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险新业务价值?(2017-08-19 )释老毛
寿险公司卖的是保单,收的保费不是利润,因为先要扣除代理人的提成,然后拿去投资,期间如果出险还要给付保险金或者分红。所以,一张保单往往开始不是体现为利润,而是成本,卖的越多,亏得越多。钱是怎么赚的呢?靠时间,靠大数法则,具体就是三差益:死差益、费差益、利差益。
死差益:是指实际死亡人数比预定死亡人数少时产生的盈余。 费差益:公司实际发生的费用率低于预计的费用率时产生的费差益。 利差益:公司的实际投资收益率高于保单的预定利率时,就会产生利差益。 简单假设模型:某个分红型寿险产品,每年向保户分红利率为4%,假设年投资回报率为6%,贴现率为10%。同时该保单期限为十年。 这是最简单的模型,假设某保户购买10万元的该产品,那么这张保单在10年后能够获得1.02(获得6%的投资收益,并当年给保户分红4%)的十次方的利差。也就是说当初的十万元保费这个时候已经变成了121899元。由于假设中没有附加的赔付(死亡等约定赔付等),退还保户10万元,剩余21899元归保险公司。但是这是10年后的钱,必须贴现到今天才能算今天的价值。按照假设的10%贴现(保险公司一般按照11%贴现,为了计算简便)后得到8475.7元。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这就是这张保单的价值,如果这张保单是2011年销售出去的,我们*惯称之为新业务价值,如果把计算日过去一年的保单全部计算加总,就是我们熟知的一年新业务价值。 当然必须要说,我们假设的模型是最最简单的模型,因为我们必须知道,就一张保单而言,他还具有一定的保障功能,比如该投保客户出现死亡,按照赔付条件,必须给予赔付,那么这一张保单必然是亏损单。但是在保险精算里面,对于何种年龄、何种性别、过去30年以上的死亡率保险公司一清二楚,我们无须担忧,在保险产品设计之初,只要产品卖出单数足够多,一般情况下就必然是要赚钱的。 上述产品卖出的第一年(2011年),新业务价值计算值为8475.7元。但是如果2011年该保险公司投资收益率达到7%,到了2012年,改产品的有效业务价值就会变成100000×【(1.07-1.03)+(1.02的9次方-1)/1.1的9次方】。具体大家再行计算。这里面需要说明的是为什么第一年实现的4000元利差不能计入利润,因为该保单没有到期,不能确认为利润。只有一张保单到期才能计算利润,这就是保险公司为什么讲不能通过净利润来估值的重要原因。 同时大家要注意到,我在上面这段话,引入了一个新名词,那就是有效业务价值。为什么这个时候叫做有效业务价值了呢?因为到了2012年,这个保单不再是是新业务了,所以有了新的名词,叫做有效业务价值。 那么好,接下来可以讲内含价值了。 内含价值=调整后净资产+有效业务价值 而已经可以看出,一年新业务价值年复一年变成了有效业务价值。有效业务=已有有效业务价值+一年新业务价值。而上面的净资产为什么要调整,我相信大家一定清楚,这就是影子会计处理。影子随着太阳的方位而长短不一,保险公司净资产受股票、债券价格变动而出现波动,这就是净资产调整。从寿险公司存续的第一年开始,一年一年往后计算,就有了现在是内含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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