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的经历大家都有过吧? 我就没有。 我就是我,不一样的窜天猴。 有一次看一篇写暗恋的文章,作者文笔细腻,情感如泉涌,暗恋时的每一个瞬间每一丝心动都写得甜蜜且忧伤。可我看文时内心毫无波澜,拉到最下面,却被一条评论戳得七窍流泪 :
我再三确认那个ID不是我的小号,但她却无形中为我代了言: 我从没有认真地,撕心裂肺地喜欢过一个人。 无论是听歌、发呆、还是看小黄文时,我都不知道该想起谁。 以前总是嫌那些听歌都流泪的人矫情逆流成河。可原来,我连那个能让我放肆矫情的人都没有啊。 这种感觉怎么说呢…其实从小到大我都没什么感觉,并且过得还挺爽。 没想到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老了,还是要拍大腿的! 其实,我也有过几次短暂的“疑似暗恋”。 上小学时,我看上了班里一个男生,因为他喜欢穿一件灰色的连帽衫,有点嘻哈有点潮。 那时我们班每天都有3、4个男生会撞衫,不是烂大街的T恤就是土掉渣的运动服。 我觉得他是个很有freestyle的人,况且长得还很帅。 可是有一天他穿了一件非常老土的格子衬衫,IT 男爆款那种,和班里一半的男生都撞了衫,简直是一场撞衫界的狂欢。 (虽然那时候格子衫还没有风靡IT界) 于是我痛心疾首地决定不再喜欢他。 他可以没追求,但我不能没原则啊。 更关键的是,在这个丑衬衫的衬托下,我发现他的颜值有点残。 初中时班里流行暗恋,我觉得自己也得找一个,不然不合群啊。 于是我看上了班里鬓角留得最长的那个男生,他喜欢歪嘴笑,有点像转型前的陈冠希。 由于各科作业均不能自理,他每天都在班里广撒网式地云抄作业。为了让他准时准点地抄上新鲜热乎的作业,我每天都早到校一个小时,再假装不经意地把作业放在书桌的右上角。 为了让自己显得高一点,让他能看到我,我每天都踩着8厘米的恨天高,打游击似地躲教导主任。 我从不放弃,高跟鞋是我的软肋我的铠甲我的骄傲。 他每天放学后都会在操场上打一会儿篮球,于是我就像孤魂野鬼似的在校门口徘徊,小心翼翼地期待“偶遇”。 皇天不负苦心人,我终于等来了教导主任。 因为我的软肋我的铠甲我的骄傲,我要写800字的深度检查。 后来他也没能逃脱教导主任的毒手,因为鬓角过长,有损校容,被勒令剪了个寸平头。 鬓角的离家出走让他的颜值迅速被拉下了神坛。 于是我那肤浅的爱情也随着他的鬓角而去了。 高中,我们全校男生都是寸平头,女生都是齐耳短发,后面要用剃须刀推上去。 双方颜值之惨烈,势均力敌。 全校还严防严打早恋。 其实完全没有这个必要,我们都丑到彼此嫌弃,还恋个屁。 现在我连那两个男生的名字都记不得了,更别提他们的音容笑貌。 我曾经以为自己这就叫“喜欢”,直到看到了别人家的“喜欢” 我才发现自己从没有真正地喜欢过一个人。 喜欢一个人应该会连他的缺点也一并萌起来。 他随便掉根头发丝都能收藏一百年。 喜欢一个人自然会盲目,会情人眼里出胡歌。 而我却对他们的颜值如此斤斤计较。 我知道自己肤浅得无可救药,但我就是戒不掉。 几个月前我妈让我去劝导正在上高二的表妹,她因为早恋问题被勒令停课,而她学校正是我那视早恋为洪水猛兽的母校。 我不知道我妈为啥要找我来棒打鸳鸯,我长得也不像法海呀。 我加了她微信,一开始就陷入了尬聊。 我扮演的本来就是个反派,也自觉心虚,正想倒一倒准备了一肚子的八股文,她倒先开了口: 我真的不能和他分手。 我减了20斤才追到他。 为了追他,我每天早起给他买早餐,鸡蛋都给他剥好。 我还去学打游戏,最后打得比他好,天天带他上分。 他打篮球的时间我都上了闹钟,为了给他递水,我都快成大自然的搬运工了… 我那么死缠烂打,他一开始还特冷淡。 后来我差点都放弃了,他就把我堵楼道口吻我… (我:你们这是在演《一吻定情》么亲) 我们没有耽误学习的,说好要考同一所大学… 我踏马究竟是造了什么孽,要被00后喂一嘴狗粮! 但想了一下我们高中那格外“清凉”的发型(寸平头和齐耳短发),我觉得他们应该是真爱。 我曾经在《从没谈过恋爱的我,处女膜都要长茧了》中提到过:
其实不只是拖延症, 还有那可笑的自卑与自尊心在作祟。 比起爱别人,我更爱惜自己的羽毛。 我知道努力和主动才配拥有爱情, 但我就是不会主动也不敢主动, 如果对方不行动,我们便没有互动。 如果没有希望,苗头不对,我便悬崖勒马。 我总是肤浅地喜欢,然后草率地放弃。 在“我爱你”之间,有人选择“你”,有人选择“爱”,而我却始终选择“我自己”。 所以,我活该嘛。 我初中时喜欢的那个男生,我和他说过的话不超过3句。 我的作业本都比我跟他更熟。 后来他和一个女生走得近,我就怂了。 恰好他剪了头发,颜值残了。 所以我才没有失恋啊,是我先不要的他。 杜子 花痴老阿姨 + 茜半仙 宅到没朋友的大龄少女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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