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步,理解基础养老金: 183号令基础养老金公式为: J =(C平+C平×Z实指数)÷2×N实+同×1% Z实指数就是实际缴费工资平均指数,按上述的(式二)计算得出;C平×Z实指数就是指数化 月均缴费工资,按上述的(式三)计算得出; 而(C平+C平×Z实指数)÷2就是退休时上年社平工资与历年指数化缴费工资的平均值; N实+同就是所有缴费年限(实际+视同); 整个基础养老金公式合起来的文字表达就是:以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 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被保险人的全部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 一年发给1%。 这个公式实际上考虑了实际缴费工资基数的高低,以及全部缴费年限的长度。一句话,缴得越多, 时间越长,基础养老金就越高。 第三步,理解个人帐户养老金: 183号令个人帐户养老金=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 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包括了个人缴费(8%,以前还有单位划转的3%)、利息及其他,“国家规 定的计发月数”是对以前统一除以120的不合理做法的修正,譬如40岁与70岁退休,按照平均 预期,前者领取养老金应比后者的年限长,所以个人账户除以的月数应该比后者多。 这部分实际上考虑了实际缴费的多少,以及退休时年龄的高低。一句话,缴得越多,退休越晚, 个人账户养老金就越高。 第四步,理解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是为了衔接新老人的平衡而设的。只有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 月1日后退休的才有此部分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仍参照基础养老金的设计理念:以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每满一年发给 1%。考虑了实际缴费工资基数的高低,以及全部缴费年限的长度。 因为北京从1992年10月1日起开始缴费,所以实际上这里存在1992.10.01之前(视同缴费年 限)和1992.10.01-1998.06.30之间(实际缴费年限)两段: (1)1992.10.01之前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G同 = C平×Z同指数×N同×1% Z同指数就是1992.10.01之前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因为这段时间内实际并未缴费, 视同相当于社平工资缴费,所以Z同指数=1,按(式一)计算;C平×Z同指数就是视同缴费年 限的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按(式三)计算得出;×N同×1%表示1992.10.01之前视同缴费年 限每满一年发给1%。 (2)1992.10.01-1998.06.30之间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G实 = C平×Z实指数×N实98×1% Z实指数就是1992.10.01-1998.06.30之间实际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按(式一)计算;C 平×Z实指数就是1992.10.01-1998.06.30之间实际缴费年限的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按(式三) 计算得出;×N实98×1%表示1992.10.01-1998.06.30之间实际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 过渡性养老金就是上述两部分加起来: G = G同 + G实 最后,养老金就是三部分的加总: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可以看出:183号令养老金计发办法主要有三个影响因素:①缴费基数高低、②缴费年限长短、 ③退休年龄早迟。(当然社平工资也是重要影响因素,但那对所有人都是一致的,所以不纳入可 控的影响大家待遇差别的因素考虑) 另外,183号令因为要计算所有缴费年限的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所以,从1992.10.01起到退 休时所有的缴费基数、从1991年起自退休上一年所有的历年社平工资都要作为计算基础数据。 另外,在183号令实行后的五年过渡期内,将使用新老办法比较的过渡办法,实际上按2号令原 办法和183号令新办法重复计算两次。这在实际操作中计算量是比较大的,建议多使用编定程序, 或者和设定公式,以减少出错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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