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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保险

 仓汉码头 2017-07-20
友邦保险:正在沦落成一家没有良知的黑心保险公司!(转载)
经济论坛

友邦上下齐心协力,面临危机共渡难关

从1992年友邦保险进入中国上海至今,己经走过了19年的历程。这也是当年第一家获许在中国大陆经营保险业务的外资保险公司。目前,友邦保险在中国大陆的业务范围已经扩展到北京市、深圳市、广东省和江苏省。作为第一家将保险营销员制度引进国内的保险公司,友邦保险建立了专业的保险营销员队伍,并通过多元化销售渠道,为客户提供一系列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产品。

提到友邦保险,不能不提到其曾经的母公司美国国际集团(AIG),但在2008年9月16日这一天,美国国际集团(AIG)因持有许多信用已经违约的到期合约而被调低其信用评级,该保险集团陷入了一场清偿危机。 在美国国际集团(AIG)证实其已经无法找到愿意为它提供贷款、拯救它避免破产的出借人的情况下,联储局应AIG要求,两次共向AIG提供高达1228亿美元的同业信贷融资便利服务,条件是获取AIG 79.9%的权益性资本,并有权对之前已经发行的普通股、优先股暂停派发红利或股息。

因为母公司的拖累,严重削弱了AIA市场的领先地位,其后AIG决定分拆亚洲业务,并筹划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为此在公司上下齐心协力的努力下,2010年初AIA的各项业绩指标开始稳步回升。可是,正当上市筹划紧锣密鼓的进行,前景己现转机的时候,整个上市筹划却被英国保诚在2010年年中提出的收购建议打乱了。

由于种种原因,虽然英国保诚的收购最后以撤回告终,但却失去了2010年上半年好不容易在齐心协力下获得的良好经营势头。

在英国保诚撤回收购后,AIA重启上市筹备程序,终于在2010年10月29日重新上市。上市后的美国国际集团的持股量减少至33%,也因此消除了AIA诸多日后发展与管理的不明朗的因素,更重要的是各项业务指标又在友邦保险业务同仁的努力下重上轨道。

对于这一次又一次的磨难与挫折,可以说是对友邦保险一记又一记沉重打击,但是,不管是在亚洲,在香港,还是在整个中国区的全体友邦保险的伙伴们,真可谓万众一心,硬是撑住了这样一家摇摇欲坠、风雨飘摇的公司,使其东山再起,傲视群雄!应该说整个友邦保险的内外勤同仁们功不可没!所有友邦中国区的业务同仁们功不可没!

改头换面今非昔比,曾经精英末路穷途

转眼,友邦保险己上市一周年了,可是谁知道在这一年中,在友邦保险中国区都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呢?

先来看看一波三折后的友邦保险(AIA),上市后,此前传闻的前保诚集团高管、原信诚人寿CEO陈嘉虎加盟了AIA,走马上任。

陈嘉虎何许人也?

陈嘉虎被称是亚洲保险业元老级人物。大学毕业即投身于当时尚不被看好的保险业,至今已在寿险界服务26年。

翻开陈嘉虎的履历表,有一段经历比较有趣。陈嘉虎大学毕业后的首三年曾服务于AIA,并创下两项记录:最快升级的职员(九个月的时间升任副经理)、1988年以一年时间完成美国寿险管理学院院士资格并以全科特优成绩毕业。

陈嘉虎是在信诚人寿成立后的第三年担任信诚人寿北京分公司总经理,两年后,调至保诚保险马来西亚公司任CEO,2008年3月出任信诚人寿CEO,直至2010年7月初提出辞职。辞职后信诚人寿表示,陈嘉虎的离职是个人原因。据信诚人寿一位内部人士认为,其离职应该是内外因交织的结果,离职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股东与外籍经理人在理念上不同,对业绩也不太满意而导致的。

在AIA即将上市的这个时点上,陈嘉虎带着他在亚太区、中国区市场丰富的从业经验再次重回AIA,显然是友邦保险的董事们希望能通过陈嘉虎来实现“亚洲高增长”经营理念。而陈嘉虎此次空降AIA,主要是负责友邦保险在亚洲地区的代理人项目,目前该项目正在中国市场试点。

正是这位前信诚人寿的CEO,希望一改友邦保险的企业文化和风格,让友邦保险的代理人成为其建功立业的试验田。

在这里,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陈嘉虎要将友邦中国市场作为其亚洲地区代理人的试点呢?其实是有原因的。

众所周知,在亚洲地区,特别是香港的保险代理体制,是早己成熟的代理人体制,而且有着良好的管理与市场约束机制,要想在这样一个成熟的市场来做试验,不仅是他还不够资格来改变或影响香港友邦现有营销团队的经营模式和根深蒂固的组织架构,更是因为在香港的各大营销团队中美国友邦的企业文化己深深植根在各大主管与代理人的心里,如果想改变这种现状,对于陈嘉虎来说显然是不可能的;而在中国,从美国友邦1992年将代理人体制带入中国以来,一直都在摸索中前行,不成熟的市场监管、不完善的营销体制、不健全的行业规范及不合理的佣金收入标准,加上各自为政代理人团队,都让这位在保险行业打拼26年之久的“保险业元老”如鱼得水。自然而然,他要把自己的理念灌输给这些曾经为友邦的生死而打拼过的中国区的保险营销员们,他要让原有的美国友邦的企业文化改变成另一种模式,让他们成为自己保险职业深涯中一块“特别的良田”。

巧立名目强化考核,无情无意喜新厌旧

即然是试验,就必须要有被试验的对象,就必须要有人为试验而付出代价,而这种代价,对于一直在友邦保险工作的营销员来说却是惨不忍睹的。以友邦保险深圳分公司为例,2008年底,整个深圳分公司拥有的保险营销员人数约为5000人,到2010年底,只剩下2600人左右,时至2011年年中,加上常年的不断招聘,总营销员人数也不足3000人。可以想像,这其中都是经历金融危机之后共同打拼的保险营销员,而且很多都是从业5年以上、有些甚至是辛苦从业十年以上的营销员……难怪很多仍在友邦工作的资深营销员在谈到友邦保险的变化时,都会深有感触的说:友邦变了,不仅仅是营销员的待遇变了,更重要的是企业文化都在发生着惊人的变化!

毋庸置疑,营销员是友邦保险业绩增长最重要的因素,为什么却有这么多的营销员离开公司呢?为什么这些人,在友邦保险面临严重的金融危机的时候没有离开,为什么在友邦保险遭遇一次一次困境,面临一次一次低谷的时候能够坚守着自己的公司,像坚守着一份信仰一样的留了下来,却在危机过去之后,却在公司上市之后悄然离开了呢?真的是他们心甘情愿离开的吗?他们的离开,让自己损失了什么?让公司损失了什么?而对于这样一家素以良好信誉著称的保险公司,素以营销员为主要营销渠道著称的友邦保险来说,它为什么要这样做?它又是怎样做到的呢?它其中的得失到底应该如何解析?

这要从保险营销员的机制说起。前面说过,1992年是美国友邦保险将保险营销的代理人机制带入中国,该机制的主要特点就是所有的保险营销员与保险公司之间只是代理制关系,而非劳务关系,和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为代理合同而非劳务合同。

由于这样的机制,所有保险营销的从业人员,除了没有底薪外,更不能享受签约保险公司的任何福利,诸如:社保、年假等劳务工都可以享受的待遇。更重要的是,所有的收入所得都是靠营销员销售保险的业绩提成(佣金)产生,因此,在保险营销员的招聘中,这样的收入情况通常会告诉前来应聘的新人,称之为: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也就是说,如果某个营销员没有任何业绩的时候,该营销员也就没有分文的收入。

但如果是从业一年之后的保险营销员,如果在从业的这一样中,前期有较好的业绩表现,那么在第二年中,只要客户能维持续保,则该营销员就可以拿到一定的续期佣金。但是,想要拿到续期佣金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虽然营销员与保险公司都是非劳务关系,却有着比劳务关系更严格的考核规定,即:如果某营销员在一定的考核期内没有任何业绩,则保险公司就会与其自动解除代理合同。如此一来,原来本应获得的续保佣金也就成了泡影。

是的。问题就是出在考核的标准上,由于该考核标准并无任何监管,如何拟定、指标多少等全都由保险公司说了算,而且会不断的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更改。

友邦保险就是这样在做。在公司面临严重的金融危机的时候,友邦保险担心人心散了,于是就降低考核标准,让更多的人留下来,以聚人气;当公司上市了,公司业绩提升了的时候,友邦保险就强化考核指标,很多业绩不能达标的人就很自然的被考核掉了,只能有苦难言的离开公司。而这些离开了公司的人,本应该获得的续期佣金就自然成了保险公司的囊中之物。这应该就是友邦保险剥削保险营销员剩余价值的具体体现!

可以看到,对于友邦保险来说,首先,要留下一个营销员友邦保险不受损失,因为,哪怕是一个业务能力很差的营销员,只要将考核指标降低一些,只要他还想获得续期佣金,这些人还是可以达成考核指标的,虽然业绩低一点,但因为营销员的人数多,这样积少成多,业绩也自然不少,而续期佣金本来就是营销员应得的利益;其次,要辞退一个营销员,友邦保险同样也没有损失,因为减少了本当发给离职营销员的续期佣金,降低了成本支出,友邦保险自然也从中获利了。

对于友邦保险的营销员来说,如果仅业绩的考核,根本还不足以让更多的营销员离职,因为,在友邦保险,只要有两到三年营销经验的保险营销员,再差也是可以完成规定的业绩考核的。可以想像友邦保险的这群业务精英们,他们不仅有较强的营销水准,更有专业的从业精神,而且在友邦保险长久以来的企业文化的影响下,每个人都焕发着极强的活力!

但友邦保险为了达到其“喜新厌旧”的目的,从2010年至今,除不断改变业绩的考核标准外,更在业绩考核的基础上附加了更多的考核条件:晨会指模考勤从一次指模考勤改成两次指模考勤,即营销员早上8:00-8:30之间要求指模考勤一次,9:10-10:30之间要求第二次指模考勤,如果第一次没有打上指模,第二次就不用再打,属未考勤,如果第一次打到了,第二次没打到,算迟到!?如果一个主管在考核期内个人考勤没有达到60%,就直接作降级处理!除此以外,每周一还必须填写《活动量管理表》,而且直接与收入挂勾,很多业务主管经常会发现,在拿工资的时候收入会无形中变少了,为了应付公司,全公司上下,几乎没有一个不造假填表的;特别是对业务主管的考核,除正常的业绩考核标准外,还增加了每个考核期内必须要有新增人员的要求,而且还对主管的团队成员设立主管的考核要求:组员除必须达成一定的业绩指标以维持自身的考核外,还必须要达成一定的业绩指标才能达成主管的有效人力的考核。

如此之多的考核,让很多的友邦保险营销员怨声载道,更让主管压力倍增,更多业务主管选择了放弃,其中更有友邦保险十多年的资深主管。这让现有的营销员有一种“被考核”而不是在考核的感觉。而友邦保险却能够从各类的考核中获取更大的利益,大大降低了友邦保险营销队伍经营成本的支出,还美其名曰是为了提高营销团队的生产力,打造高质量的保险营销团队!真正就像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其资本家贪得无厌的丑恶面目彰显得淋漓尽致!

其实,像陈嘉虎这样的“保险元老”,内心是十分的清楚的,要想让自己的“试验”获得成功,就必须要让更多的新人加入进来,因为,只有新加入的人,才会只有激情,没有专业,只会听话,不会想得那样的深远。只有这样,他的理念才能更快更广泛的得到推广。如果是从业多年有营销员,通常会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主张,对于公司新险种的发布,也会认真分析险种的保障,弄清险种能给到客户的利益,而不会像新营销员那样人云亦云,被公司推着去卖指定的险种。从这个意义出发,他当然要更加严格的考核主管,同时对主管附加招聘新人的考核指标。

可是,让从业多年的营销员“被考核”,真的就没有对友邦保险造成损失吗?认真想一想,其实是有的,只是广大的客户和保险监管层都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而已。这就是营销员离职后对客户的服务上的影响。现在友邦保险的客户们,很多都是经历了多个保险营销员的服务,每换一个营销员,就会打一通所谓的服务电话,告诉客户,原来的营销员有更好的发展之类的话,然后约客户见面,并要求客户签一份客户问卷,让很多的客户烦不胜烦!而新接替的营销员,只有在接手后的客户有新的保单成交且新单保费必须在200元以上的时候,这位接替的营销员才可以拿到该客户己有保单在续期佣金发放期内的70%的续期佣金,如果没有签回新的保单,或没有按要求签回客户确认回执,或这些寿险保单都己超过5年正常的续佣期,则对该客户的服务都是免费服务,也正是由于这种原因,对于这种免费服务的保单,不少营销员采取的办法就是消极服务,即:如果客户不联系,就不主动打电话,哪怕客户的保单中止、终止,也不会更多的去搭理客户。也就是说,友邦保险目前的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在以削弱对客户服务的代价来换取自身的经济利益!

而所有这些不可告人的黑幕,都显然是没有监管的。所以现在友邦保险的营销员们,会担心道出实情会被友邦保险除名,一旦除名就会白白损失续期佣金而选择忍气吞声;那些“被考核”了的保险营销员,因为是自己没能达成友邦保险规定的考核指标而被离职,也没有面子再回来追讨属于自己应得的利益(也曾有友邦东莞的某位高阶主管为此将友邦保险告上法庭,最终与友邦私下和解,结果不得而知)。就这样,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一个原本非常人性化的友邦保险,一下子变成一个冷血的、没有人情味的公司,而且正在变本加厉之中!

从客户的利益来看,保险合同是以保险条款约定的,是受法律保护的,受监管部门监管的,从这个角度来看,客户的保险利益是不会受到损害,但从保险的服务上、从保险理念的宣传与传播意义上来看,一定会受到很大的影响;而从保险营销员的利益来看,却没有一个规范的法律文件来保障代理人的利益,就这样,在中国,保险营销员成了商业保险公司牟取暴利的工具,没有保障,任人宰割!这无疑也成为中国保险良性发展最大的阻碍。而这种局面的形成,为什么就一直没有引起监管机构的重视与关注呢?为什么就没有相关的监管部门来约束?为什么就没有监管部门进行统一的管理与规范呢?如果让这种无情的、不道德的、自由化的经营模式“试验”成功并持续泛滥,之后再成为中国保险业界的一面“旗帜”,那么,当前正在被广大民众逐渐接受和认可的保险业,还能变得更加诚实与高尚吗?还会有多少人愿意来从事保险这份被陈嘉虎先生认为是神圣的事业呢?

写在后面的话:

在文章结束的时候,想引用一下2008年11月陈嘉虎先生回答网易财经记者关于:“现在保险营销员的流动性还挺高的,他们跳槽很多,您觉得这个现象可以怎么样改善呢?”的回复。

当时陈嘉虎先生是这样回答的:“其实这几年我也总结了一点经验,我觉得国内营销员的流动性很高,但是我也不怪他们啊。很坦白的,保险公司里面没有一套,待人制度、奖赏制度等等,我们就叫它《基本法》吧。

很多保险营销员做得又快又好,他可能完全没有这个能力,甚至连保险是什么都还不清楚就急着要上,逐渐这就形成一种急躁的心态,但是你问为什么会这样?他们不想扎实吗?

他们想,但是问题是,我扎实我会觉得很吃亏,因为没有一套《基本法》来支撑让他们稳健、长期、逐步的发展,所以保险市场才会形成这样的情况。”

就目前友邦的现状来看,真不知道这位前信诚人寿的CEO陈嘉虎先生所说的这个《基本法》在信诚人寿时和在友邦保险时是否一样呢?他又是怎样在通过这套《基本法》来支撑这些曾经陪着友邦保险共度危机的保险营销员们“稳健、长期、逐步的发展”的呢?

只能说:美国友邦保险这个没有了娘的孩子,在中国这个刚刚兴起的保险市场中,己经不再是一个标杆型、让人尊敬与爱戴的保险公司,而正在沦落成一个没有良知的黑心企业,这样的黑心企业,也一定是不得人心,必将遭到客户、营销员、社会和民众的唾弃!故特以此文告诫各界,以正视听!


志怀高远
2011-12-21 13:12
1楼
比中国的企业好.在黑中比,友邦还算好一点的。我自己的保险全部买的是友邦的.

1,招商信诺:2006年,被中信银行推荐信用卡购买的.咨询客户服务电话没有人接.网页上只有两个人的方式,没有一个电话有人接.当时,他们大幅度变更保费不对客户有任何通知,直接从信用卡上扣除. 我当时怀疑这个公司是个皮包,附属银行渠道销售,基本没有人服务的.后来了解到,这个公司推销的产品价格是其他公司的5倍以上,彻底被忽悠。

2,平安: 2008被他们的业务员推荐给4个老人购买了一些意外险,网上买卡投保。连续两年续保无理赔。但是,2010年底强制停止续约,他们不卖卡给我拉。打电话资讯,他们说,有卡才能续约,没卡就不能续约。可是,他们又不卖卡。所以以后买保险一定不要网上投保。

3,2010年,友邦的业务员离职,良心发现给我发了条短信息,说欺骗了我两年。之前买的重疾保险只能保到45岁,之后合约就不生效了。昏。再次被骗,退保。

所以,看到楼主说买保险,我真的很有感触。买了被骗,不买吧,现在社会没有什么安全感,自己不给自己家人一点保险也觉得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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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zzy0 楼主
2011-12-21 23:40
2楼
@志怀高远 2011-12-21 13:12:36

比中国的企业好.在黑中比,友邦还算好一点的。我自己的保险全部买的是友邦的.

1,招商信诺:2006年,被中信银行推荐信用卡购买的.咨询客户服务电话没有人接.网页上只有两个人的方式,没有一个电话有人接.当时,他们大幅度变更保费不对客户有任何通知,直接从信用卡上扣除. 我当时怀疑这个公司是个皮包,附属银行渠道销售,基本没有人服务的.后来了解到,这个公司推销的产品价格是其他公司的5倍以上,彻底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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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以下的事关保险代理人营销员的切身利益、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息息相关、行业健康发展良性循环密不可分的以下问题,迟迟不能够出台有公信力透明度的利益相关方的“听证会”呢?很难吗?这个环节不重要?不需要“中国保险代理人营销员”的声音?建议用“听证会”的形式讨论如下的问题:

1、缺少“佣金所有权及归属权的法律规范环节”,这种“财产权益”的明确划分及相关的“客户资源”的“协商、有偿转让制度”也应有制度上的配套安排;

2、 为什么不对“保险代理人营销员合同(条款)”以及“保险公司自定的“基本法”的基本条款实施“审查/备案”制度?!为什么不对“代理合同”的合同条款以及“基本法”的基本条款的采取公开的、包括行业监管机关、行业协会、保险公司、保险服务的消费者以及保险代理人营销员共同参与的“合同及条款的听证会”?!

3、在现行体制或者换汤不换药的体制和模式之下,实质就是“保险代理人营销员既没有经营者的权益,更没有经营者财产权益的保障,却长期地在事实上承担了作为经营者的税收责任,风险自负费用自理的义务”,这样的体制,能够吸纳什么人才?留住什么人才?在这种畸形体制的庇护下,保险公司可以“合法合规”地“吃代理的资源占客户的利益”!即“保险代理人营销员的权益保护法律规范是缺位的”,延续这种状况,最终都将是“畸形发展的体制和模式”!差别只是“程度问题、早晚问题、显性或者隐性问题”而已;

4、如果采取“代理人制度”,那“代理人合同条款”及保险公司的“基本法”的基本条款都应该采取“合同及条款”的听证会之类的来制订,应当有代理人的意见和利益诉求,以及“保监会”及“行业协会(特别说明:在“保险代理人协会”缺位的情形之下的权宜之计,其实,这个应该由‘保险行业协会(代表保险商的利益诉求)’与‘保险代理人协会(代表保险代理人营销员权益诉求)’来协商‘代理人合同’和‘基本法’的基本条款)”对此“合同及条款”的“审查/备案”制度,保监会应该对代理人权益的维权诉求有制度性的渠道安排,方才妥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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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zzy0 楼主
2011-12-21 23:41
3楼
@志怀高远 2011-12-21 13:12:36

比中国的企业好.在黑中比,友邦还算好一点的。我自己的保险全部买的是友邦的.

1,招商信诺:2006年,被中信银行推荐信用卡购买的.咨询客户服务电话没有人接.网页上只有两个人的方式,没有一个电话有人接.当时,他们大幅度变更保费不对客户有任何通知,直接从信用卡上扣除. 我当时怀疑这个公司是个皮包,附属银行渠道销售,基本没有人服务的.后来了解到,这个公司推销的产品价格是其他公司的5倍以上,彻底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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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大家再看看这篇文章(在“阿远哥哥”博客上有收藏)“(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张念)论寿险代理人的续期佣金请求!”就能够彻底明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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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zzy0 楼主
2011-12-21 23:42
4楼
@0zzy0 2011-12-21 11:53:00

友邦上下齐心协力,面临危机共渡难关

从1992年友邦保险进入中国上海至今,己经走过了19年的历程。这也是当年第一家获许在中国大陆经营保险业务的外资保险公司。目前,友邦保险在中国大陆的业务范围已经扩展到北京市、深圳市、广东省和江苏省。作为第一家将保险营销员制度引进国内的保险公司,友邦保险建立了专业的保险营销员队伍,并通过多元化销售渠道,为客户提供一系列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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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告诉各位友邦的业务同仁,保险是我们的生命,我们热爱着友邦保险,友邦保险公司是我们的,不属于管理者!这些人,他们为了生活,可以过来做几天,然后会为有更多的收入、更好的待遇而去另一家公司,而我们永远都是友邦保险真正的主人。

在这样一个监管缺失的环境下,在这样一个没有职业道德的管理模式中,如果大家不能正视自己,不能齐心协力的去维护自己的利益,不能通过自己的头脑认真的分析当前的现状,我们就一定会成为这些管理者们的牺牲品,最终损失的是我们自己辛苦建立起来的团队、自己既得的和将要得到的利益和我们所拥有的真诚的客户。这些都是我们不想失去的,因为,我们真的“伤不起”!所以,只有当我们团结起来的时候,只有当我们都有自己的思想的时候,只能当我们认识到自己才是真正友邦保险的主人的时候,我们才会是赢家!我们也才会有真正辉煌与持久的事业和成就!

你知道吗?我们如果有一个月不做事,我们可以凭保险的续期佣金生活,但因我们一个月不做事而让公司当月业绩为0的时候,对管理者而言会是什么结果呢?

 让我们携手并肩,团结起来吧!因为我们才是真正的主人!

让我们携手并肩,团结起来吧!因为我们才是真正的主人!

真心祝福各位友邦中国的业务同仁们:做真正的赢家!做自己的主人!

评论 只看楼主
zhengdf168
2011-12-22 09:23
5楼
让我们携手并肩,团结起来吧!因为我们才是真正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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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保险市场,代理人制度就是一个非驴非马的东西

希望项主席能够在此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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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88i4455
2011-12-22 21:43
6楼
敬请各位继续关注后续话题,本人将在近日发表关于友邦保险玩代理人于股掌之间的确切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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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zzy0 楼主
2012-01-04 13:33
7楼
@7788i4455 2011-12-22 21:43:17

敬请各位继续关注后续话题,本人将在近日发表关于友邦保险玩代理人于股掌之间的确切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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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关注:

友邦保险缺乏监管,玩保险营销员于股掌之间 http:///zsSQhs

评论 只看楼主
UENTO
2012-01-04 13:45
8楼
大家去了解下,保险的创立和经营吧

评论 只看TA
0zzy0 楼主
2012-01-04 14:31
9楼
@7788i4455 2011-12-22 21:43:17

敬请各位继续关注后续话题,本人将在近日发表关于友邦保险玩代理人于股掌之间的确切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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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顶!再顶一次楼上的!!!大家可以看看我在“中国保险网”上面的这个相关情况的“集合帖”、即:

[注意][原创]:无耻险商!罪恶企图!正义何在!行业悲哀! [ 2 3 4 5 6 7 8 9...13]

评论 只看楼主
7788i4455
2012-02-07 17:41
10楼
只有做保险才能体会出人吃人的世道。保险公司真的是不拿代理人当回事的。

评论 只看TA
0zzy0 楼主
2012-02-21 17:19
11楼
@7788i4455 2012-02-07 17:41:22

只有做保险才能体会出人吃人的世道。保险公司真的是不拿代理人当回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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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做保险才能体会出人吃人的世道。在“中国保险代理人营销员权益保护缺位”的体制之下,类似“一盘散沙”一样的保险代理人营销员群体,正在被保险公司有组织、成规模地掠夺着。

评论 只看楼主
0zzy0 楼主
2012-02-22 23:46
13楼
现在的保险商的晋升体制和模式,是建立在目前的“保险代理人权益保护缺位”的体制和监管模式之下的,是一个将代理人上线(即:所谓的“主管”头衔)和代理人下线(即:组员)放到一个“人吃人”的环境之下,保险商就是最大的、最后的“吃家”,对旗下代理人代理主管保险营销团队来讲,保险商可以“大小通吃、吃你没商量、宰你如宰羊”,还可以套个罪名你戴,太黑太阴啦!这是中国保险业尤其是寿险行业一直一来的“事实和真相”,面对这种情况,要让消费者了解这种体制和模式的恶果和隐患,也是理所当然的。

希望,新任的保监会主席看清这个所带来的一连串的后患和恶果,“心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为行业回归正途有根本作为和明确立场。我们认为,刻意回避“保险代理人营销员权益的法律规范和执业尊严的保护环节”, 其实是在根本上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消费者各方力量可以见证这点!跟大家都有关系啊!

评论 只看楼主
0zzy0 楼主
2012-02-22 23:57
14楼
看了这篇“王国军:2012年的保险业 海水还是火焰”,抽出以下几点关键点来侃侃。如下:

1、在对保险营销制度没有较大力度的变革之前,不管谁说保险业的春天就要来了,也没什么可信度。

2、没有科学的评价机制,就不会有真正的保险经理人市场,行政任免机制取代职业保险经理人市场,保险公司管理层不必对若干年后支付的保险金和消费者的权益负责,而保费规模又至关监管部门和社会对其评价和地位升迁甚至重要会议的排名和座次,只重保费数量、不顾保险质量的“保费论英雄”的局面就可能形成,并长期占据统治地位。

3、在保险业评价制度建立起来,冲出以保费论英雄的陷阱之前,不管谁说保险业的春天就要来了,也没什么可信度。

抽出王国军教授以上的几点看法举个手来喝彩一下!的确如此!在中国保险从业者的“从业环境”没有根本改善之前,保险消费者的“消费环境”不可能会有根本的改善的,这是“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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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鸡动把蛋定好
2012-02-23 00:02
15楼
卖保险得靠骗,保险精英,就是金牌大忽悠

评论 只看TA
0zzy0 楼主
2012-02-23 00:05
16楼
大家可以看看“中国保险网”的“保险大家谈”论坛以下“集合帖”的案例,结合“阿远哥哥(分设在“和讯网”、“新浪网”)”博客上面收藏的资料和信息,用实际行动来维护保险代理人营销员自己的权益和执业尊严!该“集合帖”如下:

[注意][转帖一]主题: 考勤扣款被判违法,如何维权详见此文

评论 只看楼主
0zzy0 楼主
2012-02-23 00:13
17楼
现在,务必要警示有意入行的保险代理新人,一定要在入行前利用网络来了解保险行业的实情和代理人的从业环境及真实的生存发展状况,不要被当成傻B一样忽悠啦。的确,这种模式和体制,已经演变成“毁灭人才”的行业啦!

首先,保险代理人的佣金是被监管层限制的,其次,高管是可以借助乱来手段【首先,是利用保险商各自订立的基本法和代理人合同将保代当猴来耍,榨完油就直接甩掉安个罪名无须负责!这是“明算代理暗损客户”的恶劣的营商手法!借此来“阴损”客户还让不明真相的客户将怨气和怒气发泄到保险代理人营销员这群保险商掠夺市场的“替罪羊和牺牲品”身上,其次,这种手法直接损害消费者的保单权益和长期的服务利益却可以将消费者当成傻B来忽悠,消费者的各方力量却对此、对监管层的默许行为在根本上无所“制约和监督”。

保险商在畸形体制的庇护下、在监管的默许下对市场对保险资源(从业的人力资源、以及、保户的投保资源)粗采滥挖地开发,高管通过乱来的手段获取天价年薪让社会看到这个行业的贪婪和无耻,保险商乱来却没有退出机制来制约,等等,保险代理人就象是“肉在砧板上”。在这个本当充满“爱心和责任”的行业内,行业现状和行业现实又有多荒唐!对保险代理人营销员来讲,这个行业有多黑!那都是不言而喻的话题啦。

事实无法否认:保险营销员的权益和执业尊严与保险服务的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是“同生共荣、密切相关”的。任意侵占、掠夺保险营销员权益!其实,就是保险公司这类特殊的“商家”在蓄意地侵占、损害消费者的保险权益和保单的长期服务利益!保险营销员权益不被尊重不被保护,谈何保护消费者利益?!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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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zzy0 楼主
2012-02-23 00:14
18楼
现在,务必要警示有意入行的保险代理新人,一定要在入行前利用网络来了解保险行业的实情和代理人的从业环境及真实的生存发展状况,不要被当成傻B一样忽悠啦。的确,这种模式和体制,已经演变成“毁灭人才”的行业啦!

首先,保险代理人的佣金是被监管层限制的,其次,高管是可以借助乱来手段【首先,是利用保险商各自订立的基本法和代理人合同将保代当猴来耍,榨完油就直接甩掉安个罪名无须负责!这是“明算代理暗损客户”的恶劣的营商手法!借此来“阴损”客户还让不明真相的客户将怨气和怒气发泄到保险代理人营销员这群保险商掠夺市场的“替罪羊和牺牲品”身上,其次,这种手法直接损害消费者的保单权益和长期的服务利益却可以将消费者当成傻B来忽悠,消费者的各方力量却对此、对监管层的默许行为在根本上无所“制约和监督”。

保险商在畸形体制的庇护下、在监管的默许下对市场对保险资源(从业的人力资源、以及、保户的投保资源)粗采滥挖地开发,高管通过乱来的手段获取天价年薪让社会看到这个行业的贪婪和无耻,保险商乱来却没有退出机制来制约,等等,保险代理人就象是“肉在砧板上”。在这个本当充满“爱心和责任”的行业内,行业现状和行业现实又有多荒唐!对保险代理人营销员来讲,这个行业有多黑!那都是不言而喻的话题啦。

事实无法否认:保险营销员的权益和执业尊严与保险服务的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是“同生共荣、密切相关”的。任意侵占、掠夺保险营销员权益!其实,就是保险公司这类特殊的“商家”在蓄意地侵占、损害消费者的保险权益和保单的长期服务利益!保险营销员权益不被尊重不被保护,谈何保护消费者利益?!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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