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帮帮:我们努力普法,希望亲能打赏个订阅~】 众所皆知,领取养老金有两个前提条件: 1.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2.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至少要达到15年如果达到退休年龄之后,依然没有缴纳满15年,那继续缴纳或者一次性缴纳够15年是最佳选择。 有网友问,如果交满十五年社保,还未来得及领取参保人就意外死亡,怎么办?缴纳的养老金还能领取吗? 首先,我们要明白,养老金又称生存年金,因为老年人获取收入的能力下降,容易出现这种现金流中断的情况,就是人活着,钱没了。 而养老金的性质是只要人活着,你每个月都能拿到一笔固定的收入,这笔收入就是来保证基本生存的。之所以按月发放,而不是一次性全给,是因为风险太大。要知道,老年人的钱是最好骗的,要是一次性给了几十万的退休金,那最后估计大部分都得落入骗子手里。 回归正题,关于投保人意外亡故的情况,是有相关规定的。《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人社部《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也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也就是说,如果出现意外,无论养老金缴纳了多少年,在职员工,其个人缴纳的部分及利息,都是可以全额领取的。退休员工,其可领取部分计算公式为: 继承额=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离退休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剩余部分归入社会统筹。 不过,养老保险一般分为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社保基数的20%,进入统筹账户; 个人缴纳社保基数的8%,进入个人养老金账户。 投保人意外亡故,能够领取的只是个人缴纳的8%,会比正常领取养老金少很多。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职工是因病或不是因工死亡的,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抚恤金一般是10-20个月的退休金。一般也有三五万元。 本文版权归律师帮帮所有 有个律师朋友,很有必要关注 您与解决纠纷只差一个vip法律咨询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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