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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政策之六(兜底保障)

 同舟共济0zam7q 2017-09-27

帮扶政策之六(兜底保障)

兜底保障

(一)农村低保

1、基本补助:一档230元/人月;二档190元/人月;三档150元/人月。

2、分类施保标准:

帮扶政策之六(兜底保障)

(二)医疗救助

帮扶政策之六(兜底保障)

(三)特困人员供养

五保户集中供养对象,每人年标准5800元

分散供养对象,每人年标准5300元。孤儿供养标准,每人月800元。

(四)临时救助

对象范围:因火灾、爆炸、交通事故、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

救助标准:按我县1至6个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450元---2700元)。其中“救急难”救助标准3000元----20000元。

(五)残疾人两项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等级1-3级的生活困难残疾人,18周岁以下100元/月人,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元/月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等级1-2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一级120元/月人,二级80元/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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