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罗主义在美国国力弱小的情况下发表,它的提出和产生经久影响,有当时美国决策层的深谋远虑,从国家战略的角度看,启示是多方面的,其意义已经超越了门罗宣言乃至国际关系本身。 首先,门罗主义体现了一国社会制度先进性对外交决策的积极影响。 外交从根本上说是一国内政的延续,外交水准在很大程度上是国内政治状况的体现,先进的经得起考验的政治制度能激发国民蓬勃向上的朝气,一个先进的国内政治制度将为外交提供适宜和有效率的决策体制,创造积极进取的外交风格,是积极外交的力量之源。而且,先进制度的吸引力本身就是外交的巨大优势,吸引别国学习借鉴本国制度,增加相互信任,其产生的作用是物质力量无法代替的。相反,一个落后的政治制度将制约外交发挥主动性,一方面,落后的政治制度决定了外交决策体制的落后和行政效率的低下;另一方面,落后的国内政治制度在外交上往往成为别国的攻击目标,外交人员的很大精力将牵掣在应付解释制度的合理性上,外交的战略决策不可避免受到影响。可以断言的是,不具备制度吸引力的国家的实力发挥将受到极大制约,将难以成长为一个经久的大国。 厄恩斯特·R·梅曾经指出,'就门罗主义而言,我的结论是其结果最好通过国内政治来理解'。亚当斯的见解得到认可并最终通过门罗宣言的形式发表,是美国适宜的外交决策体制的产物。民主共和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诞生以前人类最先进的社会制度。当时,君主专制制度在世界处于绝对统治地位,其时君主专制制度的弊病已经充分暴露,在西欧各国已经呈现颓势;与此相对照的是美国民主共和制度的生机和活力,美国的政治精英和普通民众对民主共和制度充满信心,美国的孤立主义思想就包含对民主共和制度优越性的理解,要将美国的独特制度与旧大陆的专制制度分隔开来。门罗宣言终究也包含对自身政治制度优越性的理解。门罗主义中的“两个半球主义”和“非扩展原则”,前者的提出是基于欧洲和美洲的制度是截然不同的两种制度,包含着认为美国建立的和美国希望在美洲新独立国家建立的民主共和制度优于旧大陆的君主专制制度;后者指美国视欧洲列强将它们落后的专制和殖民制度扩展到美洲的企图为对美国'和平和安全'的威胁,反对神圣同盟在拉美恢复旧制度,有先进的制度可供选择,就不应该再退回到落后制度。“非殖民原则”和“不干涉原则”也多少包含认为民主共和制度优于专制殖民制度的因素。不能排除当时美国的决策者在国家实力处于绝对劣势的情况下发表门罗宣言包含对民主共和制度有充分信心的因素,对政治制度优越性的理解促成了外交上的积极行动,尽管'美国扮演该角色所需的物质力量如果受到进一步考验实际是不存在的'。门罗主义在拉丁美洲各国受到普遍欢迎,也在于玻利瓦尔、圣·马丁等人向往在拉美建立民主共和制度,对共同制度的向往促进了拉美和美国的理解,美国政治制度的优越性转化为外交的优势。 其次,门罗主义是美国政治精英建设强大国家决心和信心的延续和发展。 一个国家是否要争取强国地位必须由它自己来决定。在实力弱小时,国家往往选择'搭车'战略,为国家崛起积蓄力量。但一个国家要最终崛起为一个大国特别是新兴领导国家,在确立大国地位前展现出朝气蓬勃的国民心态,在国民特别是在精英层表现出追求国家强大的强烈愿望和信心,在外交风格上呈现积极有为的姿态。通俗一点说,新兴大国在大国地位确立以前,它的作为起码要像一个大国的样子。在保持与现有国际体系和谐的前提下,在一些关键时刻,借助一些重大事件,以大国姿态明确的向世界表明自己的独立立场,既向世界宣示本国作为大国应有的影响力,因为一个国家争取大国地位的成功最终还是取决于别国的承认,也可为本国外交树立经久的传统,延续的强国外交传统是国家强大的持续动力。当然,这不是要在国家实力不够强大的情况下,承担超过实力所允许的责任,追求实力达不到的国际地位。 罗斯福总统在位期间,奉行门罗主义, 华盛顿在告别演说中表达了建设“自由的、进步的伟大国家”,为人类树立“由正义与仁慈所指引的民族的高尚而且新颖的榜样”的思想,建设新的强大国家是美国建国后历届政治精英的不变追求,新兴的美国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迹象。美国建国后,长期奉行孤立主义思想,不介入列强纷争,一心一意提高自身实力,但在一些重大国际事件中,美国已经开始呈现一个新兴大国的姿态,在对待大革命时期的法国问题上,在1812年美英战争中,美国外交开始展现自己的特点,门罗宣言的发表,美国作为一个新兴大国登上国际舞台。亚当斯的意见能够为其他美国决策者接受,有亚当斯个人因素作用,更重要的在于门罗和其他决策者同样有追求国家强大的理想,不是亚当斯通过一个人的斗争建立起至关重要的信念,而是门罗已经形成了美国应该和英国平等的思维。美国的大国姿态在门罗宣言中也得到充分体现,它(门罗主义)表现出美国在1823年已经是一个大国,这个国家那时已经享有它今天所拥有的尊敬。除去其他因素,美国决策层对于国家强大的信心和决心对于门罗宣言的发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总体保持孤立主义的情况下,在关键时刻,美国的决策者抓住机会赢得了列强的认可并开创了延续的传统。实际上,直到门罗宣言发表,美国才开始被当时的列强作为一个大国看待,大国地位得到列强的接受。门罗主义成为美国外交的'一块顶石,开创了美国新的外交传统并经久的延续下去。玛丽·贝克·爱德在1923年《纽约时报》纪念门罗主义100周年的文章中写到:我严格信奉门罗主义、我们的宪法和上帝的律法。 最后,新兴大国要引领国际关系趋向文明进步。 纵观国际社会的发展进程,我们可以看到国际社会是不断趋向文明进步的,这一趋势推动国际关系不断进步、不断趋向文明。同时,国际社会的发展又是阶段性的,国际社会在不同历史时期对大国的行为方式和道德准则有特定的时代要求。既有大国保持大国地位和新兴大国崛起,必然自觉或不自觉的使自身的行为方式和道德水平符合时代的要求,成为国际关系体系前进的引导者;不能适应时代进步要求的大国在历史的发展进程中最终将被历史的选择所抛弃。国际社会从最初的'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人的战争状态'演进到今天的相对文明状态,是历史进步的必然结果。对于处在崛起进程中的新兴大国,不仅需要增强自身实力,在国际关系领域,为国际社会引入新的准则,引领所处时代国际关系趋向文明进步,能够做到这一点,该国将获得道义力量的支撑。在任何时候,新兴大国尤其是开创一个国际新时代的先导国家的崛起离不开道义力量的支撑,而且这种道义力量的支撑具有超前性。 门罗时期,国际主流的政治制度是君主专制制度,国际关系准则是基于权势平衡的均势政治,殖民制度盛行。在这样一个时代崛起的大国,要遵循既有的国际文明准则,将已有国际文明向前推进。美国的民主共和制度为国际社会注入新的选择,代表了那个时代发展的方向,如前所述,这是美国外交的一大优势。美国历史上从未曾参与过均势体系,门罗宣言包含对均势体系的拒绝,在列强忙于权势斗争之时,美国暂时置身其外,对当时普遍的国际关系准则是一个超越。门罗主义提出了“非殖民原则”,适应了拉美各国寻求独立的潮流,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阻止殖民主义在拉美复辟的作用,赢得了拉美独立各国的认可,在当时的拉美受到了普遍的欢迎,是那个时代国际关系的一个进步。“非扩展原则”和“不干涉原则”对当时习惯于扩张和干涉的其他列强的冲击也是很大的,所以保守的梅特涅才会诅咒门罗宣言是“邪恶的教义和危险的榜样”。在门罗时代,门罗宣言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国际关系文明的进步方向,道义的无形力量起到了弥补美国实力不足的作用。 不可否认的是,门罗主义本身包含美国控制拉美的野心,在以后的历史中,门罗主义被美国的扩张主义者不断加以扩展,发展成为美国扩张主义的幌子。以今天的国际文明标准来衡量,对它所代表的国际关系准则进行谴责是可取而且必要的。这也正是不能对门罗主义加以肯定的原因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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