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上,我们最应该关心的,就是人。 朝阳火灾,5死9伤。这两个简单的数字后面,隐藏着多少悲痛?人到底是怎么死的,是怎么受的伤? 一、监委再度出手,1人刑拘,7人被立案调查 1、刑事拘留的人员: 房东,徐某某 2、立案调查的人员: (1)十八里店乡副乡长黄海东 (2)十八里店乡安监科科长闫子义 (3)十八里店乡派出所副所长云飞 (4)十八里店乡派出所管片民警刘勇 (5)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主任吴春生 3、立案并停职的人员: (1)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副主任刘旭东 (2)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房屋征收一科副科长张勇(主持工作) 这只是初步,派出所的兄弟不容易,受累了。 二、人是怎么死的? 综合媒体消息,我们大概勾画了以下片段: 火灾位置和燃烧物。火灾发生在一楼(具体位置为一楼上二楼的楼梯口处),燃烧面积不大,烧了两辆电瓶车。二楼和三楼基本未过火,只有烟。 建筑基本情况。着火自建房共4层(局部),下面三层住房30间左右,第四层则为玻璃棚顶。第一层16个房间,每个房间10多平米。楼房整体结构呈“回”字形,每层仅有一个楼梯口,两辆起火电动车当时放置在一楼楼梯口。每层150多平米,整栋公寓面积共468平方米,房东隔断出27间房进行出租,起火时有8户在租。 陈女士的话。“我听到隔壁阿姨喊‘起火了’,就跟老公赶紧往外跑,身上的衣服都被烧了。”朝阳十八里店火灾现场,已经住了一年多的住户陈女士说,起火时间在凌晨1点左右,事发楼道只有一米多宽,经常停放电瓶车。 苗姓住户的话。事发时已经睡觉,突然听到外面喊“着火了”,穿着秋衣秋裤就往外跑。他说,起火电动车主来自四川,是一名装修业者,“天天在楼下充电,白天骑车,晚上充电”。 另一位目击者的话。看到一辆电瓶车起火,“火都没进屋,我们几个住户拎了几桶水扑灭了。扑灭后发现地上有人已经不动了。” 媒体通报的结论。死的是一楼的三户,5人,人是被有毒的烟气毒死的。 我们的疑问:
这些疑问的科学回答,也许正是民众最想知道的事情,事关人命。 对这些问题的分析和讨论,将有助于吸取火灾教训,杜绝下一次悲剧发生。 三、警惕,不要老是摔锅在电瓶车身上 1、电瓶车火灾多发是有原因的。据了解,当前电瓶车的保有量已经超过2亿辆,按每年发生火灾的的概率十万分之二计算,那么每年发生的电动自行车火灾至少为4000起,但火灾统计中好像还不到这个数字。 2、电瓶车应该不应该放在楼道里?答案当然是不行,其实不止是电瓶车,楼道里是不能放任何东西的,不论是可燃的,还是不可燃的。可燃的是火源,不可燃的也会影响疏散。 3、要不要一棍子打死?电瓶车放在楼里,有时候是不得已,因为没地方放,也不方便。简单的例子,比如家里电视机会起火,冰箱会起火,灯会起火,电脑会起火,手机会起火……,是不是这些东西都得打它们,我们因此吓得要死?6月份伦敦就是冰箱起火,烧死近80人,难道要禁冰箱?还有,电瓶车起火有毒烟,那么,沙发呢,电视机和冰箱呢,毒烟一点也不小! 4、要多措并举。把棍子全打在电瓶车身上,不合理。其实这只是表象,在消防管理方面,受太多因素影响,有许多深层次、综合问题。比如人的素质,消防科普教育不够,人员不会火灾自救;建筑耐火、防火性能差,消防设施不足或损坏严重,先天不足;火源管理不到位;灭火能力建设欠缺;责任落实不好…… 所有人,都有必要再学习一下《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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