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汉字的造字法
要谈汉字造字法的隐喻性思维,必先简要谈谈造字法的种类。
汉字的造字法究竟有几种,在学术界一直争论不休,至今未有定论。
以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为代表的“六书”说认为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都是造字法。
明人杨慎在《六书索隐》中第一次把“六书”中的前“四书”称为“经”,把后“二书”称为“纬”。到了有清一代,万光泰在《转注绪言》中指出:“六书四为体,二为用,体不可离乎用,用不可离乎体。”此即著名的“四体二用”说,意为象形、指事、会意、形声是造字法,而转注、假借是用字法。嗣后,戴震在《江慎修先生论小学书》中对“四体二用”说进行了全面而深刻的推阐,其著名弟子段玉裁继承发扬老师衣钵。在《说文解字注》中又将“四体二用”说推到极致。“四体二用”说在学术界影响极大。
当代梁光华认为,强分“经”、“纬”,强分“字之体”、“字之用”,排斥假借,唯字形是论,不符合汉字创制发展以记录汉语词的实际,因而理当扬弃“经”“纬”“体”“用”之说,并提出汉字的造字法应是“形意”、“假借”、“形声”三种。(见《汉字造字理论新说》《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01年第1期)这是对唐兰先生1949年提出的象形、象意、形声的“三书”说(唐兰《中国文字学》P78开明书店1949年3月)和陈家梦先生1956年提出的象形、假借、形声(陈家梦《殷墟卜辞综述·文字章》P76——80
科学出版社而
1956年7月)、裘锡圭先生1988年提出的表意、假借、形声(裘锡圭《文字学概要》P106
商务印书馆
1988年8月)以及刘又辛、方有国先生2000年提出的表形、假借、形声(刘又辛、方有国《汉字发展史纲要》P74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1月)的“三书说”的修正。
郝恩美认为,汉字的造字法应分为六类:记号字(独体字);合义字(尖、尘),相当于传统文字学的会意字;音义字(城市、岭),相当于传统所称呼的形声字;半义字(扫、铁);半音字(毕、华);合体记号字(归、青)。这种分类是着眼于现代汉字。(《汉字构造分析》见《汉字文化》
年 期)
李万福提出:“造字法研究字形与词之间存在的动机或者说是探求造字者设计字形的意图。其目的在于引导人们正确地根据字形求索词的信息,因而以字形与词联系的不同方式为分类标准。”他将造字法分为两个层面,在第一层面上有三种类型:一,字型是硬性规定的(五、六、八、十);二,字形是根据字的外部关系设计的(乏、刁、乒);三、字形是根据词的内部特征设计的,第二层面上分为两类:简式(表意、表音、意音三类)、繁式(象形、会意、表音、形意、形音、意音、形意音、半记号八类),并认为这是汉字所使用的全部造字法。(李万福《论汉字的造字法》《古汉语研究》2001年第2期)
当然,关于汉字的造字法,还有其他说法,在此不赘。
符号学认为,任何符号都是由能指(signifer)和所指(signified)构成的整体,能指是可以感知的物质形式,所指是由能指感知的物质形式所表示的意义(内容),二者之间存在着被社会约定俗成的指称和被指称关系,能指是指称,所指是被指称,正如罗兰·巴特(Rland
Barthes)在其《符号学美学》中所认为的那样:“表示成分(能指)和被表示成分(所指)它们的联合构成了符号。”汉字无疑是一种符号,它记录的是汉语中的词/语素,字是能指,它记录的词/语素是所指,但不能将二者混为一谈,因为符号的能指和所指之间无必然联系,而具有任意性(arbitrariness)特征。这一特征可以使能指和所指由于人们使用符号的变异而发生变化,出现能指和所指的非对称性。如能指“其”(“箕”的初文)被借用为语气助词和指示代词后,它就记录了三个词(能指),但字(能指)却仍是一个,不能说“其”因此而成了三个字。既然“其”仍然是一个字,就不能说用假借法创造了新字。可见,字和词并不都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尽管在古汉语里,大部分字和词是一对一的关系。)再说,用假借法纪录新词后,为了将记录新词和记录原词的字形区别开来,又创造了一个新字,但这个新字就其构造方式而言,仍然属于原有造字法系统中的某一类,并未增加新的构造方式。如前所说,为了将指称“簸箕”的“其”同记录语气助词和指示代词的“其”相区别,又创制了一个“箕”字;再如“暮”、“腋”虽是在初文“莫”(会意字)、“亦”(指事字)的基础上增加了形旁而创制的新字,但其结构方式仍然是造字法系统中的“形声”字。所以,尽管利用“假借”造了一个字,但在造字法系统中,并未增加新的类别。因而,假借不能算造字法,而应是万光泰所说的用字法。此外。前文所述自梁光华以下诸人,都将“指事”只字未提,指事字不知归于何类。愚以为传统的基本的造字法仍应当是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四种。
二 造字法新分类
象形
轮廓象形:像事物的整体轮廓。日 月
目 马 鸟
鹿 车 自(鼻)
特征象形:像事物的特征部分。牛 羊
连带象形:除事物本体外,还有连带部分。瓜
(
)
泉( )
指事
硬性规定符号:五
六 八 十(与所指对象无联系)
象征性符号:一
二 三 四
上 下(与所指对象有联系)
象形+指示性符号:刃
甘 亦 本
末 朱
会意
形象会意——
图形会意:牧
突 明 舂
莫 删 劓
蜀
利用偏旁位置关系的会意:杳 杲
出 各
主体+器官的会意:吠
吼 鸣 见
企 走
重复同偏旁的会意::珏
林 北 从
比 森 轰
淼 鑫 焱
垚 燚
抽象会意——
劣 昶
暹 老( )
辩( ) 嫩(
) 暗( )
短( ) 歪( )
尖( )
还可分为同体会意和异体会意:
同体会意:由两个以上相同的独体字组成,如前举“重复同偏旁的会意”。
异体会意:由两个以上不同的独体字组成,如前举其他类型的会意字。
形声
形音:形旁是以“形象”为偏旁,如星
琴 齿,是最典型的形声字。
意音:形旁是以“意类”为偏旁,如猥
龉 椅,是传统的形声字。
形意音:禽
有的形声字省略了形旁的一部分:考(
)省略了象形字“老”的一部分。
有的形声字省略了意旁的一部分:寐(
)
釜(
)。
有的形声字省略了声旁的一部分:薅(
)
觉(
)
绳(
)
代,《说文》:代,更也,从人代声。“弋”为“忒”(te)之省。
漢:《说文》:从水難省声,即“漢”的声旁本是“難”声了“隹”(zhui)。
会意兼形声
形象的会意兼形声:娶
息
字
抽象的会意兼形声:政
功
驷
其它
改变原有字形:反写“正”为“乏”,反写“可”为“叵”,变“兵”为“乒”“乓”,变“刀”为“刁”
半记号字:意符+记号的,扫
铁 汉 怀
音符+记号的,毕 华
丛
全记号字:归 青
“乒乓”及半记号字和全记号字是古代汉字所没有的。
纯表音字:假借字,如其(第三人称代词)
而(连词) 莫(否定副词)
亦(相当于频率副词“也”)
合音字,如秽 矧
双声符字,如啎
双韵符字,如昱
200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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