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广告法。新法明确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具体规范条款,要求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广泛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禁止变相发布烟草广告。2016年9月,《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该办法规定了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烟草广告,对烟草广告在互联网网络宣传进行了全面禁止。新《广告法》明确规定,违规发布烟草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文章来源:首都工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