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慕容素衣 钱钟书曾经非常火,听说当年《围城》播出的时候,他家里的电话都快被仰慕者打爆了,他不胜其烦,忍不住对一位英国粉丝说:“你吃了只鸡蛋觉得味道不错的话,又何必去认识下蛋的母鸡呢?” 随着杨绛的去世,他又一次回到了公众视野。 杨绛是很多人敬仰的“女先生”,一生中著作等身,可她最引以为豪的身份,并不是作家、翻译家、学者,而是钱钟书的妻子,写文章时曾一再强调说,自己最重要的身份就是“钱钟书生命中的杨绛”。 我也是在写《杨绛传》的过程中,慢慢对钱钟书熟悉起来。之前对他的了解仅限于《围城》,当时觉得这只“鸡蛋”的味道确实挺不错,等熟悉了他之后,才发现这只“下蛋的鸡”更有趣。 依他的性格,肯定是觉得大家安安静静地读他的书去好,何必去研究他这个人。可我还是觉得,他这个人本身就是值得一记的。 以下的文字,描述的是“我心目中的钱钟书”,至于真实的钱钟书到底是什么样子,建议你还是去读读他自己的书。 要了解一个人,最好从他小时候说起。 小时候的钱钟书,一点都不像长大后那样睿智聪敏,而是有些呆气的。 这个呆,首先表现在“呆头呆脑”上。 他出生在无锡钱家,从小就过继给了伯父,没有享受到什么家庭乐趣。伯母爱抽鸦片,生父十分严厉,只有伯父还算疼他。幼时得不到照顾,早上丫头热点馊粥给他吃,同学们都穿皮鞋,他还穿着伯父的大钉鞋。 换了个敏感的孩子可能会深以为苦,可幸好他“呆”,性子钝钝的,有些事并没觉得苦,反而觉得挺有意思的。 比如他穿钉鞋上学,路上看见许多小青蛙满地蹦跳,就脱了鞋捉来放在鞋里,光着脚去学校。上课时,小青蛙从鞋里跳出来,同学们都乐坏了,老师知道是他干的好事,就叫他出来罚站,他浑浑噩噩的,并不觉得羞惭。 他钢琴的笔尖断了没处要钱买,于是急中生智,用毛竹筷削尖了蘸着墨水写,写出来虽然一塌糊涂,好歹也算交了差。 伯父平常爱买些酱猪舌之类的来下酒,哄他说是“龙肝凤髓”,他居然信以为真,吃起来自觉其味无穷。伯母骗他说,他是她抱来的南瓜变的,他听了,还真有点怕自己是南瓜精。 他穿起鞋来不分左右,穿毛衣时常常前后颠倒,最喜欢玩的游戏是“石屋里的和尚”,就是盘腿坐在帐子里,身上披一条床单,一个人念念有词。这游戏有什么好玩的?我真想不出。 他最大的呆气,还是表现在“书呆”方面。 据说他周岁时抓周,抓了一本书,因此取名“钟书”。他从小就是个书痴,在书摊上看了《说唐》之类,回家后就手舞足蹈地向弟弟们将刚看的小说“演说”一遍。 他曾说自己看书像猪八戒吃东西一样,“食肠甚大,粗细不择”,俗的雅的都爱看。 他在英国读书时若累了,就会看看侦探小说让脑子休息下。他的一大癖好是爱看字典,恰好岳父杨荫杭也爱读字典,见了他后非常欣喜地对杨绛说:“阿季你看,这里也有个读一个字一个字的书的人!” 他虽爱看书,但很少藏书,看书都是去读书馆借,他和杨绛都认为,清华图书馆是全世界最美的地方。 他读书是最聪明的人用最笨的办法,借来的书,他边读边做笔记,做笔记的时间大概是读书时间的两倍,这样才会牢牢记在脑子里。 他生前被称为“移动的图书馆”,光是他所著的《管锥篇》,引用的书就逾万种。他到底读过多少书? 这恐怕要成为一个千古之谜了。
钱钟书最引人瞩目的,是他的狂气。 他从小就爱胡说八道,口无遮拦,为此父亲钱基博给他改字为“默存”,告诫他君子慎言,可他年少时还是甚为轻狂。 钱钟书之狂,一在于才学上的眼高于顶,很少有人入得了他的法眼,甚至为他博得了“民国第一毒舌”的名头。 他当年考清华时,数学仅仅考了15分,是校长罗家伦独排众议,执意要录取他。他入学后,放言要“横扫清华图书馆”,同学们都知道他的大名。 他从清华毕业后,外文系的教授都希望他进研究院继续研究英国文学,可是他一口拒绝了,理由是:“整个清华没有一个教授够资格当钱某人的导师。”
他从欧洲返国,年仅28岁就当上了西南联大的教授,可他因种种原因在联大仅待了一年就离开了,相传他曾评价说:“西南联大外文系根本不行,叶公超太懒,吴宓太笨,陈福田太俗。 ”
对同时期的文学家,他大多瞧不上。 对张爱玲,他颇不以为然,认为她大节有亏,对沈从文,他更曾在小说中讥他”非正途出身“,他对鲁迅评价还不错,说鲁迅的短篇小说写得非常好。末了又补充说,他只适宜写短的,《阿Q正传》便显得太长了,应加以修剪才好。
对当时大家力捧的“女神”林徽因,他也并不感冒,还专门写了个小说《猫》,语带讥讽地描写林女神和他的仰慕者。 在他的著作里,更是对一众大师名人们都瞧不上眼。对王国维,他说“一向不喜欢此人著作”,又说王的诗词“笔弱词靡”。 对林语堂提倡的幽默文学,他撰文嘲讽说:“自从幽默文学提倡以来,卖笑变成了文人的职业。幽默当然用笑来发泄,但是笑未必就表示着幽默。 刘继庄《广阳杂记》云:‘驴鸣似哭,马鸣如笑’,而马并不以幽默名家,大约是因为脸太长的缘故……所以幽默提倡以来,并不产生幽默家,只添了无数弄笔墨的小花脸。”
对人人视为学术泰斗的陈寅恪,他也挑剔地评价说,陈不必为柳如是写那么大的书,更不该花费那么多精力来讨论“杨贵妃入宫时是否是处女”。
他晚年时也深悔自己有些地方做得过火了。 比如曾经撰文讽刺老师吴宓仰慕的女友毛彦文是“徐娘”,他曾惭愧地说:“我写文章只顾一时取乐,却万万没想到当年这篇文字会让吴宓老师那么伤透了心!自己的罪过不能逃脱,真该一把火烧光纸笔算了!”幸好吴宓出于惜才之心,照样对他很好。
关于自己的狂,钱钟书是心中有数的,他有句名言是:“一个人到了20岁还不狂,这个人是没志气的,到了30岁还狂则是没头脑的。”
三四十岁以后,他逐渐由狂变成了狷,锋芒一直还在,只是由外露变成了内敛。 这个时期他的狂,主要表现在性情上的不趋时流和学问上的坚守底线。
大鸣大放的年代,他和杨绛始终一言不发,有人动员他们“鸣放”,可他们就是不喜欢跟着起哄。 钱钟书对此说过一句话:“如果我们无法拥有言论的自由,我们至少拥有沉默的自由。”沉默,至少意味着不作恶、不配合,他们用沉默捍卫了自己的良心,也用沉默表达了无声的抗议。
文革时,江青曾派人请钱钟书去赴国宴,他谢绝了来者的邀请:“我很忙!”
晚年他深居简出,不愿拜访别人,更不愿拜访名人,他曾引杜于皇的话:“即使司马迁、韩愈住我隔壁,也恕不奉访。”
都说他狂,可是他狂得坦荡,狂得汪洋恣肆,狂出了真性情,只要这份狂气不用于攻击他人,没什么不好的。
钱钟书最令人折服的,还是他的才气。
才气分为两种,一种是才子之才,一种是学者之才,一般人得其一已经很了不起了,而他却能神奇地兼于一身。 大众所熟知的钱钟书,是身为才子的钱钟书。 他年少得志,非常年轻时就因博学强识而名满天下。他当年报考赴英留学的公费生时,很多人听闻钱钟书之名,吓得都不敢报考了,他也不负众望,考取了第一名。 他年少时代父亲钱基博给钱穆一本书做序,书出版后,序文一字也没有改动过。 光是《围城》一书,就足以奠定他的才子地位。《围城》是典型的才子型小说,被称为“新《儒林外史》”,字里行间都透着掩饰不住的俏皮劲,让人感觉作者的才华多得都要横溢出来了。 《围城》后来为他赢得了巨大的声名,可这部小说其实是写于他最不得志的时候。那时他们一家人困守上海,他找不到像样的工作,是岳父把教职让给了他。 全家生活异常清苦,杨绛只得写剧本挣钱。 就在这时,他对杨绛说,自己想写一部小说。杨绛非常支持,说“我们还可以更俭省些”,并辞去了老妈子,甘为“灶下婢”。 这本书是他在“锱铢积累”中写成的,每天大约写五百字,写好后杨绛是第一个读者,她常常看着看着就大笑起来。 八十年代《围城》改编的电视剧播出时,异常火爆,杨绛为电视剧题写的“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也成了经典名言。可钱钟书本人,却颇为“悔其少作”,对这部作品并不满意。 他后来还想写一本叫《百合心》的小说,可惜稿子丢了,后来再也没有写过小说。 大众没那么熟悉的,是身为学者的钱钟书。 这其实也是他最看重的身份,《围城》只不过是他的游戏之作,他的精力大多是放在学术上。 他精通多国语言,被称为“活着的百科全书”,但在我看来,他真正不可及的地方不在于博学,而在于超人一等的见识,吴宓曾经评价说,学者中只有陈寅恪和钱钟书堪称“人中之龙”,其他的人包括他自己在内,“都不过尔尔”。 他的学术著作,主要是谈文论艺,集中在《谈艺录》《宋诗选注》《管锥篇》之中,尤以《管锥篇》为重。 有读者对着《管锥篇》惊叹:“其内容之渊博,思路之开阔,联想之活泼,想像之奇特,实属人类罕见。 一个人的大脑怎么可能记得古今中外如此浩瀚的内容?一个人的大脑怎么可能将广袤复杂的中西文化如此挥洒自如地连接和打通?” 有外国记者到中国来,提出只想看看万里长城和钱钟书,可见他已被很多人视为中国文化的代表。 由于研究他的人太多,甚至专门形成了一门“钱学”。对此,他不但不领情,反而相当不满,认为自己没什么好值得研究的。钱学的热度和他的冷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作为最了解他的人,杨绛曾为他辩解说:“钱钟书绝对不敢以大师自居,他从不厕身大师之列。” 现在的人,记住的都只有他的狂妄,又有几个人记得他的冷静自守?
钱钟书最打动人的,却是他的痴气。 这份痴,集中体现在他对妻子女儿的一片痴心上。 他是最深情的丈夫,大家都说他有誉妻癖,曾不止一次夸赞杨绛,他说她是“最才的女、最贤的妻”,又说她能够具“朋友、妻子、情人于一身”。他那么高傲,却真诚地表示杨绛的散文比自己写得好。 我常常觉得,如果有完美的爱情和婚姻,那么应该就像他和杨绛这样。 他们的故事时,始于一见钟情,笃于朝夕相处,他们的感情,从未因生活的动荡和时间的磨灭而褪色,反而变得更加情深意笃。 世人都知道杨绛是钱钟书的守护神,却不知道钱钟书待杨绛也是相当好的。只说几个细节,便能看出他对妻子的呵护和温情: 他是无锡钱家的“大阿官”,素来笨手拙脚,不会做家务,却在杨绛生完孩子后,精心为她炖了一锅鸡汤,鸡汤里还放了鲜嫩的蛋豆,那是她最爱吃的。 在英国留学时,有天杨绛还在睡觉,钱钟书已起床特意为她做早餐。他煮了鸡蛋,烤了面包,热了牛奶,还做了醇香的红茶。睡眼惺忪的杨绛被钱钟书叫醒,他把一张用餐小桌支在床上,把美味的早餐放在小桌上,这样杨绛就可以坐在床上随意享用了。 吃着夫君亲自做的饭,杨绛幸福地说:“这是我吃过的最香的早饭。” 他为她做了一辈子的早餐,后来有了女儿阿圆,则变成为她们母女俩做早餐。 她怀孕时,他对她说:“我不要儿子,我要女儿—只要一个,就像你这样的!”她生了阿圆后,他喜滋滋地说:“这是我的女儿,我喜欢的。” 他执意不要第二个孩子,理由是:“我们如再生一个孩子比阿圆好,而喜欢那个孩子,怎么对得起阿圆呢?” 其实,是他不忍心让她再受生育之苦,每次女儿生日的时候,他总要说:“这是母难日。” 抗战时,他去了湖南教书,而她留在上海,饱尝了相思之苦。等到两人相聚后,他对她说:“从今往后,我们一家人只有死别,没有生离。”他真的做到了。 他还是最有趣的父亲。 从小到大,他就是女儿圆圆最好的玩伴,杨绛总笑他们是“老鼠哥哥同年伴”。他爱带着女儿玩埋地雷的游戏,把笔啊、书啊藏在被子里,一个藏,一个找,玩得不亦乐乎。 他喜欢逗女儿玩,圆圆两三岁的时候,他在她肚皮上画了个花脸,被杨绛说了一顿,后来不敢造次,于是就以给女儿起外号为乐。他看见女儿在床上蹦来跳去,就笑她:“身上穿件火黄背心,面孔像只屁股猢狲。”圆圆被他逗得又气又笑。 在圆圆心目中,妈妈有时太严肃了,只有爸爸是她的“好哥们”。 许久以后,她患重病躺在床上,提笔准备写《我们仨》,第一篇就是“爸爸逗我玩”。爸爸陪着她一起玩耍的经历,始终是她记忆中最难忘的。 钱钟书的痴气,还体现在他对祖国的眷恋和对中国文化的深情上。 抗战胜利后,他们本来有离开的机会,却选择留在了自己的祖国,留下来,不是为了唱“爱国调”谋什么高职,正如杨绛所说:“我们不愿逃跑……我们是文化人,爱祖国的文化,爱祖国的文字,爱祖国的语言……不愿做外国人。” 后来,他们被下放到干校去劳动,杨绛悄悄问钱钟书:“你后悔吗?”钱钟书答道:“再来一次,我还是这样。”杨绛说:“我也一样。” 20世纪80年代,美国多所大学开出高薪邀请他去讲学,他一口拒绝了:“他们听不懂我钱钟书的学问。”人们把这作为他狂妄的证据,殊不知,那是因为他深深热爱本国的文化,才会觉得外国人根本无法领会精深的中华文化。 钱钟书和杨绛刚相识时,就对她说“自己志气不大,但愿竭毕生精力,做做学问”,他确实也做到了,将自己的一生都贡献给了挚爱的学问。 在说了这句话六十年后,《钱钟书集》终于付梓出版了。 那时,他已身患癌症,躺在病床上动弹不得,杨绛代他写了序,在序中,她谦虚地表示《钱钟书集》只是菲薄的贡献,然后又郑重地补充写道:“我希望他毕生的虚心和努力,能得到尊重。” 是的,不管你喜不喜欢他,他毕生的虚心和努力,都理应得到尊重。 这本书介绍了汪曾祺、沈从文、木心、鲁迅、徐志摩等20位民国大师,他们家庭背景各异,却都活成了传奇,穿越历史,展示更全面、更风趣、更真实的民国大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