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柯新桥先生认为:膀胱不主一身之表,肺主一身之表! 六腑之一的膀胱,有何基本生理功能? 全国统编教材《中医学基础》明确指出:“膀胱……主要有贮尿和排尿的作用。在人体水液代谢过程中,水液通过肺、脾、肾、三焦诸脏腑的作用,布散周身,被人体利用后下达膀胱,生成尿液,通过膀胱的气化功能而排出体外”。 这种观点基本上是正确的,易为人们所接受。 但另一些教科书及某些书刊杂志,却提出了一些不同见解,或称“膀胱能主一身之表”,或提出膀胱所藏系“津液”而不是小便,或认为膀胱本身即具有“气化水津”的功能等等。 这些论点,极易造成概念上的混乱,因此大有提出商讨的必要。 “膀胱主一身之表”当为“肺主一身之表” 膀胱是否有“主一身之表”的功能? 近年来出版的一些注解《伤寒论》的书籍似乎很明显地持有肯定论点。 如《伤寒论选读》曾经指出:“太阳包括手太阳小肠、足太阳膀胱”,“太阳为六经之首,统摄营卫,主一身之表,以固护于外,故为诸经之藩篱”。 由于历代研究《伤寒论》之注家多宗《素问·热论篇》所论,认为太阳病乃系足太阳膀胱及其经脉的病变,因而自然而然地形成了这样一种观点:“太阳的功能,就是太阳所属的膀胱府及其所联系的经络的生理机能活动的综合体现”。于是乎,太阳主一身之表的实质就是指“膀胱主一身之表”了。 而其为何,又是怎样“主一身之表”的呢?绝大多数《伤寒论》研究之专著中找不到任何实际理论依据,只好对此一带而过,不了了之。 一些伤寒专家虽曾为此专门立论,指出:“膀胱具有两方面的功能,一是贮存水液,是藏津液。……水液的排出,津液蒸腾转化为汗液输出体外,都是要膀胱的气化”; “……太阳膀胱气化是心、肾、肺、胃等脏腑的配合下,才有可能完成它统营卫而主表,为一身之藩篱的作用”。 然而仔细分析,此等解释仍属附会穿凿之说,实难令人信服。 众所周知,传统的中医学理论始终认为肺脏才能“主一身之表”,其原因主要是“通过肺的宣发,使卫气和津液输布全身,以温润肌腠皮肤”。 所以《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有“肺生皮毛”之说。肺与肌表这种生理上的密切联系,决定了它们于病理上也必然是相互影响的。 如外邪袭表,常常致使肺的宣降功能失常,而出现恶寒发热、咳嗽气喘、鼻塞流涕等症状。反之,肺气虚弱,宣发功能失调,卫气不能正常布达肌表抗御外邪侵入,则易患感冒。 笔者以为,膀胱根本不可能具有“主一身之表”的作用,“肺主一身之表”的理论才是正确的,既有生理病理基础,又经得起实践验证。 但人们又会提出这样一个实际问题:《伤寒论》之太阳病属于表证无疑,既然太阳或膀胱不主“一身之表”,太阳病之病位即不可能在太阳或膀胱,那么到底应该在什么地方呢? 其实这个问题只要认真加以推研,还是不难得到答案的,即太阳表病的病位主要是在肺卫,因为“肺主一身之表”。 其理论根据是: 我们之所以说膀胱无主表之功,主要是由其基本功能决定的。 首先从经络学的角度来看,足太阳经脉内属膀胱,外循体表,其在分布上,上交巅顶,挟脊而行,下终足趾,贯穿上下,从表面上一看,似有统表之势。 但循于体表的经脉毕竟不仅是足太阳,十二正经、奇经八脉大部分布于肌表。 同理,当风寒束表之时,受邪的亦不仅仅是足太阳经脉,况且人体经脉乃是气血阴阳运行的通路和沟通脏腑组织器官之间的桥梁,显非容邪之地。 所以一旦感受风寒邪气之后,也不可能仅仅是停留在足太阳经脉之上而产生一系列全身性的外感病变。 其次,就膀胱本身功能言之,其性属水寒之府,主贮藏和排泄小便,是人体水液代谢的一个重要器官,然而根本不具联系周身肌表、调节营卫阴阳的能力。 中医学往往是以病理来推测生理功能的,我们否定“膀胱主表”亦可借此来帮助论而证之。 如太阳伤寒表证(无论表实还是表虚证),总不外乎以恶寒发热、头身疼痛、咳嗽鼻塞、脉浮,或无汗而喘、脉浮紧,或有汗,鼻鸣干呕、脉浮缓等为其临床基本见证。而推研是证形成原因,主要是由于风寒束表、肺气不宣或营卫不和所导致的。 无论如何都不可能与膀胱经腑产生必然联系,而是风寒袭表之后进而引起肺的宣降功能失调的一系列病理反应,离开了肺卫去认识太阳病,则太阳病的发生便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至于太阳腑证之“太阳蓄血证”或“太阳蓄水证”,就临床实际情况来看,似乎与太阳风寒表证没有什么关系,亦不能帮助证实膀胱“主表”,更何况“太阳蓄血证”之病位并不是在膀胱。 例如,麻黄汤“是治疗太阳伤寒之主方”,方中麻黄、桂枝、杏仁、甘草同用,可“共奏发汗散寒,宣肺平喘之效”。 综观全方,实为肌表与肺同治,根本与太阳膀胱无涉。既云此系太阳经病(主要为膀胱之经),为何不从膀胱论论治? 又,桂枝汤乃为太阳伤寒表虚证所设,功可“发汗解肌,调和营卫”,是方虽未明言治肺,然该证所出现的一系列症状如恶风发热、鼻鸣等,仍然与肺卫功能失调有关,只不过该方侧重于调和营卫罢了。 笔者管见,无论是足太阳经脉还是膀胱本身,要反映出像太阳病这样一个涉及到人体腠理开阖失职、营卫阴阳失调、呼吸升降异常的外感病,无疑是缺乏生理、病理学基础的,因而太阳或膀胱也就不能“主一身之表”,肺才是主表的脏器。 至于“太阳病”,个人认为乃是一约定俗成的、特定的病证概念,是人为地给这种病证“冠”上来的,就好像恶寒发热、咳嗽鼻塞、头身疼痛等症状又可以定名为“感冒”一样,其并不一定要与太阳所属之经腑发生必然联系。 “膀胱主气化”当是“肾阳主气化” 未完待续...... 注:本文选摘自《柯新桥中医医学论文集》,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2006年3月。本公众号仅用之进行学术交流,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转载请注明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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