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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过会”民俗初探

 宣城历史文化 2020-10-31

黄飞松
泾县“过会”民俗初探

在泾县的农耕时期,曾流行一种“过会”的习俗。建国前,这种习俗随之消亡。笔者曾多次听老人谈到过会一词,遍寻当地出版的书籍、报刊,均没找到与过会有关的记录。到相关部门查阅档案,也是无从查起。近年来,随着我常在农村走动,调查与宣纸相关的资料和口述纪实时,不时听到老人谈过会之事,便将这些口述资料整理成篇,作为一个地方的文化记忆展示,以便唤起更多有识之士对此重视,希望能得到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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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会的表现形式

在走访过程中,我在泾县的西乡大部分地区都听到有过会的习俗,尽管过会的日期不定,但表现形式几乎一样。据了解,过会的日期以村庄、姓氏为单位而确定,也就是同一个村不同的姓氏,过会的日期不一样;同样,同一宗族不同村庄,过会的时间也有区别。比如:泾县的小岭曹氏,方家门的过会时间在每年农历七月初,与相去不到二里的簪元滩就不一样,与稍远一些的小岭村相差差不多为一个月。尽管各村定的时间不同,但过会的时长都是一天,祭拜的菩萨都是“会菩萨”。

我的老家在泾县丁家桥镇。在解放前,我们村归置在官庄,也曾归置过黄村、新度。尽管我们村以黄姓人居多,与紧邻的黄村却不同一个宗族,本村也有不同宗族的黄姓人居住,过会时他们不参加我们这一宗支的活动。我们村的同宗黄姓人过会时间是每年的农历七月中旬。届时,每家都杀猪宰鸡,自家没出五服的亲戚,无论男女老幼,都在邀请的范围之内。受邀的亲戚在那一天上午到场,等着“游会”。“游会”时,家中妇女准备筵席酒菜,每家出一男劳力,用轿子抬着“会菩萨”走村串户,鞭炮鼓乐齐鸣。游会结束后,以家庭为单位,请到场的亲戚论长幼座次坐好,吃完筵席后散去。

一般来说,邀请的对象大多为女方亲戚,也有嫁出去的姑娘及其丈夫、子女、儿孙,如有交叉关系的亲戚,大多自由选择在哪一家,也有平均分别到各家入座的。男方家的亲属被称之为亲房,因过会日期一样,属主人身份,不在邀请之列。那些客居在村中的外姓人或不同宗族的本姓人,要是自己宗族相聚不远,选择与同宗的日期过会,只是不能参与游会活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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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菩萨的确立方式

“会菩萨”是过会过程中重要的精神物件。根据各村的条件,条件稍好的宗族,有专门的会菩萨庙;条件较差的宗族,将会菩萨供奉在宗族祠堂。无论哪一种供奉方式,都不影响过会的活动。日常生活中,会菩萨是没人祭拜的。

每个村的宗派之间,确定会菩萨有固定的方式。基本分三步走:首先是选择时间,根据本村同宗的特点,请当地风水师推算雕塑会菩萨、请会菩萨、过会等各个节点的日期、时辰;其次是请会菩萨,也就是会菩萨的确定方式;三是会菩萨确定后的公益方式。

这三个步骤中,第一步基本由本宗的“大老爹 ”牵头,召集各家商议后确定,确定日期后,所有的人员都要保密,凡是某人发生泄密事件将会受到自己宗族的严惩。第二步是在完成会菩萨的雕刻后,在确定的日期内的晚上,由指定人员准备鼓乐、鞭炮等,守候在村中指定位置,只要听到较大的声音,便鞭炮鼓乐齐鸣,那个发出声音的源头便成了该村的会菩萨。此过程就好比为会菩萨注入灵魂,有些像佛教中为菩萨开光,只是表现形式不一样而已。根据约定俗成的规定,选菩萨时间只有三天,若选不上,只有在本村或本族中寻找,自然也有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据说,若是某人被指定为会菩萨后,三天之内必然无疾而终,其配偶、子女也会被所选村落中尊为亲属。听我们村的老人说,我们村黄姓人的会菩萨的灵魂是官庄的。那时的官庄在我们村边有田地,那天晚上为自家水田灌溉,当时只是咳嗽一声,就被我们村确定为会菩萨,据说他的后代一直与我们村有较为亲密的来往。第三步就是有关过会的公益活动,在确定会菩萨所发生的费用,要不由大老爹负担,要不就采用均摊的方式共同承担。在会菩萨确定后,会菩萨灵魂的后代如遇到困难,作为同宗同村人,都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小事则罢,凡遇到大事均由大老爹牵头,召集同宗人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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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会在农耕社会时的作用

过会活动在建国前开办的有声有色,本人曾听我父亲说,他就曾经到泾县的章渡、新度随我祖父参加过过会活动。那时候,他还很小,对有些记忆不太深刻。对于过会活动到底源于何时、范围有多广、为何停止等方面无从知晓,当然也能谈一些自家过会的一些表现形式,其余便不甚了了。

近年来,我虽然零星知道了一些,再加上资料的缺乏,仍然不能将其收录完整,只有将知道的进行归纳,以便唤起社会对过去民俗的考证。同时,这种民俗作为农耕时期重要的活动,自然有其存在的理由。本人不好判断“会菩萨”的确定、确定后的神奇以及对于乡民们日常生活起到什么样的作用,但至少能认为,一是农耕社会期间,交通、信息都处于一种非常原始的状态,以这种方式加强沟通交流;二是在农耕社会期间,一般的民间事件均采取民间方式解决,比如行业中的祭祀、宗族的族长,这些原始的解决方式反而比官方的制约更为有效,这种过会的方式实际上也是加强本宗族的势力,以这种方式寻求在社会生活中势力节点的一种行为。

(作者系宣纸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宣城市历史文化研究会理事)

宣城市历史文化研究会主办

制作:童达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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