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喉癌放疗期间注意事项

 路人乙j8xd5umc 2017-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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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orrad

文章来源:广州富瑞






放射性皮肤反应

放疗开始后逐渐表现出红斑、色素沉着、干性脱皮、水肿、湿性脱皮等。严重者可表现为皮肤溃疡、出血乃至坏死;晚期可表现为纤维化。因此靶区勾画及制订计划时需注意皮肤是否为高剂量区靶区。疗中需注意保持皮肤清洁,并在放疗前后在靶区皮肤涂抹放肤膏进行预防处理。



急性黏膜反应


照射野内的正常黏膜受到一定剂量的照射后,可表现为程度不等的充血、水肿、糜烂或伪膜形成,病人表现为口腔、咽喉肿痛、吞咽困难、声音嘶哑等。严重时还会合并细菌感染。因此,在放疗初始,在放疗前的1个小时吞含10mL的利膜平进行口腔涂层保护,预防口腔溃疡、口干。




口腔干燥、味觉障碍


由于唾液腺、味蕾在照射过程中受到一定程度的损伤而导致口腔干燥、味觉障碍的发生。以后,随着放疗的结束及一段时间的恢复,口腔干燥、味觉障碍可有一定程度的恢复,味觉在放疗后6~18个月内可恢复基本正常,但口干一般不能恢复到正常水平,这时可采用润口喷剂进行口腔滋润。





喉水肿


一般在放疗后6个月左右消退。超过6个月仍持续存在的喉水肿,应警惕有肿瘤残存或复发的危险,应紧密随访,必要时活检证实,但应注意活检有可能导致周围喉软骨坏死的危险。






 每周复查

每周复查血象、肝肾功能,特别是放疗联合化疗时。


气管套管定期护理


喉癌术后患者还需注意气管套管的定期护理,练习咳痰,避免喉套管感染。




评估肿瘤消退情况


对于有大体肿瘤的病人,放疗期间及放疗后需评估肿瘤消退情况,即肿瘤对治疗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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