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储殷 (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 来源 | 储殷教授的时政杂货铺 导读 正因为刘鑫不可能被法律所惩处,才需要道德领域的批判,而舆论当之无愧也当仁不让地应该肩负起社会道德底线守护的责任。 舆论恰恰应该批判法律不能定罪的恶。 现在有一种很奇怪的风尚:极度客观、完全理性。 比如当我们在批判刘鑫自私懦弱冷漠的时候,他们说:犯罪的不是刘鑫,江歌的死不是她造成的,应该讨伐的是凶手,为什么对刘鑫法外审判?又或者他们说,刘鑫是有些自私,但在极度恐惧下,这有怎么不可原谅吗?舆论凭什么道德审判她呢? 我觉得很奇怪:惩治凶手,是检察院、警察局和法院的事,舆论才是真正不应该去插手的,否则是妨碍司法公正。相反,正因为刘鑫不可能被法律所惩处,才需要道德领域的批判,而舆论当之无愧也当仁不让地应该肩负起社会道德底线守护的责任。 这么简单的道理,为什么他们不懂呢?难道要让舆论来惩治凶手,让法庭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那么当我们在批判刘鑫的时候,到底在维护什么,在守护什么? 第一,我们在守护人最基本的恻隐之心。孟子说,无恻隐之心,非人也。人会在极端情况下失去勇气、会恐惧,但这不是你关门不让别人躲避恐惧的理由。尤其是,凶手有暴力史,刘鑫最清楚,即使江歌不死,也至少挨一顿打,而刘鑫却选择关起门,好像事不关己。 第二,我们要守护的是最基本的是非之心。还是孟子说的,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我们必须守护,出了事要(第一时间)报警是对的、隐瞒不报是错的,为逝去的生命讨回公道是对的、躲起来拒绝说出真相是错的,这样的基本是非观。我们也必须捍卫,批判以自卫之名损害他人的行为,是对的。 第三,我们要守护的是最基本的羞耻之心。同样的,无羞耻之心,非人也。人之所以会有羞耻之心,是因为心中还有基本的是非和基本的良知。刘鑫做了错事,甚至搭上了别人的性命,却反过来责怪舆论的批评、责怪别人强迫她说出真相,似乎她才是受害者,而舆论都是网络暴民。这样是毫无羞耻心的表现。但凡有半点羞耻之心,都无法张口就来一个许诺江歌母亲日后常常去看她又说不出多久去一次这样的随口谎言。 第四,也是最重要的,我们要守护的,是你、我、他、她,我们每一个人在面对恐惧、暴力、邪恶的时候,宁愿冒着牺牲自己生命之风险也不牵连无辜者的勇气。 这一点,至关重要。古人讲,一人做事一人承当,如果我们连这点勇气都丢却了,如果我们以“我也很无奈,为了保全自己而不得不损害你”来为自己狡辩,那我们就要做好准备,自己也会随时被别人因为他的利益而牺牲。 还记得那个著名的“抬高一厘米”的故事吗?对,讲的是东西德柏林墙的故事:士兵必须服从命令开枪,但命令没有要求必须射中,枪口可以抬高一厘米。我知道,这个故事真实性有争议,但相比于它带给我们的思考,故事内容的真假很重要吗? 现在,如果命令要求必须射中呢?你怎么办? 俗话说,疾风之劲草,这时刻显出人性来。我提供一个案例,是大家都耳熟能详的陈世美和秦香莲的故事。陈世美命令韩琦去杀秦香莲母子,韩琦知道这“不义”,不忍下手,他怎么办?他自杀了。 还记得阿伦特的“平庸之恶”吗?她就在提醒我们,你的利益算计、你的精打细算、你的保全自身,一旦牺牲损害他人,种种都是恶。切记,沉默、不作为,有时候就是恶,否则为什么要批判见死不救呢? 当你的恐惧、懦弱、自私、冷漠,损害了别人,甚至让人丢掉了性命,这些原本是人之常情的情绪、性格,就成了“恶”。 你可以昧着良心,但是从此别想理直气壮! 这就是公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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