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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人恶即是恶疾之甚祸且作

 不惜身命利有情 2017-07-12
扬人恶 即是恶 疾之甚 祸且作
孔子说:“到处说别人不好,这是小人所为啊!”
(《孔子家语·辩证第十四》扬人之恶,斯为小人。)
《格言别录》中说:“最大的祸事莫过于说人家的不是。”
(《格言别录》祸莫大于言人之非。)
【注释】扬:传播。恶:1.坏,不好。2.犯罪的事,极坏的行为。即:那就是。疾:1.急剧而猛烈。2.憎恶,怨恨。甚:1.厉害,严重。2.过分。且:将要。作:产生,兴起。
【解读一】到处宣扬别人不好,本身就是一种不好的品行,如果宣扬得太急太过分的话,就会给自己或他人招来灾祸的。(在这里“疾”做“急剧而猛烈”讲,如“疾风暴雨”。)
通俗点的解释就是:不说人好,好卖人赖,本身就是一种恶。卖人赖太过头的话会给自己招灾惹祸的。有的人很讨厌人的,喜欢到处说人不好,逮住机会就说某人某人怎么怎么不好了,没有机会创造机会也要说某人某人怎么怎么不好了,那张嘴除了吃饭就是当喇叭用了!有时很不巧的是,小喇叭正广播着,却被人逮个正着:“你说谁呢?你再说一句试试?!”小喇叭立刻就停止广播了,或被人打得没法广播了!
子贡曾问老师孔子,君子有什么令他讨厌的事情吗?孔子说有,第一个就说君子讨厌说别人不好的人。
(《论语·阳货》子贡曰:“君子亦有恶乎?”子曰:“有恶。恶称人之恶者。”)
《菜根谭》中说:“指责别人的不良行径时,不要太严厉,要考虑人家心理上是否承受得住。”
(《菜根谭》攻人之恶毋太严,要思其堪受。)
《朱子童蒙须知》中教育孩子:“凡听到别人做事有不好的地方,下至仆人们的违过,应该替他们掩饰,不要随意去说它。对于他人的过错,最好是跟他本人直说或委婉地说,使其知道后改正。”
(《朱子童蒙须知·语言步趋第二》凡闻人所为不善,下至婢仆违过,宜且包藏,不应便尔声言。当相告语,使其知改。)
人性中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这个世上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总是好中掺杂着坏,坏中掺杂着好。对于他人,德行好的人总是“扬善隐恶”,说人家好的,不说人家不好的;而德行差的人总是“隐善扬恶”,不说人家好的,专说人家不好
的。
这个世上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有的人某些方面来看还差不多,某些方面来看就差太多了;有的人不牵扯到自己利益时还差不多;一牵扯到自己利益时,就差太远了!
北宋重臣韩琦说:“小人不必到远处寻找,三户人家中就有一家。应当寻求对付小人的办法。知道他是小人,就用对待小人的方式对待他。更不要跟他计较,如果跟他计较,自己就变成了小人了。”
(《韩忠献公遗事》公谓小人不可求远也。三家村中亦有一家,当求其处之之理,知其为小人,以小人处之,更不可校,如校之则自小矣。)
其实,对于他人,知道他是啥样的人,知道他对别人怎样,对自己怎样,心里有数就行了,没必要去跟他较真、去说他,说出来于人于己都不利!
对于有好有坏,有时好有时坏的人,当看到他的坏时念念他的好,就不想去说他什么了。因为你说完他的坏,再见到他的好时,心里就不得劲了,毕竟还要打交道嘛。对于心肠坏得发黑的人,心里一句“鳖玩意儿!”,不把他当人看就行了!
有的恶人是说不得的,人家整天就是琢磨人的,你不知道他有多毒,也想象不出他有多毒,他做出来的事毒得是你想象不到的,看着人模人样的,心却跟畜生一样,甚至连畜生都不如。
再说了,有些恶人做事不仅毒得很,而且阴得很,人家玩阴的,你玩明的,那岂不是你在光天化日下,人家在黑暗角落里,黑暗角落里再给你放一枪,你躲得过去吗?
再说了,有些恶人闹不清是手中握有整人秘籍“葵花宝典”,还是上西天取过“整人真经”?人家怎么一招接着一招那么狠呢?你功夫不够,尚待修炼才能与之斗啊;“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你尚未“修道”,何来“道高一丈”盖翻他?
令人感慨的是:一个人做一件坏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都在做坏事。人家是做坏事上瘾,坏事做成非常有成就感,就像贼偷东西一样,偷到手非常有成就感。坏人修炼到这种程度,也真是服了。有道是,“天道无亲,常与善人”,走着瞧吧。
【解读二】到处宣扬别人不好,本身就是一种不好的品行,恨一个人如果太过的话,会给自己或他人招来灾祸的。(在这里,“疾”做“憎恶,怨恨”讲,如“嫉恶如仇”。)
孔子说:“一个人坏,恨他太过的话,会出事的。”
(《论语·泰伯》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
仇恨之心怒火燃烧,容易让人丧失理智。只要能解恨,不顾一切,不计后果。不是吗?不少好人因为痛恨坏人所做的恶事,产生极强的报复心理,甚至于搭上了性命。无辜的农民受村霸欺压太甚,铤而走险,杀死村霸,自己也受到了法律的惩处;无辜的职员受上司欺压太甚,失去理智,同归于尽。这种拿性命做代价,鱼死网破的精神不值得称道啊!有很多复仇之事做得太过,反而是坏人把好人送进了监狱,这种鱼死了网却没破,很令人扼腕叹息啊!
清朝著名大臣魏环溪说:“一味地痛恨坏人所做的恶事,十有八九是小人给君子带来灾祸。”
(《魏环溪寒松堂集》一味疾人之恶,小人之祸君子者,十有八九。)
好汉不吃眼前亏,常言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小人报仇,从早到晚”,小人物才一天到晚咬牙切齿地寻思着报仇呢,结果可能越来越倒霉;君子是有城府的,当身处弱势,暂时无力与之抗衡时,则逆境中求生存,此仇非不报也,乃时候未到也。时候一到,一切都报!时间是最好的强弱势转换器。
人活在这个世上,首先要学会一个“忍”字。常言道:“好鞋不踩臭狗屎”,当你心恨难平想干点什么时,要考虑清楚,一半的可能是该倒霉的倒霉了,还有一半的可能是自己倒霉了,或自己更倒霉了。
这世上说有公道也没公道,说没公道也有公道。我们还没生活在坏人永远当道,好人永远受气的世道里。坏人当道,好人受气不过是暂时的,只不过是时间长短问题。这个世道也不是什么好人就永远应该逆来顺受、忍气吞声的世道,人坏,你可以尽着他作,作够了,自然会有人收拾他的!不是有句俗话:“别看今天闹得欢,小心将来拉清单!”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有些事,不是一时半会儿能解决的,越是难事,越需要时间去解决。国家惩治贪官,打黑除霸还不是一时半会儿能解决的,还需要周密部署、需要时间呢,何况我们小老百姓呢?对于恶人,有时需要静静地耐心等待,耐心地等待时机的变化。有意思的是,“恶人自有恶人磨”,有时你还在“山重水复疑无路”呢,却“柳暗花明又一村”了,不知从哪儿又冒出个坏人闪亮登场了,去收拾他了。坏人嘛,得罪的人不止你一个,别着急,慢慢来吧!慢慢来是有时还需要这些恶人把恶越积越多,跟滚雪球一样,滚到后来,他自己就收不住场了,自己就完蛋了。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喜欢看戏的人都知道,好戏总是在后面,且有些人是陪着你来精彩人生的。
《礼记·曲礼上》上说:“很毋求胜”,意思是:“与人争执不必追求胜利”,别着急,“老天自有安排”!(很:争讼。)
老祖宗非常聪明,深知量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引发质的变化,所谓“量变引发质变”,坏人的恶积累多了,自己就会给自己带来找死“质”的飞跃。要不然《左传》中说:“坏事干多了,必然是自己找死。别着急,等着瞧吧。”
(《左传·隐公元年》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有道是:“上天造的孽,还可以躲得掉;自己造的孽,想活也活不成。”
(《孟子·公孙丑上》天做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母亲为保护儿子,仇恨埋心里,多年隐忍不说
王大将军(王敦)抓了司马愍王,夜里派遣王世将把司马愍王装在车里给杀害了,当时人们并不知道事情的真相。就是司马愍王的家人也不全知道,而司马无忌兄弟年纪还小。王胡之(王世将的儿子)和司马无忌长大后互相很亲近,有一次王胡之和司马无忌一起玩,司马无忌进屋告诉母亲,请母亲为他们准备吃的东西。母亲流着泪说:“王敦以前肆意残害你的父亲,借王世将的手把你父亲杀了。我之所以这么多年不告诉你,是因为王家势力太大,你们兄弟还小,我不想让这件事声张开来,是为了避祸啊!”无忌听了惊讶得号啕大哭,拔出刀来跑了出去,此时王胡之已经走远了。
(《世说新语·仇隙第三十六》王大将军执司马愍王,夜遣世将载王于车而杀之,当时不尽知也,虽愍王家亦未之皆悉,而无忌兄弟皆稚。王胡之与无忌长甚相昵,胡之尝共游,无忌入告母,请为馔。母流涕曰:“王敦昔肆酷汝父,假手世将。吾所以积年不告汝者,王氏门强,汝兄弟尚幼,不欲使此声著,盖以避祸耳。”无忌惊号,抽刃而出,胡之去已远。)
司马无忌的母亲很明智,儿子还小,保护儿子才是最重要的,丈夫已经没了,不能把儿子再搭进去了。
动物也会隐忍,敌强我弱的时候不玩命
清朝著名大臣及学者纪晓岚在一篇文章中说:“我八岁时,听保姆丁妈说:某家有头母牛,因瘸腿不能耕地,便卖给了附近的屠户。母牛生的牛犊刚断奶,看见宰杀母牛,哞哞叫了好几天。后来它见了这个屠夫便跑,奔跑不及便趴在地上发抖,好像哀求饶命的样子。有时屠夫故意哈哈大笑地撵着小牛犊玩,并不把它当回事。小牛犊渐渐长大了,已经很壮健了,却还像小时侯那么怕屠夫。可是等它的角长到坚硬锋利时,便瞅准屠夫在凳子上侧卧的时机,用角一下子就把屠夫的心脏刺穿了,随即急忙跑了。”
在文章中,纪晓岚分析此事说:“我认为牛犊报仇的心情是可取的,当初它知道力气胜不过对方,便故意藏起了锋芒,隐忍着以求势均力敌的那一天。它这种复仇的心态和方式不仅有孝道,而且还很聪明。”
(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卷二十四》余八岁时,闻保母丁媪言:某家有牸牛,跛不任耕,乃鬻诸比邻屠肆。其犊甫离乳,视宰割其母,牟牟鸣数日。后见屠者即奔避,奔避不及,则伏地战栗,若乞命状。屠者或故逐之,以资笑噱,不以为意也。犊渐长,甚壮健,畏屠者如初。及角既坚利,乃伺屠者侧卧凳上,一触而贯其心,遽驰去。……余则取犊有复仇之心,知力弗胜,故匿其锋,隐忍以求一当。非徒孝也,抑亦智焉。)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祸且作”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给自己带来灾祸,另一方面是给他人带来灾祸。
据报纸上说,有一个十七岁的少女,因在超市里偷东西,被超市保安抓住了,要罚款,她拿不出那么多钱来,于是保安就揪着她的衣领把她拖出店外游街示众,第二天,这个女孩自觉以后再无颜见人,就服毒自杀了。
女孩偷东西固然不对,是一种“恶”,但保安把她拉出去游街示众就更不对了,如此“扬人恶”,把人弄得这么不堪,才导致了“祸”的发生。
对于超市方面,既赔付了女孩大笔医药费和丧葬费,又损害了超市的声誉,难道不也是一种“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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