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翟(约前468一前376) 即墨子,墨家学派的创始人。相传为宋人,后居鲁。当过木匠,做过小官,参与过许多政治活动。学过儒术,然不满其学,另创新派。提出尚贤、尚同、节用、节葬、非乐、非命、天志、明鬼、兼爱、非攻十大主张。其尚贤与孔子“举贤才”不同,反对奴隶主贵族世官制度,主张“官无常贵,民无终贱”;不满儒家“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厚葬、服丧三年,主张节用、节葬;不同意儒家“爱有差等”,提出兼爱,从兼爱出发,主张非攻,反对贵族的掠夺战争;其天志、明鬼与儒家天命观亦异,即告诫国君,如违背兼爱、非攻、节用、尚贤等原则,就会受到天与鬼神的谴罚,反之,则受到福佑。由于其学不代表先进生产关系,在阶级对立的社会,用说教使统治者改善小生产者地位是不可能的,但它反映广大小生产者的呼声,有一定群众基础,与儒学并称“显学”。现存《墨子》五十三篇,是研究墨子和墨家学派的基本材料。 墨翟 鲁班 又称公输班(般、或盘)、公输子。鲁国人,与墨子同时。致力于工程技术,建造房屋、桥梁,发明过很多生产工具,有巧人、巧匠之称。因鲁君保守,遂南游楚国,得到楚王重视。发明过水上作战武器“勾拒”,攻城用的“云梯”。传说他削竹片和木料作成“木鸢”,飞行三天三夜不落。后世把他尊奉为木匠、泥瓦匠、铁匠、石匠的祖师,称“鲁班爷”。 鲁班 李悝(前455——前395) 魏国人。魏文侯时先任上地(或称上郡,今陕北一带)守,后升魏相。在魏国推行变法,主张“食有劳而禄有功”;推行“尽地力之教”及“平籴法”;确立封建法制,使魏成为战国初期强国之一。所著《法经》成为秦以后法律的蓝本。其言论见于《汉书·食货志》、《晋书·刑法志》等。 李悝 西门豹 魏文侯时邺(今河北临漳西南)令。曾破除当地“河伯娶妇”的迷信陋俗,并开凿水渠十二条,引漳水灌田,变水害为水利,发展了这一地区的农业生产。 西门豹初巫 吴起(?——前381) 卫国(今河南濮阳)人。家累千金。学儒于曾申,后改学兵法。任鲁将,继任魏将,屡建战功。魏文侯任他为西河(今陕西洛河、黄河之间的地区)守,以御秦、韩。著有《吴起兵法》。魏文侯死,遭陷害,奔楚为宛(今河南南阳)守。楚悼王二十年(前382年)升令尹,辅悼王行变法,“损不急之枝官”,收回传世三代的旧贵族爵禄,并令一些旧贵族迁“广虚之地”,选贤用能,“明法审令”,促进了楚国的富强。楚悼王死后,被旧贵族杀害,变法失败。《史记》卷六十五有传。 吴起 秦孝公(前381一前338) 献公子,名渠梁。二十一岁(前362年)即位。孝公元年(前361年)下令求贤,命群臣进献富国强兵之策。孝公三年(前359年),采纳卫人商鞅的建议,积极推行变法。孝公十二年(前350年)把国都从雍(今陕西凤翔)迁到咸阳(今陕西咸阳东北)后,进行第二次变法。两次变法使秦国日益富强。 秦孝公 商鞅(约前390一前338) 卫国人。公孙氏,名鞅,亦称卫鞅。少时好刑名之学,为魏相公孙痤家臣。秦孝公元年入秦,进献富国强兵之策,深得信任。孝公三年在孝公支持下,主持第一次变法,推行三年,百姓便之,以功拜爵左庶长。孝公十年(前352年)因军功升大良造。孝公十二年主持第二次变法。两次变法,使秦国富强,周天子、诸侯毕贺。后败魏国,俘魏公子卬有功;封于商(今陕西商县东南),号商君,故名商鞅。孝公死,被公子虔诬陷,车裂而死,全家亦遭杀害。现存有《商君书》。 商鞅 申不害(约前385一前337) 郑之京(今郑州荥阳东南)人。原“郑之贱臣”,以“刑名之学”说韩昭侯,深得赏识,韩昭侯十二年(前351年)任为相。除建立“循功劳,视次第”的行赏制外,还为韩昭侯提供一套集权的方术。所谓“术”,是指国君任免、考核、赏罚各级官吏的方法。要点为:国君要紧握最高权力,实行“独断”,对臣下操生杀之柄;平时不露声色,让臣下不摸底略;依据才能授与官职;不许官吏越职办事,并经常监督和考核官吏。据说为相十五年,“修术行道,国内以治,诸侯不来侵伐。”著《申子》早佚,仅《大体》一篇现辑录于《群书治要》中。《史记》卷六十三有传。 申不害 孟轲(约前372一前289) 即孟子,字子舆。邹(今属山东)人。鲁孟孙氏之后。受业于子思的弟子,是战国中期儒学大师。历游齐、宋、鲁、邹、滕、梁(魏)等国,其主张均未被采纳,晚年退回邹国,教授门徒。与弟子公孙丑、万章等记述了游说列国谈话的内容,作《孟子》七篇。他承袭孔子守旧思想,反对变法,非议耕战,主张“遵先王”,维护世官世禄制和“劳心者治人”的等级秩序。但他也看到新贵者的残暴,提出了旨在缓和阶级矛盾的“仁政”学说,主张“民为贵,社稷(国家)次之,君为轻”;为推行“仁政”,提出‘尚贤”,甚至主张把君位让给“贤人”;呼吁“制民恒产”,不误农时,省刑轻赋。在哲学上提出“性善论”,认为人生来就有仁、义、礼、智等道德观念,而教育在于启发“良知”,断言“万物皆备于我矣”,形成一套主观唯心主义的思想体系,对宋儒影响很大。被认为孔学的继承者,有“亚圣”之称。《史记》卷七十四有传。 孟轲 庄周(约前369一前286) 即庄子,战国道家主要代表。宋国蒙(今河南商丘县东北)人。出身没落贵族,做过蒙漆园吏。家贫,曾借粟于监河侯(官名),时以打草鞋为生;鄙视利禄,痛恨“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拒绝楚威王厚币礼聘,长期过着隐居生活。对一切抱无所谓态度,生不足喜,死不足悲,其妻死,竟“鼓盆而歌”。所著《庄子》,部分内容为后学者所添补。该书文字雄美,想象丰富,善于通过寓言故事来说理。书中反映他继承老子思想,但更虚无、消沉。认为人不能战胜自然,甚至认为“有用”还不如“无用”的好。所以,尽管他抨击了新贵者的残暴和贪婪,追求精神自由。但总的看,这种消极、颓废的思想,是没落奴隶主阶级意识的反映,后世的没落阶级,往往从他的哲学中寻找精神寄托,以欺骗自己和别人。《史记》卷六十三有传。 庄周 |
|
来自: 金色年华554 > 《历史朝代人物事件精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