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办理查询个人信用记录(借款人及配偶带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到场,委托查询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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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窗口递交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贷款资料(原住房商业按揭贷款的借款合同、购房合同、购房收据、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产证〈已办证的〉、评估报告〈二手房〉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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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窗口办理面签手续(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签字、债权转让协议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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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积金窗口或公积金委托贷款银行办理面签手续(借款合同的填写及银行相关文件签字、申请办理还款的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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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吉州房地产交易所或青原房地产交易所办理面签手续(抵押权变更表签字、询问记录签字)。预交办理抵押权证费与住房公积金工作人员(目前标准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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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原住房商业按揭贷款银行网点办理还款手续(归还商业按揭贷款余额与公积金贷款额的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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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已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含二手房)住房商业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按以上流程,由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全程偕同办理。
2、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住房商业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在市民服务中心房管局置业担保窗口受理,按置业担保公司要求缴纳担保费(目前标准是原商贷未交担保费的每户3600元、原商贷已交担保费的每户3000元),其他办理流程不变,由置业担保公司工作人员全程偕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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