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发审委关注点:客户重大依赖、募集资金项目、持续盈利能力、行政处罚、内控制度、现金交易 2、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发审委关注点:线上销售问题、销售费用、核心竞争力、存货周转率、收购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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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届发审委2017年第46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46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年11月15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报告期内,苹果公司一直是发行人的第一大客户,发行人与苹果公司签订的《授权服务协议》有效期一般为1-2年,授权期限较短。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与苹果公司签订的《授权许可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含分、子公司及门店)获得苹果公司维修业务授权的条件、流程、双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权利存在的条件和时限、或有条款和赔付条款,发行人被取消授权的可能性,是否存在被取消授权的情形;(2)自2016年下半年以来苹果公司对手机保内维修逐步采取返厂维修方式,该经营模式的变化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3)如果发行人与苹果公司合作出现纠纷或因其他原因失去部分或全部苹果公司的售后维修授权,将有何措施防止收入和利润下滑;(4)发行人为维持与苹果公司长期合作关系所采取的措施,是否存在对单一客户的重大依赖。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报告期已停止二手机认证业务,向合作门店销售二手机和认证二手机业务微利或亏损。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募集资金项目中“闪电峰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项目”各业务的具体投资金额,“项目建成后预计未来6年可为公司带来年均57925万元新增收入,8175.69万元净利润”的测算依据,是否符合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盈利预测是否谨慎,是否需要对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进行修正。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结合2017年1-6月份净利润下滑、向苹果公司提供保内维修业务工单量大幅降低,且苹果公司开始下调部分保内维修劳务费标准单价,2016年底开始整机交换比例下降而配件更换比例逐步提高等情况,以及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竞争态势、网络平台维修的快速发展对现有店面模式的冲击等,说明今年1-9月份发行人营业收入和利润实现情况,上述事项对发行人未来持续盈利能力可能产生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是否获得了开展特许经营所需的许可或备案,何时取得该许可或备案,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开展特许经营活动是否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及《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是否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充分披露;(2)发行人因在2014年《重点服务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中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被北京统计局处以“警告并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上述情况没有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原因,发行人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5、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报告期内现金交易的流程及相关内部控制措施执行情况;(2)现金交易的真实性和必要性,2017年1-6月份现金结算金额与往期相比出现较大幅度变动的原因。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具体核查方法、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 (二)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人报告期主要以线上销售为主。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信息系统、财务核算和内部控制是否反映电商业态的特点,是否能确保发行人采购销售及财务状况的真实性;(2)分析相关运营数据,包括报告期客户人均消费、地区分布、性别比例、年龄结构、职业情况、操作时段、次均消费额、购买频次等,与可比公司比较是否存在明显差异,是否存在虚构交易、提升信誉、“空包裹”等情况;(3)线上及线下自营、经销、代销的主要划分依据,收入确认条件及依据,销售结算模式与收入确认条件是否相一致,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显著差异;(4)线上自营的退换货金额和退换率较线下偏低的具体原因和商业合理性;(5)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自营平台线上销售的关键业务指标中客单价在不同平台差异较大的原因。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具体核查方法、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采取委托加工为主的生产方式,加工单位成本逐年下滑,销售费用逐年上升。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外协厂商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符合规定,上述情况对发行人业务独立性和真实性是否构成重大影响,外协加工成本是否真实完整;(2)结合发行人与主要电商平台合同约定,说明报告期相关费用内容、收费标准、发生金额和确定依据,与推广活动、相关收入是否匹配,是否真实完整,报告期销售费用变化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具体核查方法、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 3、发行人报告期收入增长率、毛利率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扣除政府补助后,税前利润呈现逐年下滑,但同行业毛利率未有显著下降。同时,收入结构发生显著变化,线上自营收入下降、线上经销和代销上升。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相关指标变化的原因,是否会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产生较大不利影响;(2)近两年线上经销毛利率高于自营毛利率的合理性;(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说明发行人核心竞争力。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具体核查方法、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 4、报告期发行人存货逐年上升,存货周转率逐年下滑。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期末存货较大并逐年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2)退换货产品是否存在滞销、损毁、变质、过期等情形,跌价准备计提是否谨慎充分;(3)存货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存货与收入是否匹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具体核查方法、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 5、发行人2012年10月成立,其后通过收购资产将御泥坊生物、花瑶花生物和御家汇网络资产注入新设主体湖南御家汇化妆品有限公司,2016年变更为股份公司。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历史沿革对发行人主体合法合规性的影响;(2)股权代持清理过程是否有潜在的法律纠纷;(3)御泥坊商标历次无偿转让是否合法,是否存在权属纠纷;(4)与关联方是否存在资金往来,对发行人财务和经营状况是否存在影响;(5)对赌协议是否会对发行人股权结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具体核查方法、过程,并发表明确 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7年11月15日
第十七届发审委2017年第46次工作会议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定于2017年11月15日召开2017年第46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现将参会发审委委员及审核的发行申请人公告如下: 一、参会发审委委员 郭旭东 黄侦武 程建宏 周海斌 朱 琳 李国春 许成宝 审核的发行人: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 二、参会发审委委员 柳 艺 陈 瑜 陈 硕 丁晓东 祝小兰 廖士光 陈 闯 审核的发行人: 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首发) 发行监管部 2017年11月10日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主要收入来源于苹果手机维修业务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是苹果公司,苹果手机维修业务收入占比较高。苹果手机品牌是世界最具价值的品牌之一,苹果手机制造商在全球500强企业中处于前列。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6月,公司从苹果公司实现的保内维修服务收入分别为14,964.96万元、19,077.75万元、25,292.66万元及9,066.7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7.64%、30.71%、39.03%及25.77%;此外,来自消费者的苹果手机保外维修业务实现收入分别为11,899.87万元、26,421.83万元、24,244.79万元、16,986.66万元。上述保内维修服务收入与保外维修服务合计分别为26,864.83万元、45,499.58万元、49,537.45万元及26,053.36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7.56%、73.25%、76.44%及74.05%。 虽然公司是苹果公司在中国最大的授权售后服务商,公司与苹果公司合作已长达8年,合作关系稳定,但发行人仍存在对单一客户依赖的风险。发行人与苹果公司签订的《授权服务协议》的有效期一般为1-2年,授权期限较短;同时,苹果公司对授权售后服务商的服务质量、客户满意度等方面有相关要求。未来因 公司服务质量下降或其他原因失去部分或全部苹果公司的售后维修授权、或苹果手机维修政策出现大幅变化、苹果手机市场占有率出现大幅下滑等事件,均可能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面膜大王御泥坊母公司冲刺IPO 靠卖面膜一年营收11亿 据御家汇本次发布的招股书显示,2014-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是4.35亿元、7.78亿元和11.68亿元,净利润分别是3351万元、3088万元和7248万元,业绩持续向好。而旗下的御泥坊、小迷糊去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9.58亿元和1.11亿元,成为2016年御家汇公司的两个亿元爆款。当中,御泥坊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过去三年该品牌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88.91%、85.25%和82.07%。 面膜大王御泥坊冲刺IPO ,成为今年第一家拟IPO的美妆企业。不过,在可喜可贺的同时,也不能忽视背后的经营风险。在招股书中,御家汇指出了企业的几大经营风险,包括电子商务销售平台销售集中、单一品类销售集中等。此外,还有业内人士指出,如果御家汇仅靠面膜一个品类的产出来支撑广告宣传和渠道建设等运营成本,那么恐怕品牌的利润空间很难提高,这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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