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大力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党风政风有了明显改观,广大党员干部真抓实干的劲头更足了。但是,一些地方、一些领域、一些党员干部身上慵懒散浮拖的顽疾尚未根除,一些老问题改头换面还在出现,一些新问题又逐渐暴露出来,“为官不为”、廉而不勤便是其中典型的表现。
“为官不为”有的怕担责,怕犯“禁令”,怕留“把柄”,索性就“磨洋工”;有的貌似很清廉,吃请不去,礼品拒收,但却“秉承”着“礼我不收,酒我不喝,事我不办”的庸俗原则,作风看似“硬起来”了,但也把“为民”的宗旨给丢了;有的干部觉得现在很憋屈,“说话怕录音,吃饭怕跟踪,开车怕录像”,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嘴上喊得震天响,行动原地不挪步……
种种现象表明,“为官不为”者是在精神上缺了“钙”,得了“软骨病”,在思想上开了口子、出了漏洞,在“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上迷失了方向。将缺乏担当这种“不为”与改作风、干事业这种“不易”错误对立起来。这也反映出少数干部对改进作风的片面认识和消极态度,其危害性和传染性不可低估。因此,要让“为官不为者”止步,唯有杜绝部分干部用“为官不易”为“为官不为”遮羞、用“干净”为“不干事”开脱。
刚性的约束是让“为官不为”者止步的关键因素。要加强监督,把从严治吏要求贯穿干部日常管理中,对占着位置不干事的,该教育的教育、该批评的批评,不能睁只眼闭只眼,姑息迁就、放任自流。要从严考核,健全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改进干部日常考核、专项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完善绩效评估、群众评议、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不胜任、不称职、不作为的具体情形、认定标准和处理措施,发挥好考核促进干部履职尽责的杠杆作用。要刚性执纪,拧紧螺丝钉、架起高压线,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在位不在岗、出工不出力,办事慢腾腾、服务冷冰冰等不作为、慢作为现象,按照党纪政纪要求严肃处理,对浑浑噩噩混日子、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要坚决予以组织调整,让干部不敢懈怠、不敢渎职、不敢失责。同时,对那些敢抓敢管、有本事能办成事的干部,要撑腰打气、大胆使用。通过有力约束、铁面问责、鲜明导向,给干部释放信号、传递压力,真正让“为官不为”者有所畏惧、受到贬责,让“为官有为”者得到褒奖、受到尊重。
为官一任当造福一方。“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每一名党员干部“为人民服务”都应该有一种逢山钻洞、遇水架桥的使命担当,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才能跳出“为官不为”的怪圈,真正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上,切实做到“为官敢为”、“为官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