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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地潮”10月持续!海盐滨海度假区15宗地块整体“待嫁”

 husiling2011 2017-10-07

  经海盐县人民政府批准,海盐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十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点击查看大图)


注:地块的详细规划要求以海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提供的《地块规划条件》为准。

宗地拍卖公告要求

  1、17-112、17-113应整体规划、统筹开发,实行整体按现状出让,竞买人须整体受让,加价幅度为160万元/次或其整数倍,其中商服用地占21万元或其整数倍,住宅用地占139万元或其整数倍;

  2、17-114、17-115应整体规划、统筹开发,实行整体按现状出让,竞买人须整体受让,加价幅度为120,万元/次或其整数倍,其中商服用地占23万元或其整数倍,住宅用地占97万元或其整数倍;

  3、17-116、17-117应整体规划、统筹开发,实行整体按现状出让,竞买人须整体受让,加价幅度为130万元/次或其整数倍,其中商服用地占25万元或其整数倍,住宅用地占105万元或其整数倍;

  4、17-118、17-119应整体规划、统筹开发,实行整体按现状出让,竞买人须整体受让,加价幅度为150万元/次或其整数倍,其中商服用地占23万元或其整数倍,住宅用地占127万元或其整数倍;

  5、17-120、17-121应整体规划、统筹开发,实行整体按现状出让,竞买人须整体受让,加价幅度为170万元/次或其整数倍,其中商服用地占46万元或其整数倍,住宅用地占124万元或其整数倍;

  6、17-122、17-123应整体规划、统筹开发,实行整体按现状出让,竞买人须整体受让,加价幅度为160万元/次或其整数倍,其中商服用地占43万元或其整数倍,住宅用地占117万元或其整数倍;

  7、17-124、17-125、17-126应整体规划、统筹开发,实行整体按现状出让,竞买人须整体受让,加价幅度为160元/次或其整数倍,其中住宅用地17-124占120万元或其整数倍,商服用地17-125占21万元或其整数倍,商服用地17-126占19万元或其整数倍。上述整体出让的地块,申请人须同时申请购买,不接受单宗地报价,竞买人须同时统一报价、同时竞得

  二、开发建设要求:详见海盐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须知。

  三、 竞买人资格:竞买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申请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申请人可于2017年10月16日至 2017年10月27日15时整止,到海盐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3-14综合窗口二),申领挂牌出让文件。

  2.申请人可于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 27日15时整止,按挂牌出让文件要求到海盐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3-14综合窗口二),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7日15时整止。

  3.经审核,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10月30日15时前确认申请人竞买资格,核发《竞买资格确认书》后,在工作时间内接受竞买报价。

  4.本次挂牌时间自2017年 10月22日9时整起至2017年10月31日15时整止。挂牌地点在海盐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北一楼会议室)(地址: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

  5.挂牌报价截止时,若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已报价的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转入现场竞价程序。

  6.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且不设底价。

  7、上述整体出让的地块,申请人须同时申请购买,不接受单宗地报价,竞买人须同时统一报价、同时竞得。其中,17-112、114、116、118、120、122、125、126地块,竞得土地后竞得人须持《成交确认书》与海盐县城市开发建设办公室签订《浙江省海盐滨海国际度假区投资履约监管协议》后才能和海盐县国土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浙江省海盐滨海国际度假区投资履约监管协议》由海盐县城市开发建设办公室具体解释,联系人:郭超,联系电话:13736830030。

  8.虽已报名但不参加竞买或竞得后不在规定时限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或者只签订其中一宗地的《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整体出让竞拍的地块竞买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9、出让合同签订后,其竞买保证金的30%(超过200万元按200万元)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的20%将转作本合同定金(不计息),定金抵入第二期出让金,余款抵第一期出让金;出让金交付期限详见须知及出让合同;未竞得的,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10、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以成立新公司开发的,竞买人参股比例不得低于50%,且须在海盐本地注册。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详见海盐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须知。

  联系地址:海盐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3-14综合窗口二),枣园东路100号,联系电话: 0573-86113722


  海盐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365评说:对海盐市场来说,此轮推地可谓“前所未有”,15宗地块同一日推出,合计占地面积约68.82万平米,按容积率计算,可建面积达95.58万平米,合计起拍总价26.9亿元,而本次所有出让地块要求竞买人必须同时申请购买、统一报价、同时竞得,也就是说26.9亿是本次拿地的“最低价”,这对于开发商资金要求非常高。

  此外,在竞得地块后,开发商也必须与海盐县城市开发建设办公室签订《浙江省海盐滨海国际度假区投资履约监管协议》,这对于后期山水主题小镇整体开发建设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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