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保密法律法规规定,机关单位执行上级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需要定密的,根据所执行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摘录、引用、汇编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应当按照规定报批,不得擅自改变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转发、引用、汇编涉密文件不按规定定密,甚至擅自抹掉密级标志的违规案例不胜枚举,给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损害的同时,也使自己的前途蒙上了阴影。 案例1:转发涉密文件不按规定定密。 2011年8月,某市卫生局收到上级1份秘密级文件,时任卫生监督科科长王某,在非涉密计算机上起草了转发该文件的通知,而且未按规定定密,并将另外2份秘密级文件一起扫描,上传至市政府网站,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王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案例2:引用涉密文件不按规定定密。 2012年4月,某县人防办综合股股长孙某,在起草本系统队伍组建方案时,引用上级有关涉密文件内容,未按规定定密。文稿拟定后,该办副主任郭某未严格审核把关,导致文稿被发布至县政府网站,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孙某受到行政记过处分,郭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案例3:汇编涉密文件资料不按规定定密。 2003年7月,某省直单位决定将国家及省、市出台的相关工作文件资料编印成资料选编,供本部门、本系统工作中使用。办公室工作人员金某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收集、整理了包括数十份涉密文件在内的文件资料,并录入形成电子稿,但未按照涉密文件的最高密级定密。后书稿交某出版社,出版社亦未作严格审查,并在未告知该省直单位的情况下,将该书交由某电子图书发行公司制作成电子版图书,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理。 案例4:擅自隐去涉密文件密级标识。 2014年1月,某县委防范办工作人员丁某在转发上级下发的2份机密级文件过程中,未按规定定密,并擅自将文件密级遮住,发至各乡镇。某乡镇工作人员将该文件主要内容整理后,上传至互联网,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丁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上述案件的发生,充分暴露出一些机关单位和涉密人员保密意识淡薄、保密责任懈怠、保密管理松弛的问题,教训极为深刻。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保密纪律执行不严。保密纪律是政治纪律的重要内容。但是,有的机关单位执行保密纪律不严,其工作人员对使用非涉密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通过互联网传输涉密文件等现象见怪不怪。特别是一些综合、秘书部门工作人员,经常在互联网上搜索资料,使用非涉密计算机撰写含有涉密或敏感信息的领导讲话、方案计划等;通过互联网邮箱,QQ、微信等社交媒体传输涉密文件信息;随意扫描、复印(复制)国家秘密,且扫描、复印(复制)件没有按规定纳入涉密文件管理范围等,致使保密“铁律”成了“自由律”。 二是保密工作责任制形同虚设。保密工作责任制主要包括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定密责任制、涉密信息系统管理和维护人员责任制等。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就是为了加强保密工作组织领导,明确相关人员保密工作职责,确保保密工作落到实处。在查处上述案件中,这些机关单位要么没有制定相关保密制度,工作人员对什么是国家秘密、如何保守秘密、需要履行什么手续、遵循哪些程序,不知不懂;要么虽有制度也只是挂在墙上、写在纸上,联系本机关本单位实际不紧密,缺乏操作性和针对性,工作人员没有入心入脑,在一些具体环节上,把定密要求忘得一干二净,以致发生违规现象。 三是保密审查城门洞开。发生上述案件,一方面是源头没有把好关,不知道应该定密、不知道如何定密、不能按规定定密,使文件流转的下一环节无法正确履行保密程序;另一方面是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不严格,不遵循“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和依法审查原则。一些机关单位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城门洞开,流于形式,没有落实“三审三查制”,即系统信息提供部门自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专门审查、主管领导审核批准的工作要求,导致不能及时发现并有效防止涉密信息上网,最终自酿苦果。 前车之辙,后车之鉴。从源头上遏制不按规定定密的错误现象,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是“两识”教育要如影相随。加强对涉密人员的教育培训,引导其学习保密知识、掌握定密程序、养成保密习惯。大力抓好日常宣教,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学保密、知保密、懂保密,切实将保密意识、保密常识贯穿于各个环节、各个细节,不断提高保密意识和信息化条件下的保密常识,筑牢思想防线,增强防范能力。 二是制度执行要铁板钉钉。要依据保密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具体管理措施,包括定密解密工作的管理制度、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等,使保密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要定期排查保密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找准薄弱环节,补足短板,狠抓落实。属于制度不完善的,要督促有关部门抓紧完善;属于执行制度不严格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对造成国家秘密泄露的,要给予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党纪政纪处分,严肃保密纪律。 三是责任担当要高度重视。机关单位是定密主体,应当对本机关本单位行使定密权、履行定密管理职责情况负责。机关单位负责人作为法定定密责任人,对机关单位定密工作负总责。负责保密工作的办公室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好各项保密制度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就能有力带动全机关单位同志从善如流,各尽其责,共同承担起确保党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落到实处的重大责任。 四是自查自纠要有的放矢。机关单位保密委员会和保密工作机构要承担起定密监督职责,对本机关本单位定密制度落实情况、定密责任人依法履责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定密不当等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要加强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的自我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堵塞泄密漏洞,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 原载《保密工作》2017年第10期,作者:刘景松,原标题为《堵住转发、引用、汇编涉密文件不按规定定密的漏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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