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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doc网文摘手

 鹿茸图书馆 2017-07-19

六、附件

 

 

上海海事大学文理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定打分表

姓名:              学号:              专业:               导师: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得分

评价人

备注

道德品质
10分

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

5

 

辅导员签名:

 

组织纪律、集体主义观念

5

 

 

社会实践
10分

响应国家号召或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及与所学专业相关的社会实践

10

 

 

课程学习
80分

英语成绩

10

 

科研秘书签名:

 

学习成绩

70

 

 

奖励分

获奖学金情况

2-10

 

 

SCI/SSCI检索期刊论文

20分/篇(见刊,附检索证明)

 

独署加分系数为1.0;两位作者的第1-2参与者加分系数依次为0.7、0.3;合作完成者的第1-3名参与者加分系数依次为0.5、0.3、0.2;导师不计入排名;第4名参与者及以上不计。

15分/篇(录用通知)

 

EI检索期刊论文

12分/篇(见刊,附检索证明)

 

10分/篇(录用通知)

 

中文权威期刊(CSCD/CSSCI)论文

8分/篇(见刊,附检索证明)

 

5分/篇(录用通知)

 

外文期刊/SCI、SSCI、SCIE会议论文/《上海海事大学学报》上发表的论文

6分/篇(见刊,附检索证明)

 

4分/篇(录用通知)

 

北大版核心期刊/EI会议论文

5分/篇(见刊)

 

3分/篇(录用通知)

 

在本专业的一般刊物公开发表论文(最高不超过2分)

2分/篇(见刊)

 

1分/篇(录用通知)

 

主持的科研项目

0.5—5/项(校级,进度证明)

 

 

2-8分/项(市级,进度证明)

 

 

5-20分/项(国家级)

 

 

入选上海市优秀毕业论文培育计划并按期开展

15

 

 

拥有发明专利证书

12分/本

 

独署加分系数为1.0,合作完成者的第1-5名参与者加分系数依次为0.8、0.6、0.4、0.2、0.1

拥有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最高不超过4分)

2分/本

 

申请发明专利并进入实审

6分/项   

 

申请发明专利并拥有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最高不超过4分)

1分/份

 

获国家级奖励 单项最高

10-50

 

 

获市级奖励 单项最高

8

 

 

获校级奖励 单项最高

4

 

 

获学院级奖励 单项最高

2

 

 

合计总分

 

 

 

文理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分细则

一、英语成绩(最高10分)记分准则:英语六级优秀或≥550分:10分,六级通过或≥425分:8分,一次性通过学位英语:8分,其它:0。

二、学习成绩(最高70分)记分公式:分值 =  70 ×(排名成绩)÷100。

三、社会实践项(最高10分)记分说明:

1、“三支一扶”经历或在校期间到艰苦地区支教服务连续4个月以上,该项记10分;

2、参加扬帆计划,校内担任兼职辅导员、行政管理岗位助理,根据工作实绩加0.5-2.5分/学期;参加扬帆计划其它岗位锻炼的,根据表现加0.2-2.5分/学期;

3、担任班长或为研究生党建工作有实质贡献者酌情加0.1-1分/学期;

4、参加学校社团记0.1分,担任主要骨干记0.5分,作为骨干承办大型活动记2分;

5、志愿者活动0.05分/ 8小时,该单项不超过2分,做出突出贡献的记10分;

6、参加学校组织的假期社会实践记0.5分,获奖或作为项目召集人可得1-2分;

7、参加上述项目外的公益类社会活动或为学校赢得荣誉的社会实践,酌情加分。

四、奖励分

1、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10分,二等奖 8 分,三等奖6分,成功参赛奖2分;

2、“挑战杯”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国)10、8、6;(市)8、6、4;(校)4、3、2分;

3、上海市创新基地学术论坛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鼓励奖2 分;

4、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4分;三好积极分子 2分;

5、校三八红旗手4分;

6、主持的科研项目。校级项目(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等)申请并开展相关工作:0.5分(申请之后未实质性开展相关工作的不加分),通过中期检查(或完成核心指标):3分,结题:5分;市级及以上级别项目,立项:2分,通过中期检查:6分,结题:8分;国家级,立项:5分,通过中间检查:10分,结项:20分。科研项目产生论文、奖项等成果可另行计分。

7、学校专利竞赛:发明组:金奖 4分,银奖3分,铜奖2分;实用新型组和外观设计组:金奖2分,银奖1.5分,铜奖1分;

8、其他校级奖励:研究生辩论赛、篮球赛等冠军、亚军、季军,(校)2、1 、0.5分;

9、特殊情况加分事宜,由文理学院评审工作小组酌处。

10

此实施细则由文理学院负责解释。                                                       

                                                 

文理学院
2017-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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