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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生居卯。金多返吉祥。不宜重见煞。火地得衣粮。

 云水禅心688 2017-09-01

  

 

古贤此四句的道理,亦很容易瞭解的。不过,仍过於言简意賅而交代不清楚、不连贯,甚易让人断章取义。

甲乙生居卯,很明显意谓著日主 (木命) 於月支当令司权。若木命当令司权,而且确定日主为强时,命式上出现五行金多,或岁运逢金乡,皆是一种吉祥吉利的象徵。若木命日强时,岁运逢火地,则主衣禄富足不缺。唯,不宜重见煞这句话,实有待考量。木命日强者,本喜火土金剋耗洩,此处反冒出不宜重见煞,很显然是错误的。唯有木命日弱时,方可能忌官杀星来剋制。 

另须知,在古贤的观念中,正官代表著官职,七杀代表著权威。故,常很主观的认定其必为喜神。不过,古贤仍认为不宜太多太强太旺,方是真正的最理想吉佳。亦即此句 "不宜重见杀" ,古贤并不是从日主弱的立场而言之,二者间的观点是有所区别的,特说明一下古贤的真实义。 

顺便说明一下,凡日主强的八字绝无忌官杀星之理,除非日主从强之势论命时,方有可能忌官杀星,亦包括忌财星。另须知,木命日强逢煞 (官杀) 主贵,故言为吉祥。木命日强逢财 (土) 主富,逢食伤 (火) 为发财源,故言为得衣粮。皆係真也。 

当然,此四句古贤所讲述的道理,不仅仅单指木命日强而已,亦可适用於其他的火命、土命、金命及水命。事实上,这只不过是日主强喜剋耗洩的道理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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