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附件
文理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分细则 一、英语成绩(最高10分)记分准则:英语六级优秀或≥550分:10分,六级通过或≥425分:8分,一次性通过学位英语:8分,其它:0。 二、学习成绩(最高70分)记分公式:分值 = 70 ×(排名成绩)÷100。 三、社会实践项(最高10分)记分说明: 1、“三支一扶”经历或在校期间到艰苦地区支教服务连续4个月以上,该项记10分; 2、参加扬帆计划,校内担任兼职辅导员、行政管理岗位助理,根据工作实绩加0.5-2.5分/学期;参加扬帆计划其它岗位锻炼的,根据表现加0.2-2.5分/学期; 3、担任班长或为研究生党建工作有实质贡献者酌情加0.1-1分/学期; 4、参加学校社团记0.1分,担任主要骨干记0.5分,作为骨干承办大型活动记2分; 5、志愿者活动0.05分/ 8小时,该单项不超过2分,做出突出贡献的记10分; 6、参加学校组织的假期社会实践记0.5分,获奖或作为项目召集人可得1-2分; 7、参加上述项目外的公益类社会活动或为学校赢得荣誉的社会实践,酌情加分。 四、奖励分 1、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10分,二等奖 8 分,三等奖6分,成功参赛奖2分; 2、“挑战杯”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国)10、8、6;(市)8、6、4;(校)4、3、2分; 3、上海市创新基地学术论坛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鼓励奖2 分; 4、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4分;三好积极分子 2分; 5、校三八红旗手4分; 6、主持的科研项目。校级项目(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等)申请并开展相关工作:0.5分(申请之后未实质性开展相关工作的不加分),通过中期检查(或完成核心指标):3分,结题:5分;市级及以上级别项目,立项:2分,通过中期检查:6分,结题:8分;国家级,立项:5分,通过中间检查:10分,结项:20分。科研项目产生论文、奖项等成果可另行计分。 7、学校专利竞赛:发明组:金奖 4分,银奖3分,铜奖2分;实用新型组和外观设计组:金奖2分,银奖1.5分,铜奖1分; 8、其他校级奖励:研究生辩论赛、篮球赛等冠军、亚军、季军,(校)2、1 、0.5分; 9、特殊情况加分事宜,由文理学院评审工作小组酌处。 10、 此实施细则由文理学院负责解释。
文理学院 2017-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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