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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嫌弃我丑的那个男人,现在比我穷。”

 叶知晓 2017-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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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azy 来自好姑娘光芒万丈 03:14


十一这个假期,对黄阿花来说,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


因为她要去参加一个婚礼——不,不是她自己的婚礼。


甚至也不是她的什么要紧闺蜜的婚礼,只不过是再寻常不过的高中同学。


唯一的不同是,黄阿花辗转得知,这个婚礼,她的初恋要来。


这是他们分手10年后的第一次见面。


黄阿花为了参加这次婚礼,买了6套新衣服,购置了全套CPB的护肤品和底妆,为了挑到一只合适的口红色号去专柜试了整整一下午——总之这趟回老家,黄阿花拖了两个大箱子,光高跟鞋都装了5双!


我送黄阿花去机场的时候跟她抱怨,干嘛不挑好一套衣服带好就行了,何苦带这么多行李?


黄阿花用一种如临大敌的坚毅眼神看着我说:不,我得根据婚礼当天的天气、阳光强烈和云彩多寡决定自己穿哪套衣服,配哪双鞋子。


这个女人,莫不是个傻子吧!

不过是见个前男友!还是10年前的前男友!

又不是她要结婚!


黄阿花和初恋的故事,说起来是个非常曲折动人的青春小说。


有天她喝醉了,非常信誓旦旦地跟我说,她的初恋故事,写出来肯定能卖出去版权,拍成电影,票房绝对比《致青春》还高。


她喝大了之后,还在我耳边大吼大叫:我跟你讲,你赶紧把我的故事写成长篇小说,卖了钱咱俩分!四六分,你四我六!

这个黄阿花,真是掉钱眼里去了。


黄阿花跟郑微一样,都是大学一开学就遇见了初恋。

是黄阿花追的他,顶着一张还长着痘痘的脸。


黄阿花追初恋的过程比较波折,把他堵在过男生宿舍楼底下,故意去他们班蹭课坐在他背后给他递纸条,还在早上第一节课给他买过豆浆油条,甚至于在七夕的时候捧着一大把玫瑰等着他下课……


初恋无视了黄阿花N次,拒绝了她N+1 次之后,终于耐不住她的死缠烂打和不管不顾,勉强同意了让黄阿花升级成女朋友。


初恋的照片我看过,一看就是那种从初中开始就会被人偷偷摸摸塞小纸条的男孩子,个子高,瘦却有型,眉眼分明。


黄阿花整整大学四年,都花在了和初恋恋爱上。

给他买饭,为他抄笔记,替他写作业,甚至毕业后,初恋每季度的述职报告PPT都是黄阿花替他写。


周围的闺蜜们,都骂黄阿花没出息。


但她就是爱上了,用她自己后来的话说,叫做鬼迷心窍。

年轻时候被爱情蒙蔽了双眼的女孩子,恨不得拿自己的所有跟命运对赌,只求能够赢得那个人的心。


初恋身边一直有各种小姑娘莺莺燕燕个不停,他跟她们发暧昧的短信,跟她们单独去吃晚餐,黄阿花一闹,初恋就关掉手机,跟她玩失踪,然后又得她哭哭啼啼求着他原谅才肯回来,他说“我和她们不过是朋友”,黄阿花就信了——也不是真的相信,只不过好歹得给自己找个台阶下。


后来两个人分手,是黄阿花将初恋捉奸在床。


黄阿花跟我说,她死心的那一瞬间,是因为哪怕是在撕逼的时候,那个男人,也一直拿手护着那个大眼睛尖下巴的女孩——怕黄阿花冲过去打她。


黄阿花哭着问初恋:自己到底哪里不好?


初恋沉默了很久:我知道你对我很好,是我对不起你。

然后他说:跟你出去,会比较没面子。


跟初恋分手的那年,黄阿花23岁,她在这个男人的身上花掉了整整7年时间。


他贪恋她对他的好,无微不至的照顾,却始终心猿意马,认为没有那么漂亮的女朋友配不上自己。


谁说年轻时候的爱情不势利浅薄?

不过是比她略微长得平头正脸一点,都觉得自己享受她的付出是理所当然。


爱得多一点的那个人,注定要受伤更多。


黄阿花离开了和初恋在一起的城市,一个人到了北京。


她去了一家影视公司,最初只是底层的策划,什么活都干,白天忙完工作,晚上还经常给别人做枪手写剧本,写稿写到半夜,后来赶上了IP热,她正好囤积了几个好小说版权,通通卖了出去,大赚了一笔。


她辞了职,跟另外几个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影视公司,从版权到营销都做,做得很辛苦,非常非常忙,收入也非常非常可观。


这几年,黄阿花变化特别大,她割了双眼皮,垫了个鼻子,每个月都定期去美容院护理,还一直有请私教健身,有若影若现的马甲线,幸好她本来就胸大,不然恐怕还要去隆胸。


每个相貌平凡的女孩,想要变好看都需要下巨大苦工,要么肯出力死练要么肯出钱保养雕琢,黄阿花都肯出,于是她收获丰盛,任何一个再见到黄阿花的人,都怀疑她是不是换了头。


黄阿花在婚礼上成功抢了风头,整个伴娘团加起来都不如她好看。


她也终于成功地见到了初恋。


初恋穿着有点寒酸,皱巴巴的一套西装,一看就不是好牌子,脸还是那张脸,只是平白添了好多沧桑,不再有那种当年叫黄阿花着迷的明朗少年气,整个人看起来都有点油腻。


他跟黄阿花搭讪:看你现在比之前漂亮多了,你在北京赚得挺多吧?

黄阿花有些拘谨地说:还行,过得去,勉强糊口罢了。


初恋说:总得有一万多吧?还是在大城市好,哪像我们,一个月顶多三千出头,交完房贷付完生活费就所剩无几了……

黄阿花在心底哼了一声:我光上半年的分红,都超过50万。


初恋继续说:下个月我媳妇要生了,我还得筹备一笔钱住院,要是剖腹产,还要花更多……

黄阿花几乎没听到他在说什么,她的记忆被拉回到很远。


那一年,他俩刚刚毕业,两个人的薪水都很低,日子过得非常非常穷。


在学校附近租了个400块的小房间,下雨的时候经常漏水,她一个人去跟房东撕逼,像个泼妇一样逼着他们来修房子;


黄阿花发了工资,兴奋得在路口那家卤味店买回半只烧鸡,把鸡腿偷偷藏到他的饭碗里;


黄阿花为了多赚点钱,给医疗整容医院写软文广告,每天写稿写到很晚,拿到的稿费全部拿给初恋买了一双他偶尔提起的运动鞋;


两个人最讨厌的事情就是有同学结婚,因为要随份子钱,每次参加一次婚礼,两人都得吃大半个月的青菜煮面,初恋有次开玩笑地说“不如咱们结婚吧这样只需要随一份礼钱就够了”,黄阿花为了这句不经意的话开心了好几个月……


也不是没有过好时光,有时候初恋会去公交站台接她下班,两个人嘻嘻哈哈地往回走,在巷口买关东煮,初恋高兴起来会突然抱着她转圈圈,故意吓得她尖叫,用毛茸茸的下巴蹭她的脖子。


黄阿花看着眼前这个目光迟钝的男人,不觉得有点心酸,这样一个平庸的他,怎么会叫她爱了那么多年呢?


这么多年,她掷地有声地活着,恨不得把一天劈开成两天来过,忙着挣钱,拓展交际和人脉圈子,忙着跟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为了拿到一个项目在饭局上跟人一口干最好年份的红酒。


她渐渐从别人口中的“小黄”,变成越来越多人知道的“花姐”。


刚到北京的小黄,为了省掉20块的出租钱,踩着7厘米的细高跟步行好几公里找地铁站;

现在的花姐,能买得起商场里的任何一件衣服,高兴的时候,能随手给自己在skp刷个LV的包包。


花姐在圈子里渐渐有了一点名气,曾经给她很多白眼和闭门羹的那些人,现在都热络地跟她联系着,她有一群“好朋友”,从来不缺人陪着逛街和吃宵夜,每次随意发条朋友圈,都有一群人点赞。


可冷不防的一个不打眼的瞬间,黄阿花好像还是当年那个在初恋面前卑微得一无是处的那个女孩,被他的冷漠和自私伤害得鲜血淋漓,时隔多年,都无法痊愈。


她一步步一点都不肯松懈地往前爬着,钱赚得越来越多,人也活得越来越漂亮精致,她一直等着这么一天,好在他面前扬眉吐气,就差咬牙切齿地指着他鼻子骂:


你看看,你看看我现在!你这个穷逼,你这个loser,你压根就配不上我!离开你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正确的决定!不是你当初不要我,我怎么会有今天这种好时候?我倒是要谢谢你!


黄阿花犹自在脑海里幻想着,初恋却突然站起了身。

黄阿花眼睁睁看着他朝着一个大腹便便的女人走去。


那个女人不是她想象中的网红脸和长腿大胸,她长得很普通,跟当年的黄阿花没有什么区别,素着的一张脸,因为怀孕而长满了斑,一点都不好看,根本不值得黄阿花为了要赢过这样的女人花费半点心思。


可是可是,初恋小心翼翼地扶着她,搂着她的粗重的腰身,他看着她的眼神,宠溺得像是对待一件宝贝。


他爱她!

原来爱不爱一个人,旁人一眼就能看出。

难怪当年,那么多人劝她放手。


黄阿花忍不住湿了眼眶,她狠狠地灌下了一大杯白酒,然后不好意思笑着地说:酒太烈了,呛得我眼泪都快出来了。


我们总以为自己在爱情里没有得到更多是因为自己不够好,不够漂亮,不够得体,不够让人惊艳,以为自己没有为了这段爱情努力更多,可是事实上,不爱就是不爱,跟你是什么样的人,根本没有关系。


他离开你,只是因为爱你不够多。


黄阿花突然发现,这些年,她与之较劲的根本不是初恋,而是自己,她卯足了劲从当初那个平凡不起眼的“小黄”变成了如今被更多人欣赏和接纳的“花姐”,从来都不是为了叫那个人好看。


只是黄阿花,开始越来越享受成为那个游刃有余的自己,有能力支付得起所有欲望,有本事变成想要成为的那种人,这些年,她赚回的,不仅仅只有银行卡上的余额。


“十年前嫌弃我丑的那个男人,现在比我穷了。”

“可是我一点也不在意了。”

黄阿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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