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大家简化一下内容,其实这份《征求意见稿》主要说的分为以下几点:
1、车辆购置税为10%,且取消了低排量车型75折优惠
《征求意见稿》规定,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
中国汽车市场,1.6升及以下排量车型,一直占有60%左右的份额,占乘用车份额更是高达70%!而《征求意见稿》此次提出将小排量购置税回调至10%,又赶上“金九银十”汽车销量旺季,预计下半年很多小排量车型的销量可能都会大增。毕竟,日后多了那25%购置税的钱,虽说并不算太多,但是谁又愿意买涨价的东西呢?
《征求意见稿》将车辆购置税的征税对象改为汽车、摩托车、挂车和有轨电车等4类。之前2000年10月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当时规定的车辆购置税的征税对象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和农用运输车等5类。
这个修改是为了与现行机动车技术标准保持一致,因为根据国家重新发布的机动车技术标准,已将农用运输车、电车中的无轨电车统一纳入汽车管理。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对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军队、武警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公共汽电车辆等临时性减免车辆4项减免税情形。
《征求意见稿》新增了“纳税人将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销售企业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税款”的规定。
数据显示,2001年至2016年这十五年中,全国累计征收车辆购置税22933亿元,年均增长17%,其中2016年征收车辆购置税2674亿元。而《征求意见》将采取税制平移的方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
点评:一但国务院通过了《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小排量车型不占政策优势之后,势必会影响消费者购买欲;其次,现在共享经济的日益流行,已经可以解决很多潜在汽车消费者的代步需求。
也许,在此次调整落实之前,小排量汽车会出现一波小高潮;但是,长远来看,未来很多意欲购买小排量汽车来代步的年轻人,可能会越来越多的倾向于选择已经足够便利的共享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