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评估部分方法及行业纳税评估指标 (试行) 食品加工业
一、 食品加工业企业生产方式与工艺流程一般都较简单,大都直接以农、林、牧、渔业产品为原料采用碾磨、脱壳、提炼、分割、粉碎、晾晒、冷藏、冷冻、脱水、干制、腌制、炒制等方式进行初加工;精加工则是在初加工基础上采用真空包装、高温杀毒、成品包装等形式形成精制农产品。人工费用大、产品附加值低是该行业的基本特点。由于食品加工企业一般自己直接收购农产品等主要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又大多销往各地农副市场,收购与销售环节存在大量现金交易,导致购、销两头业务的真实性、完整性很难监控。申报不实、虚抵进项、免税销售与应税销售相互混淆或人为调节税负是目前该行业的主要偷税手段。
部分产品指标和参数
2004年生猪屠宰各项参数调查表(四川省)
三、评估方法 为了评估企业申报销售收入的真实性,选取了原料成品率、电耗、工耗、包装物耗用四个评估指标,测算评估期的产品产量,结合期初库存产品产量,换算出评估期产品销售收入,与其申报的销售收入对比,从而发现疑点问题。 由于农产品加工行业大多存在现金交易、消耗率差异大、违规使用和开具农产品收购凭证等问题,评估中还需要用存货查验、农产品收购凭证审核等方式来进一步查证疑点。 (一)投入产出法:根据原料与产品的产出比例测算产量和产值。公式如下: 评估期产品产量=评估期投入原材料数量×原料成品率 评估期产品销售收入=(评估期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产量-评估期期末库存量)×平均产品单价 分析方法:应用该模型能核对企业申报的销售额是否真实。如测算产值大于其申报的销售收入,则要查证有无帐外经营、瞒报、漏报、迟报计税销售额问题。 (二)实耗测量法 1.电耗测算法:根据企业所耗用的电度数来测算企业的产值。公式如下:
评估期产品产值=耗电总量×每度电耗产值 2.工耗测算法:以耗用的工人工资确定产值。公式如下: 评估期产品产值=工人总工资额×每元工人工资产值 3.包装物耗用测算法:以耗用的纸箱、胶袋等包装物数量确定产值。公式如下: 评估期产品产值=耗用包装物总量×单位包装物产值 分析方法:对不同产品,分别应用上述1个或多个模型核对企业申报的销售额是否真实。如测算产值大于其申报的销售收入,则要查证有无帐外经营、瞒报、漏报、迟报计税销售额问题。
橡胶行业
一、行业征管难点: (一)税务机关对自产农产品产量、农产品的收购数量、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及收购发票的真实性难以有效核实。一是农产品收购中存在大量的虚增收购数量和收购价格的情况,但税务机关难以核实。二是税务机关对农产品经营者所销售的橡胶初级产品是自产,还是向其他生产者收购后再销售,难以准确掌握和划分。不少农场不仅直接种植橡胶,生产橡胶初级产品标胶,同时也外购胶乳加工标胶,即存在同一人既属种植者又属收购者的情形。 (二)由于政策规定购进免税农产品销售按收购价以13%抵扣率计算进项税额,销售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应换算成不含税价依13%计算销项税,导致 “毛利”低于13%的农产品出现大量进项税留抵税额,征扣倒挂。 (三)橡胶制品的生产主要是化学合成反应,工艺比较复杂,产品规格也很多,个别企业的生产工序多达30多道,税务人员由于缺少化学方面的专业知识,一直以来对这类企业的单位产品原材料耗用量、动力消耗量等投入产出指标是否准确难以确定。 (四)橡胶属于重要的工业原料,其国际市场价格波动频繁,且幅度大,天然乳胶价格低的时候4000多元一吨,高的时候可达10000多元一吨。在现行农业产品税收管理政策中,农业生产者直接销售天然乳胶是免税的,如果对市场价格不掌握,天然乳胶生产者很可能利用时间差虚增销售价格,使制品生产企业多抵扣进项税额,少缴税款。 (五)同类企业之间、同一企业不同时期税负不均衡。经调查,乳胶制品企业的税负大多在4%左右,而某某企业(福利企业)的税负却高达10%,经调查分析是该企业涉嫌利用福利企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钻空子,购进原材料时不索取进项发票抵扣进项税额,造成其税负畸高,但却可以令上一销售环节不缴税。又例,某乳胶制品生产企业2002—2004年的税负分别为10.18%、1.84%、8.01%。 (六)国产天然乳胶和进口天然乳胶同属60%的高氨型浓缩乳胶,但国产乳胶目前普遍是适用13%的税率,而进口乳胶海关却按17%的税率代征,这造成生产同一产品的不同企业可能因原料来源地不同而导致税负不同。 二、评估指标参数 (一)橡胶农产品: 橡胶林每亩种植28-33棵橡胶树,每颗橡胶树每月产胶乳 6公斤,每公斤胶乳平均产0.28-0.33公斤干胶。 (二)橡胶制品:
三、评估方法: 分析单位产品当期耗用原材料与当期产出的产成品成本比率,判断纳税人是否存在帐外销售问题、是否错误使用存货计价方法,成本变动率超出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销售未计收入。 1.原材料。橡胶制品业生产的产品,其主要原材料就是天然橡胶或者废旧轮胎,品种单一,且占总原材料成本的90%以上,因此在增值税管理中原材料的耗用及价格分析非常重要。 (1)耗用:橡胶制品一般情况下都是批量生产,因此,用这一规格单个产品的橡胶部分重量乘产品数量得出的产品橡胶部分总重量与橡胶(或轮胎)耗用量对比,就可以验证产出与橡胶(或轮胎)耗用的匹配性,从而可以根据库存推测企业购进、销售的真实性。根据测算,1份乳胶的橡胶净含量是60%,也就是说,在没有损耗的情况下,1吨乳胶生产出来的乳胶制品中橡胶部分的重量应该是600公斤,通常乳胶制品的正常损耗率在5%以内。在再生胶生产过程中,一般情况下1吨轮胎经挑选粉碎后的胶粉是750公斤,在炼再生胶的过程中,损耗在10%以内。对干胶制品行业,由于该类企业很少,且规模也不大,生产经营不稳定,暂时无法取得该类企业的橡胶投入产出比数据。 (2)价格:天然橡胶价格是重要工业原料,利用网络等媒体很容易就可以查询到市场交割价格,税源管理人员可以定期对企业购进价进行对比分析。废旧轮胎的价格波动较小,鉴于废旧回收行业税收政策的特殊性,税务人员也要定期采集市场价格数据。 2.动力:橡胶制品行业动力的耗用也相对比较稳定,尤其是干胶制品和再生胶行业,用电量可以作为衡量生产量的重要依据。一般来说,乳胶制品的动力成本约占生产总成本的10%;一吨干胶投入生产需耗电100度左右;一吨再生胶产出需用电约1100度,如要制成胶板还要增加约800度的用电量。 3.化学添加剂:橡胶制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化学剂品种很多,量也很少,监控相对困难。但在乳胶和干胶制品的工艺流程中都必须经过一个硫化工序,这道工序必用的化学剂就是硫磺或氧化锌,而且用量在同种产品生产中也比较稳定,因此也可以将硫磺或氧化锌的耗用作为一个辅助的监控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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