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秦始皇制定统一度量衡,到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一直沿用一斤十六两的计量方法。十六两秤叫十六金星秤,是由北斗七星、南斗六星加福禄寿三星组成十六两的秤星,告诫做买卖的人要诚实信用,不欺不瞒,否则,短一两无福,少二两少禄,缺三两折寿。
“钱”换算为“克”,人们普遍采用的换算方式是500g(1斤)÷16(旧制十六两为一斤)÷10(旧制十钱为一两)=3.125g(1钱),一些中医院校教材中也是这样的,实际上,这个换算方法也是有纰漏的。
古代量制历经多次变革,明代以后才大体稳定,变化较小,一斤基本在595g左右。直至1929年推行计量改革,将旧制595g一斤改为500g一市斤。还应特别指出,1929年和1959年的改制中,均将中药计量作为例外对待,仍袭旧制不变。这样,从明代到1979年,钱换算为克的正确公式应为595÷16÷10,1钱约等于3.72克。
从1979年1月1日起,中药计量单位也改用了米制,用“克、毫克、升、毫升”,不用“两、钱、分”等。 但是现在的一些中药方(尤其是传统中药方)以及一些食谱的计量单位还习惯沿用‘两、钱、分’。
中医使用的钱是十六两制,一钱为3.125克 中药的计量单位,古代有重量(铢、两、分、钱、斤等)、度量(尺、寸等)及容量(斗、升、合等)等多种计量方法,用来量取不同的药物。由于古今度量衡制的变迁,后世多以重量为计量固体药物的方法。明清以来,普遍采用16进制,即:1斤=16两=160钱
现在我国对中药生药计量采用公制,即1kg=1000g。为了处方和配药特别是古方的配用需要进行换算时的方便,按规定以如下的近似值进行换算:
1两=30g
1钱=3g
1分=0.3g
1厘=0.03g
一斤=十六两=一百六十钱=五百克
1钱=五百克÷一百六十=3.125克
注:在使用伤寒论经方时,觉得有明显问题的计量要斟酌,因为从竹简到现在不知道经过多少人的手,抄错和录入错误在所难免,但不一定就是仲景圣医的原差错,希望引起足够的重视,特此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