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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谈林散之与中国草书传统

 d大羊 2017-08-31


林散之   《清平乐·六盘山》


谈林散之与中国草书传统之前,先谈谈我对传统一词的理解和领会。在公众,传统仍是一个未被深度解读的词。人们习惯性地把传统作为一个自明的名词来看,或把传统作为一个历史对象来看待,这种扁平的理解,将传统从时空上与现实暴力性地隔离开来,不理解传统之为传统,乃是富有生命力内在于现实的传统,是有待于批判性认领的存在事实,就传统与人的实现而言,它将继续是一个欠缺中的未完成的事实。传统之传,乃传承之意,它本身就是一种继往开来的行为,由此可见,传统这个词,它是一个具动词倾向的名词,只是人们从未真正看破而已。


对林散之来说,在书法艺术传统中能否达到书写的自觉尤其重要,而没有书法意识的自觉,就不可能真正有书写的自觉。这种自觉直接与书法家对传统的态度相关,贯通者在传统中出入自如,但平庸者大都泥古不化。传统是广大的活水,它有时光芒照人,有时泥沙俱下,艺术传统也莫不如此。不存在与生俱来的传统,艺术传统从出于人的创造,而一切创造都是在现成秩序中朝向可能世界,而非朝向历史的简单回归。


与同时代的书法家相比,林散之似乎更透彻地领悟了一个素朴的道理,即一切艺术创造,也都指向对现成秩序的逾越。许多人投身到传统这条大河中便难以上岸,溺水而亡者为数众多,这些人其实是朝拜者,死于迷信而不自知。传统中有滋养我们的力量,但当传统被权威化或转换成权利话语的工具时,这样的传统便会成为一个隐蔽的巫词左右人的存在,在如此这般的认领中,传统几乎已成为不复归来的深渊。所以,避开流俗的理解,对传统敬意在身又能批评性地从传统中抽身而出,使生命得以向可能世界自由绽出,是艺术家所应持守的态度。


林散之   《自作诗》


我们谈林散之与草书传统,即是在谈林散之在书法传统中的沉潜与出离,谈一个书法家的艺术生命是如何从传统中创造性绽出的。草书是中国书法艺术风光迷离的高地,自王觉斯以来,以重碑称世的清代书家在草书领域不见建树,其间,不乏对草书艺术心向往之者,但都未入草书之精微,至林散之,这条中断的草书之道才真正得以延续,林散之的草书,浑厚生动,水墨淋漓,笔意充沛,线条的书写运动极富变化,艺术形式别开生面,且意境高远,与书法史上的草书大家相比,可谓独树书林而不可替代。林散之的书法,已成为中国书法传统的一部分。对将来者来说,林散之的书法作品是一种受之荣幸的馈赠。


但就林散之与书法传统的微妙关系而言,却仍是一个有待争执的事实,也就是说,有某些东西还悬而未决,比如,林散之在笔法上坚持中锋决定论的问题,由楷书而行书而草书相续而开的问题,即使不涉及林散之与书法史上某些大家的对峙,仅就这问题本身来看,它已透露了林散之与书法传统的关系时有紧张,这里既有否弃也有认领。要敞开这个事实,绝非三言两语可概而论之,凡争执之事必有待追问,也只当思常人之未思,及他人之不及,我们才能从中发现一些鲜为人知的东西。


林散之  《清平乐一首》


在艺术上,凡大师者有所欠缺的地带,必有尚未敞开的道路。可以与之并论的是,凡传统中光芒夺目处,必会死掉一大批朝圣者。这个道理似乎再简单不过了,但从古至今有几人能在此开悟?中国书法艺术界如此,其他学问领域也同样如此。我们知道,世界上一切已命名之物都处于存在的欠缺中,一切创造都仍有所不足,大师们的作品也概莫能外。能取大师之长又能避大师之短的人,才可从旧事物中开出新的局面。


 林散之幸运地师从了中国画大师黄宾虹,黄宾虹反对逼肖古人敬古而不泥古并力求自新,黄对中国书画艺术传统的这种态度,对林散之产生了终生不弃的影响,人们对书法传统的认识,大都不是来自于对原初文本的阅读,而是被历史性地遮蔽在权威化的界定中,黄宾虹引导林散之不固执于旧论,直入原初书法文本,并授以用笔用墨之法,这对林散之最终成为中国草书大家有其至关重要的意义,我们思及林散之是如何置身于传统的,会提及他年少师从民国文人张栗庵熟读中国古文经典,但在书画之路上,尤其是就艺术精神而言,国画大师黄宾虹才是林散之进入传统的真正引路人。


左为黄宾虹信札,右为林散之信札 


黄宾虹所谈入画之笔法,乃行书之笔法,黄宾虹相关于书法的想法和见解,也大都局限在行楷这个地带,黄宾虹关注书法的笔法主要还是从画法上来着手的,这导致他在草书的艺术精神方面并没有达到精深的领会。林散之在黄宾虹的光照下深入传统,由唐楷入行书,继二王而入汉魏,但行书大家未必能在草书世界中从容行走,草书不仅首先在气息上明显区别于其他书体,在书写的笔法上也有其更高的要求,楷书和行书的提按法不具有使转的自由,难以与草书的精神相合。这应是林散之从黄宾虹处意识到的问题,林散之在行楷书地带逗留并磨砺了四十多年,他出入于各种名碑大帖,又近睹黄宾虹包括题识在内的书法,自有对草书之法久思而未得的苦闷,这事情不能说与黄宾虹无关,就林散之的书法天赋来说,他一定能觉察到一个事实,即黄宾虹与画相契的笔法欠缺使转的灵性和自由度。


同时,黄宾虹以书法用笔入画,林散之由此也看出了墨法入书的可能,这种觉悟之光,可能是霎那间从林散之生命中显露出来的,一旦显露了便经久闪耀不灭,虽然林散之及至六十始入草书之门,但他属于书法天赋极高的厚积薄发者,这个时期的林散之,他在书法意识方面已经逾越了黄宾虹,十年书写的日子如神意在身,七十岁的林散之,在草书世界已成为继往开来的人物了。他的草书作品天马行空满纸云烟,笔墨互生的草书风气前所罕见。


林散之  《论书六首》


可以说,他已达至长锋自如在手心笔如一的书写境界。从书法艺术精神方面来看,林散之这个时期的作品,儒家的美学在其作品中几乎已迹像很淡了,上世纪六十年代至七十年代前期,林散之的草书尽管仍比较在乎书意,这与他置身于其中的那个时代的意识形态有关,但他的书法语言已不再像此前的那样单一,行书作品中有设计之嫌的文本结构也正在被消解,六十岁之前的那些或多或少被技术性支配的线条,已被刚柔相济、阴阳相荡、自如生发的笔墨运动所取代,而七十年代中期往后的作品艺术性更高,也更游离不居、更率真、更随心所欲且天趣躍然。书法批评界对此也有一些共识,认为林散之晚年的有些作品,可堪称为书法神品。


黄宾虹贯通传统,一生不放弃以书法的笔法入画,在传统书画精神的根基上立自己的艺术面目。可以说,在中国画方面,林散之欠缺与黄宾虹并论的天赋,学无大成,青出于蓝的事情并没有发生。从黄宾虹习书画之道的的林散之,是在艺术上问规习矩的林散之,也是读诗书以滋养心性的林散之。林散之早期的书法作品,在书法形态和基本笔法上,与黄宾虹非常接近,有相似的温润而中和的书卷气,不见有逾越黄宾虹的锋芒。之后,林散之书卷在身行走中国的名山古川,在道法自然的路上不断感悟,虽然在用笔上已略见长处,但仍未从黄宾虹处真正脱胎换骨,至多,也只是显露了与黄宾虹相异的某些端倪,相关可信资料及林散之的诗以及早期书法文本,可以对此作一历史性印证。


林散之  《草书五言联》


至此,林散之与中国书法传统的关系,已显露出一些重要脉络,以上所言可知,除了在笔墨之法上林散之已独具见识外,我们从林散之的草书作品,也可直接见出林散之与佛意和老庄思想的相契。林散之与中国书法传统的关系,不仅是书写技法的继承和创新的问题,还有一个最根本的书法意识和书法精神的问题。我以为,后者更能披露一个艺术家与传统的关系。我们不妨结合林散之的作品和书论去追问他的书法艺术精神。


林散之在书法意识上六十而行大变,敢于放弃陈规旧俗转身到陌生处,倾心于由技而道的领悟性书写之中。在林散之这里,书法之为书法已是默会在心了。就书法史对草书大家的认定而言,林散之不认为中国的草书在精神上是一以贯之的。在他的书论文字里,林散之唯一批评过的草书大家是黄庭坚,林散之和黄庭坚都是中国的草书大家,但他们的的书法精神是截然有别的。从书法史上看,黄庭坚的书法,是中国儒家艺术精神的一个高度。宋时几位大书法家,总的来说都属于权力场中比较得势的文人,他们所处的时代虽法度稍宽,但以儒学为基础的权力意识在从政文人身上往往贯彻一生。


黄庭坚便属于此例。他书法作品中的线条总是紧紧环绕着中心,这种由中心向两边大力开展的作品结构,是中国高度稳定的传统权力结构在书法文本中的移植,我们不能忽略一个文人的政治生活对其书法创作的制约性影响。研究黄庭坚的草书也不可忽略这个事实,黄庭坚所说的道义在先,便是将道义作为书法之本,而他所言之道义,乃是与权力结盟的儒学之道义。其实,这与原儒的思想并不是一回事情。这种与道义裹在一起的书法观,与艺术之为艺术的根本精神已有所背离。林散之曾批评黄庭坚的书法处处太过讲究了,太拘于技法而少见个人心性。黄庭坚也是中国书法史上的草书大家,林散之其实是说,黄庭坚太注重规范和秩序了,不见天性,黄庭坚的书法作品比较稳定,即便由中心朝向两边看似夸张的用笔,也不可逃避的被中心的力量所整合。林散之对黄庭坚的不认同,恰好显露了林与黄在书法艺术观上的差异。许多书法家对黄庭坚是比较认同的,但这方面的事实不知他们是否追问过?


林散之  《仿杜牧体》


当然,林散之可能只是凭天份和直觉力感知到黄庭坚之不足,也未必在此有过进一步的深思。而林散之对同样是草书大家的王觉斯则是另样的态度,王觉斯的存在意识要比黄庭坚复杂得多,其书也大为不同。林散之以王觉斯为友,应是肺腑之言,王觉斯自觉逾越重法度的唐人,追慕晋人风骨,可见王觉斯与林散之在艺术精神上是相契的,在改朝换代的历史更替中,他的生命意识宕荡,书法文本的笔墨语言也极为丰富,灵性也非常充沛,但王觉斯个人书写的情性较之历代大家都更具奇险、反常异变的特性,且有所不羁,他的线条似乎总带有某种不确定的力量,且常有越出习俗的意外转换。由此,可以看出王铎的内心对既定秩序的怀疑和不认同。另王觉斯尝试加强墨在线条交错穿插的空间中的浸润并与枯笔互动相映,这种满纸烟云别开生面的形式效应,也对林散之产生很大的影响。


我以为,这甚至比黄宾虹对林散之的影响更大。王觉斯的草书笔法中,线条圆浑使转中的生动韵致,林散之是不会无动于衷的,林散之草书的线条与王觉斯的草书线条颇多神似之处,林散之以墨法入画的想法或念头,虽然与对黄宾虹的感悟有关,但也可能更与阅读王觉斯书法作品有关,书法悟性过人的林散之,在对王觉斯的认识上是独具慧眼的。林散之以王觉斯为友,他在王觉斯那里逗留的时间很长,直至与王觉斯神会而归。林散之几乎从不与人谈及这方面的事情,但就林散之与书法传统的关系来说,这是一件值得去想一想的事。


林散之  《草书》


与前面我们谈到的某些争执相关,书法的事物在多元状态中生发着,书法史,本应是一种包含差异力量的历史。书法家的心性和生命的倾向并不相同,在艺术意识上要求某种一致性,可能会导致艺术道路的中断,也可能会从根本处伤害了书法艺术。林散之从传统中回避或否定的东西,也可能只是出自林散之自身的艺术意愿而已,将来者也可能不认同林散之由楷而行而草的说法,如果有人对中锋用笔及相关说法持怀疑或否定态度,要求书法的笔法不为墨法喧宾夺主,也不足为怪。我们不仅是在传统中被传统滋养的人,能够在这故土旧邦与传统争执者,也可能是真正的开辟者。


林散之的作品已是中国书法传统的一部分,很少有人在意草书大家林散之与传统的争执,其实这争执已悄然发生过。我们的传统中有句生命力旺盛的话:‘周虽旧邦,其命维新’(《诗经·大雅·文王》),这其命维新的意识,也是艺术精神中最根本的东西。传统本身就包含了争执,这争执还将继续下去。它相应于唯新之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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