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虞舜耕①于历山,得玉历于②河③际之岩④,舜知天命⑤在己⑥,体道不倦⑦。舜,龙颜,大口⑧,手握褒⑨。宋均注曰:“握褒⑩,手中有‘褒’⑪字,喻从劳苦⑫,受褒饬⑬,致大祚也⑭。 注释:①虞舜耕:大舜门。 ②玉历于:大历河。 ③河:口。④际之岩:部落之乡。 ⑤舜知天命:舜开拓的。 ⑥在己:支系部落。 ⑦体道不倦:燕子山部落。 ⑧舜,龙颜,大口:舜僚河渡口。 ⑨手握褒:凤凰山。 ⑩宋均注曰握褒:舜孜低地城埠。 ⑪手中有褒:舜疆之埠。 ⑫字喻从劳苦:清河人僚夏。 ⑬受褒饬:舜族开创的。 ⑭致大祚也:泰山北乡。 译文:大舜门的历山的大历河口部落之乡,是舜开拓的支系部落。燕子山部落、舜僚河渡口、凤凰山低地城埠等舜疆之埠,是清河人僚夏舜族开创的泰山北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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