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预案所称的安全事故是指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1、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由公司统一领导、统一组织。 2、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工会主席、总工程师、综合人事部、工程部、项目部经理、安检员组成。 (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以下程序时限报告相应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发生死亡或重伤及中毒事故,必须用电话等最快捷的方式在12小时内(最迟不超过24小时)报告。 报告电话: 公司电话:XXXXXXXXXX 手机:1XXXXXXXXXX、1XXXXXXXXXX 安监局电话:XXXXXXXXXX 手机:1XXXXXXXXXX、1XXXXXXXXXX、1XXXXXXXXXX (三)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抢险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险和自理有关事宜。 5、事故报告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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