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种类: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物权法》还规定,除要依法足额支付上述费用外,还应当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综上,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主要包括: (1)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是征地费用的主要部分,是国家建设征收土地时,为补偿被征地的集体和农民所支付的关于土地的补偿费用。 (2)安置补助费 安置补助费是为安置因征地造成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和原土地使用人的经济损失而向其支付的款项。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范围:地上附着物是指依附于土地上的各类地上、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如房屋、水井、地上(下)管线等。青苗是指被征收土地上正处于生长阶段的农作物。 城市郊区的菜地采取“征收”方式: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资金。 城市郊区菜地的内涵:城市郊区菜地,是指连续3年以上常年种菜或养殖鱼、虾的商品菜地和精养鱼糖。 (4)临时用地补偿 临时用地补偿采取“征收”的方式:征收临时用地,应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并按该土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逐年给予补偿。但临时用地逐年累计的补偿费最高不得超过按征收该土地标准计算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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