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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集体户口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迁移

 笋壳鱼 2017-10-17

关于天津集体户口或许很多朋友还不清楚什么情况下需要迁移户口,我们来看看下面的几种情况吧!

1.已不在集体户口登记的单位工作

应当及时将户口迁至现单位或现居住地。

2.不在天津工作,在天津无本人名下的住房

在天津市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未在本市就业的集体户口人员,应将户口及时迁出天津市,对未按要求将户口及时迁出的,公安机关将采取户口冻结措施。

3.不在天津工作,但在天津有本人名下的住房

在天津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集体户口人员,应当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基本原则,及时将户口迁至现住地。

4.现已离职,在天津有期房,尚未入住

已不在集体户口登记所在单位工作的集体户口人员,如在津已购置住房但未实际入住的,应当及时向集体户口登记单位及公安机关说明实际情况,待房屋入住具备户口迁移条件后,及时将户口迁至现住地。

5.原单位倒闭,户口空挂在原单位集体户口上

对集体户口单位已破产倒闭、合并的集体户口,公安机关将撤销其集体户,集体户成员应按照在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及时将户口迁至现住地或现单位,对查无下落的,公安机关将对其户口冻结。

户口冻结后,将无法办理开具户籍证明、办理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等户籍业务,可能会对您办理个人事务带来不便,请市民尽快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当然您也可以办理天津落户,以后就可以同本市人一样在天津长久生活了。天津生活节奏不快,人和人之间的竞争力相对其他城市没那么强!不像北上广都是经济高速运转的城市,有的时候这种高速度会使人透不过气,紧张。天津相对那些城市,真是安逸了不少!而且从今年1月1日起,天津放开市内迁移限制,只要在该区有房就可以将户口迁到该住房上。所以说天津户籍政策是在给落户人才极大的鼓励,希望以一种包容的态度来吸纳各方人才在津落户。

按照现行的政策,目前“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一般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产权住房、军产房、经公安部门认定具备常住户口登记条件的公产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单位及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集体户口。

即,有房(包括私有产权住房、军产房、经公安部门认定具备常住户口登记条件的公产房、公寓等住房)则落在住房上,称之为家庭户口(或个人户);无房先落集体户,主要是包括用人单位自身的单位集体户和区县人民政府所属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集体户口(人才市场集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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