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行车秩序,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将于2017年10月1日零时正式启用位于遵赤高速公路遵义往仁怀方向20公里+913米(起点)至33公里+418米(终点)、仁怀往习水方向440公里+539米(起点)至396公里+136米(终点)电子警察系统(区间测速),以上路段小型客车限速100,其它车辆限速80。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启用后将对超速行驶、未系安全带、拨打手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摄录取证。 特此公告。
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7年9月15日 编辑:李 明 审核:董 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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