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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不是妈

 三悟斋竹翁 2017-10-17

2015.3.6.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婆婆,是个职称,尤其是封建社会赋予了婆婆特殊的权利。“千年媳妇熬成婆”,可见这个职位也不是容易得来的,比评职称难多了。社会走到21世纪的今天,这一职称已经不那么重要了,但却一直存在着。这是因为,一向以家族式的大家庭生活方式改变了,尤其在城市,儿子完婚便分居另住已成定式,即便父母再难,也要给子女准备婚房;或者,自己去租房子,腾出房子给儿女。这种生活方式的出现有很多原因【自己想,不赘述】。

 

       婆媳关系,被认为是一种十分微妙的关系,很少有人能处理好【也有好的,但,少】。原因很复杂 ,也许在婆婆,也许在媳妇,也许在儿子,也许......很难说得清。你把婆婆当妈待,婆婆能不能理解和认同;你把儿媳当女儿待,儿媳能不能认可和接受?

        

        婆婆说儿媳:“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利索呢?”这话要是自己妈说的,女儿不会反感;婆婆这么说,儿媳就会不悦。

       儿媳说婆婆:“你可真啰嗦!”这话要是对自己妈妈说,妈妈不会恼怒;说给婆婆,婆婆就会生气。

 

       几十年听的、见的多了,我的经验是 :先要了解彼此的家庭教育,了解彼此的性格、脾气秉性、兴趣爱好,如果彼此都是聪明人,或许有一试,否则,你懂得。

 

       我就亲眼见过这样一家,三代同堂,老的,是钱,不让小的花;是活,不让小的干;养活儿子媳妇、照顾孙子【奶粉钱、托儿费......包揽了一切花销;还要接、送,看护】。公婆把儿媳当亲姑娘待啦,结果是,小的离婚时儿媳却抱怨老的这样不好、那样不好。老的有什么办法?只有暗自伤心的份儿。

 

       总结我的所见所闻,为了不让上述的悲剧重演,为了不再让老的、少的伤心,婆媳之间,父【母】子【女】关系、祖孙关系,要想相处得好,那就是:

       把彼此当客人待;

       把儿子【女儿】、孙子【女】当债权人【债主】待。

      果能如此,不仅能有一个恒远的良好的婆媳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祖孙关系,必能和谐和睦。

      信不信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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