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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牛逼而有趣的判决书

 山爷wzs0718 2017-07-15

自由思想,独立思考,崇尚理性

 

 

一份牛逼而有趣的判决书

 

                                                     |木虫

 

现在,在美国最高法院里,唯一一个全身塑像是大法官马歇尔。

 

马歇尔是美国最高法院第四任首席大法官。该人之所以受到美国人民和法律界的一致尊重,源于一份牛逼而有趣的的判决书。这份牛逼又有趣的判决书源于一起诉讼案件。

 

——1801年,美国第二任总统亚当斯离任时,任命了42名联邦法官,但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其中14名法官的任命文件在总统签署后,没有发出去。当时,继任的总统杰斐逊了解这一情况后,当即命令国务卿麦迪逊扣下这些任命文件,不再下发(实际是违法的)。

 

17人中,一名叫马伯里的庄园主,羞怒之下,一纸诉状将麦迪逊告上最高法院。

 

接到诉状的大法官马歇尔,陷入左右为难,必输无疑的两难困境。为什么说是左右为难呢?一方面,如果最高法院判决麦迪逊依法下达任命书,麦迪逊因有身为总统兼三军总司令的杰斐逊撑腰,必然不予理会。判决比定是一纸空文,只能使最高法院的声誉受损。另一方面,如果判决马伯里败诉,那么,就是颠倒黑白,是非不分,最高法院的声誉必然受到更大的伤害。为此,马歇尔经过苦思冥想,终于憋出一个万全之策!

 

首先,马歇尔判决麦迪逊违法,因为,无辜扣押总统签署过的任命书,显然是违法的。其次,判决要求,原告马伯里应该按着宪法规定,从基层法院起诉,然后逐级打官司,最后才能到最高法院。那时候,最高法院才能做出终审判决(实际是扯了一个皮)。

 

然而,马伯里的律师则坚持认为,逐级打官司不对。因为,《1789年司法条例》第十三款规定,最高法院不仅有权受理该案,而且有权向政府官员发出执行令。不想,这正中马歇尔下怀,马歇尔就在这里等着律师呢!

 

原来,马歇尔认为,根据《1789年司法条例》有关规定,最高法院确实有权受理该案,也有权向政府官员下达执行令,可是《1789年司法条例》第十三款是和美国《宪法》相抵触的。据此,马歇尔立即判决宣布:《1789年司法条例》第十三款因为违宪而被取消。

 

因为,美国的法律体系是成文法和判例法结合的体系。所以,通过该判例实际是向全国宣布,不论行政机关的行政条例,还是立法机关的立法行为,凡是经过法院审查,违反宪法的,一律可以判决取消。该判例被美国各级法院援引不下百余次,有效地维护了宪法的尊严。

 

马歇尔审时度势,抓住机会,利用矛盾,一战成圣。一方面总统杰斐逊,国务卿麦迪逊有苦难言,人家马歇尔主动限制自己的权力,是为了不给咱们制造麻烦,你怎么能提出反对意见呢?一方面是原告马伯里被判有理,维护了法律和高法的尊严。但是,最高法让他根据宪法规定逐级打官司,避免了自己发出不能执行的执行令。

 

最有意义的是通过这个判决,美国司法系统正式成为三权鼎立中的一权。成为能够制约立法和行政机关的一支强大力量!为美国社会的公平、正义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成果!法院可以审查一切违反宪法的法律、法规!比如,宪法规定言论自由,就不能再制定任何限制言论的其它法律、法规和规定。

 

聪明的马伯里已经看出其中的猫腻,既然自己胜了官司,也不差那个乌纱帽。于是,自动撤诉,到某银行当自己的总裁去了!

2017.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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