4.《现代汉语词典》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2005年06,t]商务印书馆.
  5.《中国书法史》沃兴华著2009年08)2.湖南美术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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