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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史:法学专家观念中的民诉法存在意义

 金色年华554 2017-12-22

法制史:法学专家观念中的民诉法存在意义

一种社会现象,或者说社会制度的存在、建立,或者说出现、产生,总要有其存在的意义和目的。

那么,作为法学中的《民事诉讼法》,这门学问的产生,都有什么意义呢?

在历史上,关于民诉法的存在意义,或者说存在目的,一直众说纷纭,主要有以下说法:

1、保护私权。这种观念认为,尽管法律赋予了每个人的私权——姑且可以理解为民事权利,但是,如何行使这种权利?因此,民诉法产生了;

法制史:法学专家观念中的民诉法存在意义

2、保护私法秩序。私法,是相对公法而言的,姑且可以把私法理解成民法(暂时这么理解,因为不贴切),而由于公民有民事权利,但如果滥用,没了规矩,就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因此需要民诉法;

3、为了解决纠纷。有学者认为,人类社会自古以来就有多种纠纷,因此,为了解决这些纠纷,就有了解决纠纷的规矩,逐渐的,形成了民诉法;

4、保障程序。有学者认为,民诉法的存在目的和意义,是为了保障原告、被告双方,都有公平、对等的诉讼权利,为了实现程序正义,有必要制定民诉法;

法制史:法学专家观念中的民诉法存在意义

5、保障权利。因为一般国家的宪法,都有关于私权保障的条文,因此,本着维护宪法权威,有必要制定民诉法,来落实宪法给予的权利;

6、综合因素。认为以上几种观念都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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