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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国刑法的制定者范宣子,其制定的刑书为什么37年后才颁布

 思明居士 2017-08-28

范宣子士匄(?~前548),其祖为尧帝,在公元前787年,尧帝之后杜伯被周宣王所杀,其子杜隰叔奔晋,晋穆公任其为士师,专掌刑罚。杜隰叔的后代以官为氏,称为士氏。士师这个官职不仅成了杜隰叔之后的氏,更决定了他们的专业特长——立法和司法。杜隰叔之子士蒍,为晋献公时重臣,为献公出谋诛灭晋国公室桓庄之族、灭翟柤国。士蒍生士会,士会活跃于晋国政坛四十年(前632年到前592年),官至晋国正卿中军将,为晋国灭赤狄诸国,今山西晋城成为晋国疆土;他还治理晋国之盗,使晋国之盗大部分跑到了秦国,可见其法律才能之高。士会生士燮,于公元前592年,在其父告老之后,为下军将,之后屡有升迁,直至中军佐。士燮辅佐晋景公和晋厉公,参加过鞍之战,打败齐国;促成了晋楚第一次弥兵之盟;参加了鄢陵之战,打败楚国。然而就在晋国霸业达到顶峰之时,士燮对晋国感到了绝望,他认为晋国必发生内乱,不想死于内乱之中,于公元前574年“自祝”求死,并死于这一年。就在士燮死后,同一年晋厉公弑三郤,栾书和中行偃又杀晋厉公和胥童,晋国果然发生内乱,而士燮之子士匄采取了置身事外的态度,士氏没有受到牵连。

晋国刑法的制定者范宣子,其制定的刑书为什么37年后才颁布

士匄

公元前574年,士燮死后,其子士匄接其父为卿,为上军佐。公元前573年晋悼公即位后,任命士匄为中军佐,栾书被从下军将越级提拔为中军将,原中军佐中行偃被降级为上军将,下军佐知罃被提拔为上军佐。士匄能从上军佐被越级提拔,归功于他在栾书弑晋厉公时的明智作法,当时栾书(中军将)、中行偃(中军佐)逮起了晋厉公,想与众卿一起开会商讨如何处置晋厉公,当他们请士匄之时,“士匄辞”,也就是不参加他们的事,这种置身事外的做法虽然没有完全尽到为人臣之职责,但也没有对晋厉公进行迫害,实际上间接表达了一种对栾书等人行为的不满。栾书和中行偃请韩厥,韩厥直接破口大骂,指责了他们的这种不臣行为。所以在晋悼公即位后,破格提拔了韩厥与士匄,并且韩厥原来地位没有士匄高,现在超越士匄,成为晋国正卿;迎立晋悼公的知罃由下军佐被提拔为上军佐。

晋国刑法的制定者范宣子,其制定的刑书为什么37年后才颁布

《赵氏孤儿》中黄晓明所饰演的韩厥

士匄在被任为中军佐后,于公元前573年,晋悼公派他去鲁国进行访问。为什么要去鲁国访问呢?因为按当时外交礼节,晋国做为大国,新君即位,与晋结盟的小国君主是要前来朝新君的。晋悼公即位后,鲁君来晋国祝贺,然后晋悼公又派士匄回访鲁国,士匄很有礼节,圆满的完成了任务,为晋国赢的声誉。《左传鲁成公十八年》:“公至自晋。晋范宣子来聘,且拜朝也。君子谓晋於是乎有礼。”

公元前570年,士匄代表晋国出使齐国,在晋国霸权衰落的情况下,迫使齐国与晋国结盟,为晋国与楚争霸奠定基础。《左传》鲁襄公三年:“晋为郑服故,且欲修吴好,将合诸侯。使士匄告于齐曰:寡君使匄,以岁之不易,不虞之不戒,寡君愿与一二兄弟相见,以谋不协。请君临之,使匄乞盟。齐侯欲勿许,而难为不协,乃盟於耏外。公元前566年,韩厥去世,晋悼公没有提拔中军佐士匄为中军将,而是越级提拔了荀罃为中军将。荀罃为荀庚叔叔,但不是荀氏嫡子,栾书杀死晋厉公后,是荀罃,也就是知罃去周迎立晋悼公为君。前563年,晋楚争霸,范宣子士匄和中行偃力战近月消灭妘姓小国逼阳(今山东峄县南),打通了攻楚之路。

晋国刑法的制定者范宣子,其制定的刑书为什么37年后才颁布

公元前560年,荀罃去世,晋悼公本来想任命中军佐士匄为中军将,但士匄让贤,认为荀偃更有才能为中军将,荀偃担任中军将。公元前559年,晋秦开战,史称棫林(今陕西咸阳北)之战,晋国由于内部不和而撤军。栾黡之弟栾鍼和士匄之子范鞅不愿无功而返,私自出兵攻秦,结果大败,栾鍼战死,范鞅一个人回到了晋国。栾黡认为一定是范鞅出卖了其弟,责备为何范鞅回来了,而吾弟没有回来。于是逼得范鞅流亡秦国。公元前556年,栾黡去世。到栾黡之子栾盈之时,公元前554年,荀偃去世,他死于攻齐之战中。晋军在荀偃的带领下已经包围了临淄,但荀偃这时病重,死不瞑目的他在听到士匄对他说要帮他完成伐齐大业时才闭上了眼睛。荀偃之子荀吴在荀偃死后得为中军佐,是仅次于士匄的第二号人物。荀偃死后,范匄任中军将,范鞅归晋,栾盈养士甚众,准备复仇。前552年,栾盈之母栾祁(范宣子之女,范鞅之姐,栾盈为范宣子外孙、范鞅之甥)与家臣老州宾私通,为栾盈发现,怕被栾盈诛杀,诬告栾盈作乱,由范鞅作证。范宣子与荀吴找借口让栾盈筑城,实是想借机诛杀栾盈,栾盈被迫奔楚,士匄捕杀了栾党箕遗、黄渊、嘉父、司空靖、邴豫、申书、邴师、羊舌虎、叔罴十人。叔向、伯华、籍偃也被牵连入狱。公元前550年,晋国嫁女去吴国,齐庄公借送滕妾(陪嫁女)的机会,把栾盈(时又到了齐国)及其随从送进晋的曲沃(今山西闻喜东北),曲沃原为栾氏的封邑。他率部袭击晋君,并包围了晋都绛(今山西曲沃西南),被士匄和荀吴打败,逃回曲沃,城破后被杀,栾氏被灭族,只有其弟栾鲂逃到宋国。范宣子士匄再次杀了一批与栾盈一起谋反之人。

晋国刑法的制定者范宣子,其制定的刑书为什么37年后才颁布

就在同一年,公元前550年,法官世家出生的范宣子编定了一部刑书,即"范宣子刑书",它是晋国第一部刑书。但其内容没有保存下来。这部刑书制定出来后,被藏于秘府。至于这部刑书为什么被秘藏起来没有使用,可能是因为制定这部刑书本来是为了应对栾盈之乱,当栾盈之党被士匄用他所制定的刑书正法以后,人们认为这部刑书处罚太重,在晋君地位下降、众卿斗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众卿为了自己的利益,坚决反对士匄用新制定出来的刑书作为镇压异己的工具,所以这部刑书在人们的反对声中被废弃不用。到公元前513年,晋君基本上成为了摆设,六卿专权,各家族之间的斗争更加激烈,"戎马不驾,卿无军行,公乘无人,卒列无长。庶民罢敝,而官室滋侈,道殣相望,而女富溢尤。民闻公命,如逃寇雠……"所以晋卿赵鞅、荀寅把范宣子刑书铸在鼎上,公布于众。同一年,前513年,荀、范、知、韩、赵、魏灭羊舌氏和祁氏,瓜分了二家领地,可见这部刑书的二次出台也是用它来打击异已。晋国的刑鼎比郑国子产所铸的刑鼎要晚二十三年。

公元前549年,范宣子接受子产劝告,对诸侯实行轻币政策。范宣子执政期间,诸侯向晋国的纳贡很重,《左传》记载子产告诫范宣子说:"子为晋国,四邻诸侯,不闻令德,而闻重币,侨(子产)也惑之。……夫诸侯之贿聚于公室,则诸侯贰;若吾子赖之,则晋国贰。诸侯贰即晋国坏,晋国贰则千之家坏,何没没也,将焉用贿。"力陈重币的害处。范宣子接受了这个忠告,减轻诸侯纳贡数量。公元前548年,范宣子去世。范宣子的一生可谓权臣,他是一个标准的政客,知道进退,也心狠手辣,所以他能在政坛上终老此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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