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实消息:8月18日,财政部网站公布《财政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7〕86号 》(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全文附后),提出要重点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立足保障型基本养老服务和改善型中端养老服务,参与养老机构、社区养老体系建设、医养健融合发展的养老服务供给。
鼓励政府将现有公办养老机构交由社会资本方运营管理。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将所属的度假村、培训中心、招待所、疗养院等,通过PPP模式转型为养老机构,吸引社会资本运营管理。鼓励商业地产库存高、出租难的地方,通过PPP模式将闲置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改造成养老机构。
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在城乡社区内建设运营居家养老服务网点、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兴办或运营老年供餐、社区日间照料、老年精神文化生活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支持政府将所辖区域内的社区养老服务打包,通过PPP模式交由社会资本方投资、建设或运营,实现区域内的社区养老服务项目统一标准、统一运营。
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服务机构开展合作,支持打造“以健康管理为基础、以养老服务为核心、以医疗服务为支撑”的全生命周期养老服务链,兴建一批养老为主题,附加康养、体育健身、医疗、教育、文化娱乐、互联网等现代服务业的“养老+”综合新业态。
在规范推进项目实施方面,《实施意见》要求,依法择优选择社会资本方,除本级政府所属尚未转型的融资平台公司、控股国有企业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法人,均可作为养老服务项目的社会资本方。
根据项目特点,建立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和开发性资源补偿相结合的项目回报机制,鼓励政府统筹运用授权经营、资本金注入、土地入股、运营补贴、投资补助等方式,支持养老项目建设。允许社会资本配套建设符合规定的医院、康养中心、疗养院及附属设施等经营性项目,提高项目综合盈利能力。推出一批养老服务业PPP示范项目,打造项目样板和标杆。加强案例总结和经验推广,探索养老服务业运用PPP模式的成熟路径。
政策保障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合理界定养老服务项目类型,PPP项目依法登记为公益性或经营性养老机构,按规定享受现行投资、补贴、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
优化资金使用方式,推动财政资金支持重点从生产要素环节向终端服务环节转移,从补建设向补运营转变。对社会急需、项目发展前景好的养老服务项目,要通过中央基建投资等现有资金渠道予以积极扶持。鼓励各地建立养老服务业引导性基金,吸引民间资本参与。
创新金融服务方式,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债权、股权、设立养老服务产业基金等多种方式,支持养老领域PPP项目。积极支持社保资金、保险资金等用于收益稳定、回收期长的养老服务PPP项目。充分发挥中国PPP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积极支持养老服务PPP项目。鼓励保险公司探索开发长期护理险、养老机构责任险等保险产品。
根据财政部统计,截至6月末,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入库项目共计13554个,累计投资额16.3万亿元,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兵团和19个行业领域。截至6月末,国家示范项目700个,总投资1.7万亿元,其中已签约落地项目495个、投资额1.2万亿元,落地率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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