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些译文并不严格遵守“信达雅”的翻译标准,更多的是带有兵哥的主观发挥,这是为了增加阅读性。当然,肯定会存在兵哥所不能发现的谬误,希望读者在阅读的时候,不要一味的信,还要辩证的批判的吸收。 《谋攻篇》原文: 孙子曰:夫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全旅为上,破旅次之;全卒为上,破卒次之;全伍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为不得已。修橹轒輼,具器械,三月而后成,距堙,又三月而后已。将不胜其忿而蚁附之,杀士卒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灾也。 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战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毁人之国而非久也,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此谋攻之法也。 故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故小敌之坚,大敌之擒也。 夫将者,国之辅也,辅周则国必强,辅隙则国必弱。 故君之所以患于军者三:不知军之不可以进而谓之进,不知军之不可以退而谓之退,是谓縻军。不知三军之事而同三军之政者,则军士惑矣。不知三军之权而同三军之任,则军士疑矣。三军既惑且疑,则诸侯之难至矣。是谓乱军引胜。 故知胜有五: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识众寡之用者胜;上下同欲者胜;以虞待不虞者胜;将能而君不御者胜。此五者,知胜之道也。 故曰:知彼知己,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 翻译: 孙子说:智者的用兵原则是,能使敌人全国屈服投降,双方都不用战斗流血付出代价是上策,而击破敌国(必然付出一定的代价)取得胜利则就次一等。即便要破其国,还要继续以全争胜:能使敌人的军队不战而降是上策,杀伤敌人的军队就不是太妙;能使敌人一个“旅”的队伍不战而降是上策,击破敌人一个“旅”就次一等;使敌人全“卒”不战而降是上策,打败敌人一个“卒”的队伍就次一等;使敌人全“伍”投降是上策,击破敌人的“伍”就次一等。 (不管怎么打,都要争取付出最少的代价获得胜利。打仗不是为了杀人而杀人,而是为了胜利而杀人;如果胜利不需要杀人,那就不要杀人。因为你要杀人,敌人必然反抗,代价必然就大。) 百战百胜,不算是真正的会用兵;在诉诸暴力之前,就先让敌人的战斗意志瓦解,根本不想抵抗或无力抵抗,如此运兵才算是高明中高明。 所以,上等的用兵是攻伐敌人的谋略,让敌人不能思考或不知道怎么做;次一等的用兵是以外交手段攻伐获利,同样不动刀兵代价小;再次一等的用兵是攻伐敌人的军队,需要流血牺牲;最下等的是攻城,敌人占据有利地势,攻伐的代价必然大。 攻城是万不得已才用的招,你需要制造攻城的蔽橹、轒辒(看看就行,于今无用)等装备,准备各种攻城器械,需要花费三个月的时间。而构筑攻城的土山又要三个月。如果久攻不下,而将帅又控制不住忿怒,驱使士卒像蚂蚁一样去爬梯攻城,使士卒伤亡三分之一而不能攻克,如此攻城必将招致灾难。 因此善于用兵的人,使敌人屈服不靠战争,夺取敌人城池而不是靠攻城,消灭敌国而不是靠旷日持久的战斗,而是用“全”争胜于天下(全是兵家的最高境界,保全你也保全我,可以类似理解为双赢)。如此,双方兵力都可以不至于折损严重,却可以获得全胜(全利),这就是以谋攻的方法原理。 基于全的原理,那么用兵的原则是:有十倍的兵力要包围敌人,五倍的兵力才要去进攻敌人,两倍于敌的兵力就先设法分割敌人继而消灭敌人,有与敌相当的兵力则可以抗击,兵力少于敌人就要保证自己能运动迂回不被伤害,兵力弱少就要先走为上。军队实力弱还顽固坚持,就必然会变成强大敌军的俘虏。 将帅,是君主的辅佐,辅佐周密,尽国家就会强大;辅佐疏漏,国家必然衰弱。 君主可能对军队造成的危害有三种情况:不知军队在什么条件下可战而使其出击,不了解军队在什么条件下应该撤退而命其撤退,这就是束缚军队。不通详三军内务,而插手干预三军的政事,就会使将士不知所从。不了解军中的权变之谋而参与军队的指挥,就会使将士们疑虑重重。军队既迷惑又疑虑,诸侯国军队乘机而进攻,灾难必至,这就是自乱军队从而丧失取胜的可能。 预知取胜的因素有五点:懂得什么条件下可战或不可战,可取胜;懂得兵多兵少不同用法、什么条件该用多少兵力的,可取胜;全军上下一心的(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可取胜;有准备且准备充足去攻击无准备的敌人,可取胜;将帅有才干而君主不从中干预的,可取胜。这五条,是预知胜利的方法原理。 所以说:既能了解自己(利害)也能了解敌人(利害)的,百战不败;不了解敌方利害而熟悉自己利害的,一半取胜的可能;既不了解敌方利害,又不了解自己利害,每战必然失败。 (知己知彼,知的是什么?主要是利害。知道自己最想要得到什么,最害怕失去什么,你才能制定战略目标和战略规划;知道敌人最想要什么,最害怕什么,你才能操纵敌人,使之失误,然后取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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