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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注税行业发展和加强监管的调研报告

 蹬蹬zt6m7x978j 2017-10-18

党的“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了要规范税务等经济鉴证服务,近几年来国税总局先后印发了多份文件促进注税行业规范发展。依法支持和监管,注税行业作为具有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双重职能的社会中介组织是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有利于提高税务征管质量和效率,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纳税人合法权益,对构建和谐税收征纳环境,能起到良好的作用。

一、娄底市注税行业发展现状

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市经批准成立的税务师事务所共有8家。从业人员中,本科学历 45  人,大专学历 44 人。由于全市经济不整气,2015年比2014年 ,该行业的业务量有一定的萎缩,具体情况如下:营业额由  566  万元,减少到   339万元。 2015年,该行业有  2 家实现微盈, 6 家亏损,年底行业亏损42  万元。

二、当前注税行业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税务代理率较低、娄底全市共有  4.2万  户纳税人,2015年税务师事务所代理户数共计 3100   户。代理率仅为  0.07%。与较发达地区代理率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税务代理市场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二)税务机关认可度较低。目前,部份税务机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关认识上存在一些误区,影响了注税行业的发展。

(三)法规建设落后,法律级次不高。注税行业指导性文件立法滞后,导致行业在社会上认知度较低,作用发挥受到限制。

(四)部份中介机构渊源上与税务机关有一定的关联,部分税务代理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目前,很多税务代理从业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的学习培训,实践经验缺乏,无法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准确完成相关代理事项。

(五)企业利润率低、经营困难。娄底受融资风波的影响,企业大多数经营效益低下,中介机构能正常经营的屈指可数,事务所的涉税服务业务面窄量小,行业竞争异常激烈。

    三、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和对策及措施  从行业的现状来看,仍存在认识落后、行业监管不到位、制度创新不够、业务拓展空间小、行业认知度低、地区发展不均衡等问题,成为当前注税管理的“当务之急”。

首先要正视存在问题。今年我省税务系统持续开展了对税务师事务所等涉税专业服务组织的清理整治工作,发现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违规插手税务师事务所经营活动等突出问题,必须通过加强注税行业监管和持续规范注税行业服务,加以解决。

其次要澄清模糊认识。一是取消税务师事务所行政审批和加强注税行业监管问题。二是支持注税行业发展和查禁违规插手税务师事务所经营活动问题。注税机构与税务机关的连襟关系不仅损害了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的形象,也干扰了注税行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坚决予以查禁。三是规范注税行业服务和加强注税行业自律问题。

再有要明确工作任务。深入贯彻落实《规范》和《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要求,以加强注税行业监管、持续规范注税行业服务为目标,着力推进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规范服务与职能转变、依法经营与诚信执业,全面落实监管职责,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执业质量,不断完善监管服务长效机制,引导和促进我省注税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具体来讲,我们认为应该采取如下措施。

(一)进一步支持中介服务

1、注税行业急需加大立法宣传力度。加快注税行业立法进程,明确注税行业的法律主体地位。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2、创新服务,为行业发展创造各种条件。一是提高事务所涉税鉴证报告的地位,在目前的征管体系中,应当引入和强化税务师事务所的作用。二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施政府购卖中介业务。如一些财务管理较差的大型企业的涉税审计工作、情况复杂的房地产企业涉税鉴证[如土地增值税清算],企业所得税的清算的一部分可以委托注税中介来完成。这既可促进行业发展,又可缓解纳税群体日益庞大和税务机关力量不足的矛盾,并且借助其力量提高税收管理水平。

3、进一步加强事务所、纳税人、税务机关三方沟通联系,了解注税机构需求,做好服务,建立微信群、qq群等方式,为税务师事务所与税务机关相互交流提供便捷途径。

4、监管重点向执业质量转移,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业行为。提高行业执业质量和社会公信力、铲除内部恶性竞争或垄断经营等问题督促行业依法执业,诚信经营,大力加强自律,积极引导行业加强自身建设,督促税务师事务所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注税监管

1、加强监管是注税行业健康发展的前提  

目前少数基层税务机关还存在认识不到位的现象,脱钩变脱管以及“不想管、不愿管、不敢管”的“三不管”现象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由于缺少税务机关的依法支持,部分税务师事务所与税务机关的关系发生扭曲,暗中指定代理、捞取好处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三不管”应该向“依法支持、依法监管”转变。

落实《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和所得税汇算清缴、土地增值税清算等方面,为事务所拓展更多稳定规范的业务,提供稳定发展的空间。

2、严格履行税务税务机关“三项职能”。一是规范问题线索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行为。二是全面清查脱钩改制,彻底杜绝“红顶中介”。三是切实加强制度规范,坚决斩断利益链条。完善注税行业监管制度,强化注税行业自律,建立信用考评机制,引导注税行业健康发展。

3、持续开展执业机构“三项检查”,提高检查质量。一是执业资质检查。省、市税务机关结合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年检工作,对其执业资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依法执业。二是执业质量检查。省、市税务机关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的执业质量检查,对其代理业务的办理情况进行记录和评价,对其出具的涉税鉴证报告进行审核、监督,发现问题依法及时处理并在办税服务厅公布税务师事务所负面清单,促进其规范执业。三是执业行为检查。省、市税务机关督促税务师事务所和执业注册税务师加强自律管理,并对其执业行为进行监督,进行信用等级评定,推进注税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其诚信执业。

(三)进一步规范注税服务

1、落实行政登记制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落实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做好税务师事务所的行政登记服务工作,支持税务师事务所依法从事申报准备、税收筹划、涉税鉴证和接受委托审查纳税情况等特定行为以及税务咨询、培训和其他涉税代理等普通行为,加强对税务师事务所的事中、事后监管,保障税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

2、落实受理服务制度。各市、县税务机关应认真贯彻落实《规范》要求,受理税务师事务所承办的申报代理等涉税服务事项,受理税务师事务所依法出具的涉税鉴证报告,支持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依法执业。

(四)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1、完善信息公开机制。省、市税务机关定期在其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本辖区范围内年检合格的税务师事务所和执业注册税务师名单(建议每半年更新一次),供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查询,并支持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自愿选择税务师事务所为其提供涉税专业服务。

2、完善三方沟通机制。完善和落实《关于建立税务机关与税务师事务所、纳税人三方沟通机制的指导意见》,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搭建信息平台、开展需求调查等方式,建立并完善三方沟通机制,了解纳税人、税务师事务所的建议和诉求,发挥税务师事务所的积极作用,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和国家税收利益,改进服务方式,促进税法遵从。

娄底市税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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