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第五章 发票管理

 kouyongli 2018-01-06

5.1 发票领购管理

5.1.1 发票读入

主要功能:用于将企业老版报税盘中领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运增值税专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信息一次性读入到税控盘中,该功能是开具发票的前提。

操作步骤:

【第一步】首先持本机报税盘到税务局领取发票,再将报税盘、税控盘连接到本机USB接口上,进入开票系统。

【第二步】点击“发票管理/发票领购管理/发票读入”菜单项,弹出发票读入窗口,该窗口显示当前税控盘中可用发票库存信息,如图5-1-1-1所示。

图5-1-1-1.jpg

图5-1-1-1 发票读入窗口

【第三步】点击发票读入窗口中的“从报税盘读入”按钮,弹出读入确认窗口,如图5-1-1-2所示。

图5-1-1-2.jpg

图5-1-1-2 发票读入确认窗口

【第四步】点击发票读入确认窗口中的“确定”按钮,系统便读取报税盘中的发票信息如果读入成功,则购票信息记入本机税控盘中,并显示发票读入成功的提示信息,如图5-1-1-3所示。

图5-1-1-3.jpg

图5-1-1-3 发票读入确认窗口

注意:

①如果不插入报税盘, “发票读入”菜单项不显示。

②发票读入会将报税盘中的所有票种的所有发票段一次性全部读入税控盘,用户不能选择发票种类和发票段数。

③税局端发售的电子发票种类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货物运输业专用发票四种,纸质发票也是四种,使用时需加以区分。

④在领购发票时,企业购买某一类发票的一个连续号码段称之为一段。一个报税盘中可存放多种发票的多段发票信息,税控盘中每个种类的发票最多存放10段发票信

息。

⑤如下情况将不能成功读入发票:

   报税盘中无领购的发票。

   报税盘中领购的发票已经成功读入到税控盘,再次读入时,系统报错。

   税控盘中存在某种发票的发票段信息,加上将要读入的该发票种类的发票段的段数大于10段,系统报错,不允许读入。

【第四步】点击发票读入确认窗口中的“确定”按钮,系统便读取报税盘中的发票信息如果读入成功,则购票信息记入本机税控盘中,并显示发票读入成功的提示信息,如图5-1-1-3所示。

发票读入功能在当前开票系统中已禁用。

5.1.2 发票分发

主要功能:1、大中型企业有多套税控盘、报税盘。所属税务机关发行税控设备时,税控盘没有主次之分,报税盘中必须选定一个标注为主报税盘。企业通过主报税盘进行发票领购,其它分报税盘不能进行发票领购和分发。然后根据企业需要,通过主报税盘将未使用的某种发票的电子发票信息分发到各税控盘中;2、如果企业使用的是新版报税盘,使用此功能进行发票分配。

操作步骤:

此处以主分机结构为例,非主分机结构以此为参考。

主分机结构:

【第一步】插入主报税盘,再插入税控盘,成功进入开票系统后,点击“发票管理/发票领购管理/发票分发”菜单项,弹出“发票分发”窗口,如图5-1-2-1所示。

图5-1-2-1.jpg

图5-1-2-1 发票分发窗口

发票分发窗口结构说明:

①发票分发区:显示选中的将要分发的发票段的信息。包括发票类型、发票代码、发票起号、剩余份数、分发份数和发票止号。其中发票类型、发票代码、发票起号、剩余份数为不能修改项;分发份数是手动录入项;发票止号发票止号是根据用户填写的分发份数自动计算所得,不能修改。

②报税盘领购信息区:显示报税盘中领购的,可以进行分发的票段信息。该区域的信息是从报税盘中读取所得,不能修改。

③税控盘发票库存区:显示当前税控盘中可使用的发票段信息。该区域的信息是从税控盘中读取所得,不能修改。

【第二步】在“发票分发”窗口,选择要分发的发票段信息,手动输入“分发份数”后,点击“分发”按钮,弹出分发确认窗口,如图5-1-2-2所示。

图5-1-2-2.jpg

图5-1-2-2 发票分发确认窗口

【第三步】在“发票分发”确认窗口,点击确定,成功将该段发票读入税控盘中,并弹出分发成功的提示信息,如图5-1-2-3所示。

图5-1-2-3.jpg

图5-1-2-3 分发成功提示窗口

注意:

①如果不插入主报税盘,或者插入的是老版报税盘,“发票分发”菜单项不可用。

②发票分发可以选择要分发的发票的种类以及份数。

5.1.3 发票收回

主要功能:1、企业不希望把发票全部存放在税控盘中时,使用此功能;2、大中型企业有多套税控盘、报税盘时,企业设置的主报税盘利用此功能完成多套税控盘发票电子信息收回操作。

操作步骤:

【第一步】插入主报税盘,再插入税控盘,成功进入开票系统后,点击“发票管理/发票领购管理/发票收回”菜单项,弹出“发票收回”窗口,如图5-1-3-1所示。

图5-1-3-1.jpg

图5-1-3-1 发票收回窗口

2  发票收回窗口结构说明:

①发票收回区:显示选中的将要收回的发票段的信息。包括发票类型、发票代码、发票起号、剩余份数、分发份数和发票止号。该区域信息不能修改。

②税控盘发票库存信息区:显示税控盘中当前存在的可以收回的发票段信息,该区域的信息从税控盘中读取所得,不能修改。

③报税盘领购信息区:显示当前税报税盘中领购的发票段信息。该区域的信息从报税盘中读取所得,不能修改。

【第二步】在“发票收回”窗口,选择要收回的发票段信息,点击“收回”按钮,弹出收回确认窗口,显示即将收回的发票段的信息,如图5-1-3-2所示。

图5-1-3-2.jpg

图5-1-3-2 发票收回确认窗口

【第三步】在“发票收回”确认窗口,点击确定,成功将该段发票收回报税盘中,并弹出收回成功的提示信息,如图5-1-3-3所示。

图5-1-3-3.jpg

图5-1-3-3 收回成功提示窗口

注意:

①如果不插入主报税盘,或者插入的是老盘,“发票收回”菜单项不显示。

②发票收回可以选择要收回的发票的种类,但是收回的票段信息必须整体收回,不能

选择收回份数。

③主报税盘收回的多段发票,可分发到其它税控盘。

④企业存在多套税控设备时,可以通过主报税盘收回后进行发票退回,也可使用税控盘直接退回。

5.1.4 库存查询

主要功能:用于查询税控盘中可用的各段发票的库存信息,以方便用户掌握发票期末库存情况.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发票领购管理/库存查询”菜单项,弹出“发票库存查询”窗口,如图5-1-4-1所示。

图5-1-4-1.jpg

图5-1-4-1 库存查询窗口

注意:

企业管理员登录后,点击“发票期末库存”,系统会自动展示企业整体的发票期末库存情况;企业开票员登录后,“发票期末库存”,系统会自动展示开票员自身的发票期末库存情况;

【第二步】在“发票库存查询”窗口中,即可直接查看税控盘中各种发票领用存情况。该信息不可修改。

【第三步】利用工具条上的其他按钮还可以查找、打印发票库存中信息,点击“退出”按钮,即退出该窗口。

5.1.5 分机发票领用存导出

主要功能:多税控盘结构的企业需要打印当月发票领用存清单时,必须先利用分机税控盘的该功能将领用存数据以文件的形式传出至磁盘上,然后利用主机税控盘的“接收领用存数据”功能汇总领用存信息。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发票领购管理/分机发票领用存导出”菜单项,弹出“发票领用存导入导出”窗口,如图5-1-5-1所示。

图5-1-5-1.jpg

图5-1-5-1 分机领用存导出窗口

【第二步】点击“发票领用存导入导出”窗口的“分机领用存导出”按钮,弹出存储路径选择窗口,如图5-1-5-2所示。

图5-1-5-2.jpg

图5-1-5-2 存储路径选择窗口

【第三步】选择好存储路径后,点击“保存”按钮。分机领用存数据成功导出至指定路径,并弹出导出成功提示窗口,如图5-1-5-3所示。

图5-1-5-3.jpg

图5-1-5-3 导出成功提示窗口

注意:

①当存在主分机结构的企业需要打印本企业发票领用存月报表的时候才需要进行此操作,若无此需求时则不需要进行此操作。

5.1.6主机接收领用存数据

主要功能:多税控盘结构的企业需要打印当月发票领用存清单时,必须先利用分机税控盘的分机发票领用存导出,将分机的发票领用存数据以文件的形式传出至磁盘上,然后再利用主机税控盘的“接收领用存数据”功能汇总领用存信息。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发票领购管理/主机接收领用存数据”菜单项,弹出“发票领用存导入导出”窗口,如图5-1-6-1所示。

图5-1-6-1.jpg

图5-1-6-1 主机接收领用存数据窗口

主机接收领用存数据窗口结构说明:

①刷新按钮:点击该按钮,刷新当前主机汇总领用存数据区及导入数据来源区信息。

②汇总领用存导出按钮:将当前汇总的领用存数据导出到指定路径。

③主机发票及导入后汇总区信息:显示所属期内的领用存数据信息。包括税控盘编号、所属期、发票类型、发票代码、发票起号、发票止号、发票数量。该区域不可修改。

④打开分机领用存数据按钮:点击该按钮,把将要导入的分机发票领用存数据信息显示在导入数据来源区。

⑤确定导入按钮:点击该按钮,将分机数据汇总到主机汇总界面。

⑥导入数据来源:显示从分机导出并导入主机的发票领用存数据信息。该区域信息不可修改。

【第二步】点击导入数据来源区域的“打开分机领用存数据”按钮,弹出“文件查找”窗口,如图5-1-6-2所示。

图5-1-6-2.jpg

图5-1-6-2 文件存储路径打开窗口

【第三步】找到分机发票领用存数据文件,选择后点击“打开”按钮,该文件中的领用存数据自动填充到“导入数据来源”下相应的编辑框中,如图5-1-6-3所示。

图5-1-6-3.jpg

图5-1-6-3 打开分机领用存数据窗口

【第四步】点击“确定导入”按钮,分机领用存数据成功导入主机,提示导入成功信息,如图5-1-6-4所示。同时该数据自动显示在“主机发票及导入后汇总”区域。

图5-1-6-4.jpg

图5-1-6-4 导入成功提示

【第五步】点击主机接收领用存数据窗口中的“汇总领用存导出”按钮,弹出存储路径选择窗口,如图5-1-6-5所示。

图5-1-6-5.jpg

图5-1-6-5 导入路径选择窗口

【第六步】选择存储路径后,点击保存,当月领用存数据导出成功,弹出导出成功提示窗口,如图5-1-6-6所示。

图5-1-6-6.jpg

图5-1-6-6 导出成功提示窗口

注意:

①当存在主分机结构的企业需要打印本企业发票领用存月报表的时候才需要进行此操作,若无此需求时则不需要进行此操作。

②如果导入的分机领用存数据与主机中领用存数据有连续票段,则在导入分机领用数据时自动合成一段发票信息。

5.1.7网络发票分发

主要功能:用于将企业的网络发票分发到税控盘中,该功能是开具发票的前提。

操作步骤:

【第一步】首先将税控盘连接到本机USB接口上,进入开票系统。

【第二步】点击“发票管理/发票领购管理/网络发票分发”菜单项,弹出网络发票分发窗口,该窗口用于显示当前纳税人的网络发票及税控盘中可用发票库存信息。如图5-1-7-1及 图 5-1-7-2所示。

图5-1-7-1.jpg

图5-1-7-1 功能菜单

图 5-1-7-2.jpg

图5-1-7-2 网络发票分发

【第三步】点击 “查询”按钮,查出纳税人所有的未分发的及待分发的网络发票,同时查询税控盘中的发票库存信息。如图5-1-7-3所示。

发票状态说明:“未分发”表示该段票没有分发给任何盘;“分发中”表示该段票分发给了当前盘,但是没写盘成功,可以再次分发;

图5-1-7-3.jpg

图5-1-7-3

【第四步】在上面的表格中单击想要分发的发票,然后在“待分发发票信息”框中输入想分发的份数,不能超过剩余份数,分发份数不能为零;点击“分发”按钮进行分发操作;分发成功后会在下面的表格中(税控盘库存)显示新分发的发票;

发票状态说明: “可开票”该段发票可以正常使用; “已写盘”说明该段票写盘成功了,但是写盘成功后和服务器交互失败,再网络状况好的情况下,点击“查询”按钮会将发票状态为“已写盘”的发票记录进行更新;更新成功后会变成“可开票”;

 

注意:

①税局端发售的电子发票种类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货物运输业专用发票四种,纸质发票也是四种,使用时需加以区分。

②在领购发票时,企业购买某一类发票的一个连续号码段称之为一段。税控盘中每个种类的发票最多存放10段发票信息。

③如下情况将不能成功分发发票:

  网络没有连接或服务器维护中。

  税控盘中存在某种发票的发票段信息,加上将要写入的该发票种类的发票段的段数大于10段,系统报错,不允许写入。

5.2 发票填开管理

  该主菜单只要包含五个子菜单(如图5-2-1所示):“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货运专用发票填开”、“机动车发票填开”和“已开发票查询”。

  纳税人可根据授权购买不同种类的发票,并进行开具管理。系统支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农产品收购、农产品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四种类型的发票,并且可以对这四种发票进行作废和查询。

  纳税人使用的税控发票开票软件,正常需要联网进行开具,在发票开具完成的同时,发票的开票信息会自动上传到税务机关。在离线的情况下,可以开具,但是若开具的的未上传发票超过税控盘规定的离线时长或离线总金额,企业将不能再开具发票,此时需要联网,将未上传的发票全部上传到税务机关,才能再重新开票。

  对于特殊企业,在联网或者断网的情况下,所有的发票信息都不能通过网络上传到税务机关。

5.2.1 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

5.2.1.1 填开正数发票

主要功能:一般纳税人发生销售行为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开票人员需将销售商品明细信息、客户信息等录入填开界面生成发票明文信息,系统自动将此信息进行加密,并可以打印出带有密文的发票。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菜单项,或者点击导航图中的“专用发票填开”按钮,系统弹出“发票号码确认”提示框,如图5-2-1-1所示。

图5-2-1-1.jpg 

图5-2-1-1 发票填开号码确认窗口

说明:

①在填开各种发票时,系统自动根据所要开具的发票按顺序弹出同种类待开具发票号码确认窗口。

②当系统具有多段同种类发票时,默认按段号顺序调用发票。即当前一段发票开具完后,系统自动调出下一段同种类发票进行填开。

【第二步】核对发票代码和号码与纸质发票一致后,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弹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窗口,如图5-2-1-2所示,该窗口格式与实际票面格式基本相同。

图5-2-1-2.jpg

图5-2-1-2 发票填开窗口

发票填开窗口结构说明:

①工具条:具有通用的功能按钮和数据编辑键。另有几个开票窗口所特有的专用功能      按钮,将陆续介绍其用途。

②发票填开界面:由以下三个主要组成部分:

a.购方单位信息区域:用于填写购方有关信息。

b.商品信息区域:用于填写所售商品详细信息以及清单和折扣等。

c.其它信息:销售单位信息、发票类别代码、号码、开票日期、密文、备注栏、开票人,这些信息除备注之外,皆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用户填写;收款人、复核人为可修改可带出项。

③状态条:显示本张发票的价税状态、商品行的编辑状态等。

【第三步】正确填写购方信息,方法如下:

1.客户编码库中调用:点击购方“名称”或“纳税人识别号”编辑框右侧的按钮,便弹出“客户编码”窗口,如图5-2-1-3所示。选取一个客户,然后双击,则本条客户信息便写入发票界面对应的编辑框。

图5-2-1-3.jpg

图5-2-1-3 客户编码选择窗口

说明:

如果“客户编码选择”窗口中不存在要填写的客户信息,可以在客户编码框中增加一条客户信息,保存后双击选择,则本条客户信息便写入发票界面的购方信息栏。

2.直接填写:购方四项信息都不能为空,“名称”项最大长度为100个字符,但考虑到打印空间有限,最好不要超过66个字符;“税号”可以为15位、17位、18位和20位的数字或字母;“地址电话”与“银行账号”均可打印100个字符。

【第四步】正确填写商品信息,具体操作方法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不带清单和折扣的发票:

1.点击“商品名称”编辑框右侧的按钮,便弹出“商品编码”窗口,如图5-2-1-4所示。用户可从中选取一种商品,然后双击之,则本条商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单价和税率等信息便写入发票界面的商品信息行。

图5-2-1-4.jpg

图5-2-1-4 商品编码选择窗口

2.在“数量”一栏填写销售本商品的数量,然后点击工具条上的“√”生效按钮,或将光标移到下一行,系统会自动计算出金额、税额和价税合计金额。

说明:

①商品行中的“数量”和“金额”两项之一须由用户填写,若只填写一项,则另一项通过与“单价”的计算自动得出;若两项都填写,则“单价”项将通过这两项的计算而自动得出。“税额”项则由系统自动算出,无法修改。

②可以使用工具条中的数据编辑键插入或删除商品行,亦可以通过键盘上的向下方向键“$”增加一行商品信息,但总行数不能超出本类别发票所允许的最大开具行数。

③填开界面可添加不同税率的商品信息,但总行数不能超出本类别发票所允许的最大开具行数。

④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税率为17%、13%、11%、6%、4%、3%的发票,具体以税务机关核定的税率为准。

第二种:带折扣的发票:

当企业在业务上需要及时融资或因产品质量等问题要对所销货物进行折扣处理时,就要用到本系统提供的折扣功能开具带折扣的发票。

1.利用第一种填开商品信息的方法开具若干行商品后,首先选中欲加折扣的某个商品行或多行商品行的最后一行,然后点击工具条上的“折扣”按钮(若本商品行处于编辑状态或不允许加折扣则该按钮被禁用),便弹出“折扣”对话框,如图5-2-1-5所示。

图5-2-1-5.jpg

图5-2-1-5 商品折扣对话框

2.在此窗口的折扣行数框中填写从当前选中行向上几行(含本行)商品需要统一加折扣,然后在折扣率或折扣金额处输入所要折扣的数值,确认后即可对一行或多行商品加折扣。例如,在折扣行数处输入“ 3”,则代表从当前选中行向上的3行商品(含本行)都按本折扣率或折扣金额进行折扣。

说明:

①当某一行商品加折扣之后,其信息便不允许修改和删除。若需要修改或删除该商品行,应先将其对应的折扣行删除,然后再修改或商品行信息。

②当某一行商品加折扣之后,其折扣行信息不能修改,如果要修改折扣,则应将当前折扣行删除,然后重新对商品行增加折扣信息。

③商品行与它的折扣行之间不允许插入其它记录。

④每一个商品行都可以加折扣,也可以对多行商品统一加折扣。

⑤如果是对多行同税率商品统一加折扣,商品名称处将标识统一加折扣的行数,折扣行也算在商品总行数之内。

⑥不能同时对不同税率的商品行增加折扣。

⑦折扣行数必须为正整数且折扣率不能大于1。

第三种:带销货清单的发票:

在填开发票时,当客户所购商品的种类或项目较多,在一张发票上填写不下时(一般指商品行超过8行的情况),可利用系统提供的销货清单的功能来开具带销货清单的发票。

1.进入发票填开界面后,直接点击工具条上的“清单”按钮,系统弹出“销货清单填开”窗口,如图5-2-1-6所示,在此窗口中添加商品。

图5-2-1-6.jpg

图5-2-1-6 销货清单填开窗口

2.利用第一种填开商品信息的方法将清单填写完毕,点击工具条上的“保存”按钮,返回到发票填开界面。此时,商品信息表中出现“清单汇总行”,该行不允许修改且不允许添加折扣。

说明:

①每一张发票只允许填写一张销货清单。

②发票上只有一条详见销货清单的记录,显示清单中所有商品的合计金额和税额,在发票上不能再开具其它商品。

③可以利用销货清单填开窗口工具条上的按钮对清单中单行或多行同税率商品统一添加折扣。保存清单后,填开界面出现一行折扣汇总行,该行不能删除。

④若清单内商品及其折扣行数小于等于8行,则点击清单界面的“取消清单”按钮,清单内商品及其折扣行自动填充到填开界面。如果大于8行,点击“取消清单”按钮时提醒用户“”,如图5-2-1-7所示。

图5-2-1-7.jpg

  图5-2-1-7 取消清单错误提示窗口

【第五步】填写销方信息:销方信息中均由系统自动从税控盘和系统参数设置中的企业税务信息中提取。其中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和地址电话开票时不能修改,只有开户行及账号可以修改。如果该企业有多个账号,可以点击开户行及账号右侧的箭头,从多个账号中任选一个即可。

【第六步】价格”按钮,则系统首先将所开发票信息记入税控盘与开票系统数据库,随后便弹出“发票打印”对话框,在此处,可以设置纸张打印边距、预览打印效果、实施打印,也可以取消打印(待以后在进行发票查询时打印)。

说明:

①发票填开界面工具条上的“”按钮是“含税价”和“不含税价”的状态切换按钮,当处于上浮状态时,发票上商品行的“单价”、“金额”与“合计金额”值都显示为不含税;将该按钮按下,则显示为含税价态(见发票上单价和金额栏上的标识或发票窗口下端的状态条提示)。该按钮主要是为方便操作人员开票习惯而设置的,最终打印的发票是按国家统一规定的形式。

复制”按钮是用来进行发票复制的,当要填开的发票与以前曾经开过的同种类发票内容全部或部分相同,则可利用该按钮将原有发票数据复制到本张发票,这样既可以提高速度又避免了重复劳动。其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a.在发票填开界面直接点击该按钮,便弹出“已开发票查询”窗口,窗口中只显示和待开发票是同种类的已开发票,如图5-2-1-8所示。

b.双击一条信息,该票面信息便自动复制到填开界面。

图5-2-1-8.jpg

图5-2-1-8 发票复制窗口

c.根据实际需要修改相应的信息后,确保发票正确填写完毕后点击打印按钮,完成发票复制开具。

注意:

①所填开的发票一经打印即保存并记入税控盘,无法修改。因此,在填开之初应仔细比对系统给出的发票类别与号码与打印机上安装的纸质发票是否完全一致;在填写数据时应尽量避免错误。若出现问题,只能将该发票作废,然后重新填开。

②在发票填开时,只打印发票,不打印清单。可以在发票查询过程中的“选择发票号码”窗口来打印销货清单。

5.2.1.2 填开负数发票

主要功能:当企业所开发票有误或者由于商品质量等问题购方退货时,若对应的该张发票已抄税,则不能作废,必须利用该功能来开具负数发票进行冲销。红字发票开具分为两种方式:直接开具和信息表导入开具。

方式一、直接开具方式

操作步骤:

【第一步】在发票填开界面中,选择“负数”按钮下的“直接开具”菜单项,系统会弹出信息表编号输入窗口,如图5-2-1-9所示。

图5-2-1-9.jpg

图5-2-1-9 信息表编号输入窗口

说明:

①信息表是在税务端红字发票信息表管理系统开具信息表时自动生成,共16位,其编码规则为:第1-6位是主管税务机关代码,第7-10位是年份月份,第11-15位是信息表顺序号,第16位是校验位。

②信息表编号必须输入,否则无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输入后信息表编号以密文显示,若两遍信息表编号输入不一致,系统给予相应提示信息,如图5-2-1-10所示;如果输入的信息表编号不符合编码规则,系统给予相应提示信息,如图5-2-1-11所示。

图5-2-1-10.jpg

图5-2-1-10 信息表编号录入不一致提示窗口

图5-2-1-11.jpg

图5-2-1-11 信息表编号校验失败提示窗口

③一张信息表只能对应开具一张红字发票,不能重复使用。如果输入的信息表编号已经开具过红字专用发票,系统给予相应提示信息,如图5-2-1-12所示。

图5-2-1-12.jpg

图5-2-1-12 信息表编号重复使用提示窗口

【第二步】正确输入信息表编号后,点击“下一步”按钮,弹出发票代码、号码输入框,如图5-2-1-13所示。对于信息表上有对应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的,需填写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否则,不需要填写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直接点击“下一步”按钮,系统根据不同情况显示不同的确认窗口。

图5-2-1-13.jpg

图5-2-1-13 发票代码、号码输入窗口

第一种情况:若填写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后,数据库中无对应蓝字发票,或根据信息表情况无需填写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直接点击“下一步”按钮后,显示相应的提示信息,如图5-2-1-14所示。

图5-2-1-14.jpg

图5-2-1-14 库中无对应蓝字发票

第二种情况:若填写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后,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则点击“下一步”按钮后显示出本张负数发票对应的正数发票票面信息,如图5-2-1-15所示。

图5-2-1-15.jpg

图5-2-1-15 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的票面信息

【第三步】如果系统能够从发票库中查找到对应正数发票信息,则点击“确定”按钮后,系统进入负数发票填开界面并自动调出票面信息,如图5-2-1-16所示;否则需要在负数发票填开界面手工填写各项信息。其中,备注栏中自动显示对应的信息表编号。

图5-2-1-16.jpg

图5-2-1-16 负数发票填开界面

【第四步】确认发票填开界面上的所有信息正确后,点击“打印”按钮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方式二、导入填开方式

  在销方企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可以使用导入红字发票信息表的功能。即销方企业可在本开票系统中通过“红字发票管理”模块下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审核下载”功能直接下载(购方企业申请开具的红字信息表,销方企业也可下载)审核通过的红字信息表,然后再通过开票系统中的导入红字发票信息表功能就可以直接导入红字发票信息表电子文件并自动生成红字专用发票信息。

操作步骤:

【第一步】在发票填开界面中,选择“负数”按钮下的“导入开具”菜单项,系统会弹出打开路径选择窗口,如图5-2-1-17所示。

图5-2-1-17.jpg

图5-2-1-17 选择信息表电子文件的存放路径

【第二步】选择要导入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电子文件,点击“打开”按钮或者直接双击红字发票信息表文件,系统将红字发票信息表电子文件中对应的红字专用发票信息填充到负数发票开具界面对应的编辑框,如图5-2-1-18所示。其中,备注栏中自动显示对应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

图5-2-1-18.jpg

图5-2-1-18 导入信息表电子文件后的发票界面

【第三步】确认发票填开界面上的所有信息正确后,点击“打印”按钮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注意:

①在使用导入红字发票信息表功能时,一次只能导入一个信息表电子文件。如果要开具多张红字专用发票,只能逐个导入信息表电子文件后进行开具。

②购方申请开具信息表时,购方税务机关不提供导出电子信息表的功能,但购方企业可以在本开票软件中通过红字发票管理模块下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审核下载功能直接下载。

③销方申请开具信息表时,销方可以在税务机关拷贝导出的电子信息表,也可以在本开票软件中通过红字发票管理模块下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审核下载功能直接下载。

④对带有折扣的蓝字发票开具相应红字发票时,若数据库中有蓝字发票信息,则系统会自动调出票面信息并将折扣分摊反映在对应的商品行中。例如,开具一张带10%折扣的蓝字发票,如图5-2-1-19所示,3行商品行均记录的是折扣前原价,折扣行记录的是对3行商品折扣掉的总金额和税额。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时,票面显示如图5-2-1-20所示,票面中不再显示折扣行,而3行商品行均记录的是折扣10%后的单价、金额和税额。

图5-2-1-19.jpg

图5-2-1-19 带折扣的蓝字发票

图5-2-1-20.jpg

 图5-2-1-20 带折扣的红字发票

⑤信息表上有对应原蓝字发票的,其合计金额、税额小于等于信息表上金额;没有对应原蓝字发票的发票合计金额、税额绝对值不大于单张开票限额。

⑥填开作废发票、空白作废发票、负数发票不能开具负数。

⑦一张正数发票可以分多次红冲,但所开全部负数发票的总金额、总税额必须小于等于对应的正数发票。

⑧不论是购方申请开具还是销方申请开具的信息表,在销方导入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时,发票填开界面的所有信息均不可修改。

5.2.2 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

5.2.2.1 填开正数发票

  当取得发票方不需要进行认证抵扣时,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其填开方法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开方法相同,请参照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开方法。

注意:

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方法相同,但又有不同的特点。开具时请注意区别,以免出错:

  ①填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同填开专用发票一样,可以通过“发票管理/发票填开管理/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菜单来实现。也可通过导航图中的“发票填开”按钮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菜单开具。

  ②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上的票种标识显示为“XX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票面上的票种标识显示为“XX增值税普通发票”。

  ③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方名称”和 “购方税号”必须填写。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购方名称”项必须填写,“购方税号”可以为空。

  ④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开具税率为0的发票,在填开时显示税率为免税,在打印预览界面和纸质发票上商品明细行显示税率、税额和合计税额显示为五角“*”。

  ①在发票填开时,只打印发票,不打印清单。可以在发票查询过程中的“选择发票号码”窗口来打印销货清单。

5.2.2.2 填开农产品类发票

主要功能:当取得发票方不需要进行认证抵扣时,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其填开方法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开方法相同,请参照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开方法。不同的是,农产品收购(销售)企业在填开发票时,(1)需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类别下的相对应的发票类别,如图5-2-2-2-1所示;(2)所开具发票的票面信息会有所不同:农产品收购企业的票样如图5-2-2-2-1所示;农产品销售企业的票样如图5-2-2-2-1所示。

图5-2-2-2-1.jpg

图5-2-2-2-1 农产品类发票票种选择窗口

图5-2-2-2-2.jpg

图5-2-2-2-2 农产品收购发票票面

图5-2-2-2-3.jpg

图5-2-2-2-3 农产品销售发票票面

5.2.2.3 填开负数发票

主要功能:当企业所开发票有误或者由于商品质量等问题购方需要退货,但蓝字普通发票已抄税不能作废,此时可开具负数发票来冲抵。增值税普通发票负数开具和增值税专用发票负数开具有所不同,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开具负数发票时,不需要填写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可以在开票系统中直接开具。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管理/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菜单项,在弹出“发票号码确认”提示框中点击“确认”按钮后,打开发票填开界面,如图5-2-2-3-1所示。

图5-2-2-3-1.jpg

图5-2-2-3-1 普通发票填开界面

【第二步】急救”按钮,便弹出“销项正数代码号码填写、确认”窗口,如图5-2-2-3-2所示。

图5-2-2-3-2.jpg

图5-2-2-3-2 销项正数代码号码填写、确认窗口

【第三步】在此窗口中直接填写负数发票所对应正数发票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为保证用户输入数据的准确性,系统采用加密方式显示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并且需要输入两次进行准确性校验,两次输入完全相同时,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填开界面。如果两次输入不一致,系统给予相应提示信息,如图5-2-2-3-3所示;

图5-2-2-3-3.jpg

图5-2-2-3-3 发票代码、号码输入不一致提示窗口

【第四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按钮,系统将根据所填写发票的情况显示不同的确认窗口:

第一种情况:若填写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后,数据库中无对应蓝字发票,直接点击“下一步”按钮后,显示相应的提示信息,如图5-2-2-3-4所示。

图5-2-2-3-4.jpg

图5-2-2-3-4 库中无对应蓝字发票

第二种情况:若填写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后,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则点击“下一步”按钮后显示出本张负数发票对应的正数发票票面信息,如图5-2-2-3-5所示。

图5-2-2-3-5.jpg

图5-2-2-3-5 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的票面信息

【第五步】如果系统能够从发票库中查找到对应正数发票信息,则点击“确定”按钮后,系统进入负数发票填开界面并自动调出票面信息,如图5-2-2-3-6所示;否则需要在负数发票填开界面手工填写各项信息。其中,备注栏中自动显示对应的蓝字发票的发票代码和号码。

图5-2-2-3-6.jpg

图5-2-2-3-6 负数发票填开界面

【第六步】确认发票填开界面上的所有信息正确后,点击“打印”按钮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注意:

①对带有折扣的蓝字发票开具相应红字发票时,若数据库中有蓝字发票信息,则系统会自动调出票面信息并将折扣分摊反映在对应的商品行中。

②销项负数发票不允许附带销货清单,也不能再添加折扣。

③库中有对应的蓝字发票时,红字发票的合计金额、税额不能大于原蓝字发票;库中没有对应原蓝字发票的时,合计金额绝对值不大于单张开票限额。

④一张正数发票可以分多次红冲,但所开全部负数发票的总金额、总税额必须小于等于对应的正数发票。

⑤填开作废发票、空白作废发票、负数发票不能开具负数。

5.2.3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

主要功能:一般纳税人发生货物运输行为时需向对方开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模块为用户提供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打印以及红字冲减等功能。

5.2.3.1 填开正数发票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管理/货运专用发票填开”菜单项,系统弹出“发票号码确认”提示框,如图5-2-3-1所示。

图5-2-3-1.jpg

图5-2-3-1 发票号码确认窗口

说明:

①在填开各种发票时,系统自动根据所要开具的发票按顺序弹出同种类待开具发票号码确认窗口。

②当系统具有多段同种类发票时,默认按段号顺序调用发票。即当前一段发票开具完后,系统自动调出下一段同种类发票进行填开。

【第二步】核对发票代码和号码与纸质发票一致后,点击“确定”按钮,弹出货运专票填开界面,如图5-2-3-2所示,该窗口格式与实际票面格式基本相同。

图5-2-3-2.jpg

图5-2-3-2 货运专票填开窗口

发票填开窗口结构说明:

①工具条:具有通用的功能按钮和数据编辑键。另有几个开票窗口所特有的专用功能按钮,将陆续介绍其用途。

②发票填开界面:由以下五个主要组成部分:

a.实际受票方信息:用于填写实际受票方信息。

b.收货人信息:用于填写收货人信息。

c.发货人信息:用于填写发货人信息。

d.费用项目及金额:用于填写所售商品详细信息,最多允许输入18行商品信息。

e.其它信息:发票代码、号码、填开日期、承运人信息、税率、机器编号、主管税务机关及代码、开票人为自动带出不可修改项;收款人、复核人为自动带出可以修改项;合计金额、税额、价税合计为自动计算不可手动填写项。起运地、经由、到达地、项目金额、运输货物信息、车种车号、车船吨位为手工收入项。

③状态条:显示本张发票的价税状态、发票状态等。

【第三步】正确填写实际受票方、发货人、收货人信息,方法如下:

1.客户编码库中调用:点击“名称”编辑框右侧的按钮,便弹出“客户编码”窗口,如图5-2-3-3所示。选取一个客户,然后双击,则本条客户信息便写入发票界面的对应的编辑框。

图5-2-3-3.jpg

图5-2-3-3 客户编码选择窗口

说明:

如果“客户编码选择”窗口中不存在要填写的客户信息,可以在客户编码框中增加一条客户信息,保存后双击选择,则本条客户信息便写入发票界面对应的编辑框。

2 直接填写: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不能为空,名称最大长度为80个字符;纳税人识别号可以为15位、17位、18位和20位的数字或字母。

【第四步】正确填写费用项目及金额信息,方法如下:

1.货物运输类商品编码库中调用:点击“项目名称”编辑框右侧的按钮,便弹出“商品编码”窗口,如图5-2-3-4所示。用户可从中选取一种商品,然后双击之,则本条商品的名称便写入发票界面的商品信息行,手工填写项目金额,鼠标移至其它栏目时系统自动计算含税金额和税额。

图5-2-3-4.jpg 

图5-2-3-4 商品编码选择窗口

说明:

如果“货物运输类商品编码”选择窗口中不存在想要填写的费用项目信息,可以在货物运输类商品编码库中增加一条费用项目信息,保存后双击选择,则本条费用项目信息便写入发票界面对应的编辑框。

2.直接填写:项目名称最大输入20个字符,当项目明细行超过10行时,最大可输入12个字符。

【第五步】正确填写其他项信息:其中货物信息项最大可输入200个字符;车种车号项最大可输入30个字符;车船吨位项最大可输入8个字符;备注项最大可输入200个字符;收款人、复核人最大可输入16个字符。

【第六步】打印”按钮,则系统首先将所开发票信息记入税控盘与开票系统数据库,随后便弹出“发票打印”对话框,在此处,可以设置纸张打印边距、预览打印效果、实施打印,也可以取消打印(待以后在进行发票查询时打印)。

说明:

价格”按钮是“含税价”和“不含税价”的状态切换按钮,当处于上浮状态时,发票上商品行的“单价”、“金额”与“合计金额”值都显示为不含税;将该按钮按下,则显示为含税价态(见发票上单价和金额栏上的标识或发票窗口下端的状态条提示)。该按钮主要是为方便操作人员开票习惯而设置的,最终打印的发票是按国家统一规定的形式。

复制”按钮是用来进行发票复制的,当要填开的发票与以前曾经开过的同种类发票内容全部或部分相同,则可利用该按钮将原有发票数据复制到本张发票,这样既可以提高速度又避免了重复劳动。其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a.在发票填开界面直接点击该按钮,便弹出“已开发票查询”窗口,窗口中只显示和待开发票是同种类的已开发票,如图5-2-3-5所示。

b.双击一条信息,该票面信息便自动复制到填开界面。

图5-2-3-5.jpg

图5-2-3-5 发票复制窗口

根据实际需要修改相应的信息后,确保发票正确填写完毕后点击打印按钮,完成发票复制开具。

注意:

所填开的发票一经打印即保存并记入税控盘,无法修改。因此,在填开之初应仔细比对系统给出的发票类别与号码与打印机上安装的纸质发票是否完全一致;在填写数据时应尽量避免错误。若出现问题,只能将该发票作废,然后重新填开。

5.2.3.2 填开负数发票

主要功能: 当企业所开发票有误且发票开具日期跨月、由于商品质量等问题购方退货,若对应的该张发票已抄税,则不能作废,必须利用该功能来开具负数发票进行冲销。红字发票开具分为两种方式:直接开具和信息表导入开具。

方式一、直接开具方式

操作步骤:

【第一步】在发票填开界面中,选择“负数”按钮下的“手工开具”菜单项,系统信息表编号填写、确认窗口,如图5-2-3-6所示。

图5-2-3-6.jpg

图5-2-3-6 销项正数发票代码号码填写、确认窗口

说明:

①信息表编号共16位,其编码规则为:第1-6位是主管税务机关代码,第7-10位是年份月份,第11-15位是信息表顺序号,第16位是校验位。

②信息表编号必须输入,否则无法开具红字发票。输入后单号以密文显示,若两遍信息表编号输入不一致,系统给予相应提示信息,如图5-2-3-7所示;如果输入的信息表编号不符合编码规则,系统给予相应提示信息,如图5-2-3-8所示;

图5-2-3-7.jpg

图5-2-3-7 信息表编号录入不一致提示窗口

图5-2-3-8.jpg

图5-2-3-8 信息表编号校验失败提示窗口

③一张信息单只能对应开具一张红字发票,不能重复使用。如果输入的信息表编号已经开具过红字专用发票,系统给予相应提示信息,如图5-2-3-9所示;

图5-2-3-9.jpg

图5-2-3-9 信息表重复使用提示窗口

第一种情况:若填写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后,数据库中无对应蓝字发票,直接点击“下一步”按钮后,显示相应的提示信息,如图5-2-3-10所示。

图5-2-3-10.jpg

图5-2-3-10 库中无对应蓝字发票

第二种情况:若填写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后,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则点击“下一步”按钮后显示出本张负数发票对应的正数发票票面信息,如图5-2-3-11所示。

图5-2-3-11.jpg

图5-2-3-11 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的票面信息

【第三步】如果系统能够从发票库中查找到对应正数发票信息,则点击“确定”按钮后,系统进入负数发票填开界面并自动调出票面信息,如图5-2-3-12所示;否则需要在负数发票填开界面手工填写各项信息。其中,备注栏中自动显示对应的信息表编号、原发票代码、号码。

图5-2-3-12.jpg

图5-2-3-12 负数填开界面

【第四步】确认发票填开界面上的所有信息正确后,点击“打印”按钮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方式二、导入填开方式

  在承运方开具货运红字专用发票时,可以使用导入红字发票信息表的功能。即承运人企业可在本开票软件中通过“红字发票管理”模块下的“货运专票红字信息表审核下载”功能直接下载(实际受票方申请开具的红字信息表,承运方企业也可下载)审核通过的红字信息表,然后再通过开票系统中的导入红字发票通信息表功能就可以直接导入信息表电子文件并自动生成红字专用发票信息。

  操作步骤请参考增值税专用发票负数发票开具时导入开具方式的操作说明。


5.2.4 机动车发票填开

5.2.4.1 填开正数发票

主要功能:车辆销售企业发生销售机动车行为时,需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该模块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填开、打印等功能。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管理/机动车发票填开”菜单项,系统弹出“发票号码确认”提示框,如图5-2-4-1所示。

图5-2-4-1.jpg

图5-2-4-1 发票号码确认框

【第二步】选择发票版本(此功能需提前在“系统设置/参数设置/运行参数设置/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样”模块进行设置),核对发票代码和号码与纸质发票一致后,点击“确定”按钮,根据所选择发票版本,弹出相对应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版(如图5-2-4-2所示)和老版(如图5-2-4-3所示)的填开界面。

1 新版填开:

图5-2-4-2.jpg

图5-2-4-2 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填开窗口

发票填开窗口结构说明:

工具条:具有通用的功能按钮。另有几个开票窗口所特有的专用功能按钮,将陆续介绍其用途。

发票填开界面:由以下三个主要组成部分:

购方单位信息区域:用于填写购方有关信息。

其它信息:开票日期、机打代码、号码、机器编号、税控码、销货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代码、开票人、备注信息等自动带出且不可修改;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信息自动带出可以修改;其它手工输入。

状态条:显示本张发票的版本及状态信息。

【第三步】正确填写购方信息,其中购买方名称及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不能为空,纳税人识别号根据需要填写(购买方为一般纳税人时需要填写,否则不需要填写),名称最大长度为80个字符;纳税人识别号可以为15位、17位、18位和20位的数字或字母。

2老版填开:

图5-2-4-3.jpg

图5-2-4-3 旧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填开窗口

发票填开窗口结构说明:

工具条:具有通用的功能按钮。另有几个开票窗口所特有的专用功能按钮,将陆续介绍其用途。

发票填开界面:由以下三个主要组成部分:

购方单位信息区域:用于填写购买方有关信息。

其它信息:开票日期、机打代码、号码、机器编号、税控码、销货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代码、开票人、备注信息等自动带出且不可修改;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信息自动带出可以修改;其它手动输入。

状态条:显示本张发票的版本及状态信息。

【第三步】正确填写购买方信息,其中购买方名称和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不能为空。购买方名称最大长度为80个字符;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最大长度为22个字符。

5.2.4.2 填开负数发票

主要功能:当企业所开发票有误或者由于商品质量等问题购方需要退货,但蓝字普通发票已抄税不能作废,此时可开具负数发票来冲抵。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管理/机动车发票填开”菜单项,在弹出“发票号码确认”提示框中点击“确认”按钮后,打开发票填开界面,如图5-2-4-1所示。

图5-2-4-1.1.jpg

图5-2-4-1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填开界面

【第二步】急救”按钮,便弹出“销项正数代码号码填写、确认”窗口,如图5-2-4-2所示。

图5-2-4-2.1.jpg

图5-2-4-2 销项正数代码号码填写、确认窗口

【第三步】在此窗口中直接填写负数发票所对应正数发票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为保证用户输入数据的准确性,系统采用加密方式显示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并且需要输入两次进行准确性校验,两次输入完全相同时,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填开界面。如果两次输入不一致,系统给予相应提示信息,如图5-2-4-3所示;

图5-2-4-3.1.jpg

图5-2-4-3 发票代码、号码输入不一致提示窗口

【第四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按钮,系统将根据所填写发票的情况显示不同的确认窗口:

第一种情况:若填写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后,数据库中无对应蓝字发票,直接点击“下一步”按钮后,显示相应的提示信息,如图5-2-4-4所示。

图5-2-4-4.jpg

图5-2-4-4 库中无对应蓝字发票

第二种情况:若填写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后,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则点击“下一步”按钮后显示出本张负数发票对应的正数发票票面信息,如图5-2-4-5所示。

图5-2-4-5.jpg

图5-2-4-5 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的票面信息

【第五步】如果系统能够从发票库中查找到对应正数发票信息,则点击“确定”按钮后,系统进入负数发票填开界面并自动调出票面信息,如图5-2-4-6所示;否则需要在负数发票填开界面手工填写各项信息。其中,备注栏中自动显示对应的蓝字发票的发票代码和号码。

图5-2-4-6.jpg

图5-2-4-6 负数发票填开界面

【第六步】确认发票填开界面上的所有信息正确后,点击“打印”按钮开具红字发票。

注意:

①库中有对应的蓝字发票时,红字发票的合计金额、税额不能大于原蓝字发票;库中没有对应原蓝字发票的时,合计金额绝对值不大于单张开票限额。

②一张正数发票可以分多次红冲,但所开全部负数发票的总金额、总税额必须小于等于对应的正数发票。

③填开作废发票、空白作废发票、负数发票不能开具负数发票。

5.2.5 已开发票查询

主要功能:企业根据组合条件查询已经开具过的各类发票,在查询页面可导出已经查询出的发票列表信息和增值税发票需作销项申报的发票信息。页面可打印发票和销货清单,可按照发票列表、发票明细、发票销货清单打印查询已开具发票。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管理/已开发票查询”菜单项,系统弹出“已开发票查询”窗口,如图5-2-5-1所示。

图5-2-5-1.jpg

图5-2-5-1 已开发票查询界面

注意:

①在查询过程的各个操作界面,发票及其清单数据都不能修改。

②要打印销货清单时,在查询界面选择需要打印的发票,点击查看原票。在原票中点击清单按钮,弹出清单列表,点击清单列表中的打印按钮,打印销货清单。只能在“选择发票号码查询”窗口中进行。

③增值税发票需作销项申报的发票信息导出步骤为:“发票种类”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这一选项,选择查询条件、时间段,点击“查询”按钮,此时,点击 “导出”按钮,选择“销项发票导出”,点击后,会导出一个格式类似taxML_ZZSFPKJMX_1_1_20140901_20140930_110101456123123_V10.XML的纳税申报文件。分别依次如图5-2-5-2、图5-2-5-3、图5-2-5-4所示:

图5-2-5-2.jpg

图5-2-5-2 已开发票查询-销项发票导出选择界面

图5-2-5-3.jpg

图5-2-5-3 选择文件存放位置界面

图5-2-5-4.jpg

图5-2-5-4 文件导出成功界面

5.2.6 未上传发票查询

主要功能:实现按发票种类查询未上传到税务机关的发票的相关信息,如果纳税人在此模块查询到发票数据,需要使用“系统设置/系统参数设置/网络配置”中的“手工上传发票明细”功能实现手工上传发票明细到税务机关。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管理/未上传发票查询”菜单项,系统弹出“未上传发票查询”窗口,选择发票种类,直接点击“查询”按钮,查询对应票种的未上传发票列表,如图5-2-6-1所示。

图5-2-6-1.jpg

图5-2-6-1 未上传发票查询界面

5.3 发票作废处理

5.3.1 已开发票作废

主要功能:当企业所开发票有误或者由于商品质量等问题购方退货时,若该发票未抄报税,则可利用该功能作废该发票的电子发票信息。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发票作废管理/已开发票作废”菜单项,系统弹出“已开发票查询”窗口,如图5-3-1-1所示。

图5-3-1-1.jpg

图5-3-1-1 已开发票查询窗口

说明:

点击发票作废窗口中的“打印”按钮,可以把当前窗口中所列出的发票以参数表格形式打印出来。

【第二步】在此窗口中选中决定作废的发票号码后,双击该发票或点工具条中的“查看原票”按钮,便可查看发票票面详细信息,如图5-3-1-2所示。

图5-3-1-2.jpg

图5-3-1-2 发票查询显示窗口

【第三步】若决定作废此发票,点击明细界面的“作废”按钮。弹出作废确认对话框。如图5-3-1-3所示。

图5-3-1-3.jpg

图5-3-1-3 作废确认窗口

【第四步】作废成功后会弹出如图5-3-1-4所示的提示信息,点击“确定”按钮即可结束作废发票操作。

图5-3-1-4.jpg

图5-3-1-4 作废成功提示窗口

说明:

①已经抄报税的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填开负数发票冲销。

②发票作废状态将记入税控盘,无法恢复到作废前的状态,因此要慎重使用本功能。

③对已开发票进行作废时,通常情况下要遵守“谁开具,谁作废”的原则,只有以管理员身份进入系统后可以作废其他操作员开具的发票。

5.3.2 未开发票作废

主要功能:当尚未使用的纸质发票遗失或损毁时,可利用该菜单功能对记录在税控盘中相应的发票号进行作废处理。可作废的发票类型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发票作废管理/未开发票作废”菜单项,弹出未开发票确认窗口,如图5-3-2-1所示。

图5-3-2-1.jpg

图5-3-2-1 未开发票作废窗口

【第二步】选择发票类型,系统自动带出将要作废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点击“确认”按钮则作废成功并给出相应的提示信息,如图5-3-2-2继而可以作废下一张或退出该操作。

图5-3-2-2.jpg

图5-3-2-2 未开发票作废确认窗口

说明:

①每次使用本菜单时,系统给出的发票号码都是税控盘中待开的同种类发票的当前号码,用户无法选择。因此若有需要作废的发票号码,必须等到其成为税控盘中的当前号码时才能进行作废操作。

②为避免误操作请注意查看当前作废的发票种类和发票号码。

③在此处作废的发票,税控盘亦同时作已开发票作废来处理,只是其金额及税额值为零。且在“已开发票查询”中也能看到作废的“零票”。

④每次只能作废一张发票,不支持批量作废。

5.3.3 验签失败发票

主要功能:在发票开具上传的到局端,局端比较发票开票数据有误时,会退回验签失败的发票,可利用该菜单功能,查看失败的发票,并可直接对验签失败的发票执行作废操作。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发票作废管理/验签失败发票”菜单项,打开查询页面,直接点击“查询”按钮执行查询操作,如图5-3-3-1所示。

图5-3-3-1.jpg

图5-3-3-1 验签失败发票查询窗口

说明:

如果验签失败发票超过一定的限定份数,税控盘会被锁死,锁死后无法进行发票开具,需要纳税人携带税控盘到税务大厅处理。

5.4 发票修复管理

5.4.1 发票修复

主要功能:由于某种原因导致计算机硬盘发票数据库中当前会计月的发票数据与税控盘中记录的数据不一致时,可通过该菜单功能利用税控盘中相应发票的数据,修复硬盘数据库中存在问题的发票数据。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发票修复管理/发票修复”菜单项,弹出“税控盘发票修复”窗口,如图5-4-1-1所示。

图5-4-1-1.jpg

图5-4-1-1 发票修复窗口

【第二步】选择发票种类,设置日期查询或号段查询等条件限制,点击修复。系统开始进行发票修复。修复成功后,提示发票已全部修复。如图5-4-1-2所示。

图5-4-1-2.jpg

图5-4-1-2 发票修复窗口

说明:

①日期查询和号段查询两个修复条件只能设置一个,不能同时设置。

②由于税控盘中可以存储发票票面各项信息,因此在进行已开发票查询时,对从税控盘中修复的发票可以查询明细和打印。

5.5 打印格式设计

5.5.1 发票打印格式设计

主要功能:调出系统已设定好的各种发票打印格式并查看。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打印格式设计/发票打印格式设计”菜单项便弹出发票设计窗口,如图5-5-1-1所示。

图5-5-1-1.jpg

图5-5-1-1 发票打印格式模板列表窗口

【第二步】选中列表中的发票打印格式模板,例如,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打印模板,然后点击工具条中的“查看”按钮,便弹出系统已设定好的发票格式窗口,如图5-5-1-2所示。在此窗口中用户只能查看不能修改。

图5-5-2-1.jpg

图5-5-1-2 发票打印模板窗口

5.5.2 销货清单打印格式设计

主要功能:由用户根据实际要求自行设计两种发票销货清单的套打格式与全打格式。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打印格式设计/销货清单打印格式设计”菜单项便弹出发票销货清单打印格式模板列表,如图5-5-2-1所示,有各种发票“全打”和“套打”两种模板。

图5-5-2-1.jpg

图5-5-2-1 销货清单打印格式模板列表窗口

【第二步】选择一种模板,例如选择专用发票销货清单模板(全打),然后点击工具条中的“查看”按钮,系统弹出该表格的格式设计窗口,如图5-5-2-2所示。在此窗口中用户只能查看不能修改。

图5-5-2-2.jpg

图5-5-2-2 专用发票销货清单<全打>模板窗口


5.6 红字发票管理

5.6.1 增值税专票红字信息表填开

主要功能:在开票子系统中填开和上传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发票信息表。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增值税发票红字信息表填开”菜单,弹出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如图5-6-1-1所示。

图5-6-1-1.jpg

图5-6-1-1 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

【第二步】在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中,提供两种申请方式:购买方申请和销售方申请,具体情况视纳税人需要而定。

1、购买方申请

  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根据对应蓝字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情况,分已抵扣和未抵扣两种方式:

  (一)当选择已抵扣时,只要选择发票种类后,不需要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点“下一步”进入填开界面,如图5-6-1-2所示。

图5-6-1-2.jpg

图5-6-1-2 购方申请已抵扣时填开界面

  (2)当选择未抵扣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具体未抵扣原因后,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下一步”进入填开界面,如图5-6-1-3所示。

图5-6-1-3.jpg

图5-6-1-3 购方申请未抵扣时填开界面

2、销售方申请

  由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理由后,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按钮后,如果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则弹出如图5-6-1-4所示的界面,查看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进入信息表填开界面,如图5-6-1-5所示。

图5-6-1-4.jpg

图5-6-1-4 对应的正数发票票面信息

图5-6-1-5.jpg

图5-6-1-5 销方申请红字发票信息表填开界面

【第三步】对于购买方申请,购方信息自动带出不可修改,其他项需要手工填写。对于销售方申请但数据库中无对应蓝字发票信息的,销方信息自动带出不可修改,需手工填写其它各项信息。对于销售方申请且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信息的,系统会自动填写信息表信息如图5-6-1-5所示,确认无误后点“打印”按钮,系统保存此张红字发票信息表,并弹出打印预览界面,如图5-6-1-6所示。

图5-6-1-6.jpg

图5-6-1-6 红字发票信息表打印界面

【第四步】已经填写完成的红字信息表,纳税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申请审核处理:一种是通过打印、导出方式,到税务机关进行办理;另一种方式,可以直接使用“上传”按钮,联网进行上传,税务机关进行自动或手动审核,上传提示“校验成功”之后,可以直接在“增值税专票红字信息表审核下载”中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点击“上传”之后的页面如下图所示:

图5-6-1-7.jpg

图5-6-1-7 发票红字信息表上传界面

说明:

①信息表中的商品数量和金额必须为负数。

②一张信息表上最多可以开具8行商品信息。

③在红字发票信息表填开界面中,商品信息可以直接手工输入,也可以从商品编码库中选择。

④对带折扣的蓝字发票开具对应信息表时,若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信息,系统会自动将折扣分摊反映在对应的商品行上。

⑤对带销货清单的蓝字发票开具对应信息表时,若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信息,系统在信息表填开界面不显示商品明细信息。

⑥说明框中显示的信息表申请信息,对应蓝票的发票种类、代码和号码为自动带出项,不能在填开界面手动修改。

⑦信息表界面的合计金额不能大于原蓝票的合计金额。

⑧作废发票、负数发票不能开具红字信息表。

⑨系统对信息表提供了全打和套打两种模式,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5.6.2 增值税专票红字信息表查询

主要功能:查看、修改、删除、导出已填开的红字发票信息表。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增值税发票红字信息表查询”菜单,系统弹出“红字发票信息表修改查询导出”界面。

【第二步】设置好查询日期后,点“查询”按钮,系统将设定日期范围内的发票明细按序排列显示,如图5-6-2-1所示。在此界面对信息表进行查看明细、修改、删除和导出操作。

 图5-6-2-1.jpg

图5-6-2-1 红字发票信息表查询界面

【第三步】选择一条红字发票信息表行数据,双击该明细行,弹出该信息表的详细信息,如图5-6-2-2所示。用户可在该界面对信息表信息进行修改操作。

图5-6-2-2.jpg

图5-6-2-2 红字发票信息表修改界面

【第四步】选择要删除的一行或多行红字发票信息表行数据,点击工具条上的“删除”按钮,弹出删除确认窗口,如图5-6-2-3所示。点击“是”,成功删除选择数据。

图5-6-2-3.jpg

图5-6-2-3 红字发票信息表修改界面

【第五步】选择要导出的一行或多行红字发票信息表行数据,点击工具条上的“导出”按钮,弹出导出确认窗口,如图5-6-2-4所示。点击“是”,弹出路径选择窗口,如图5-6-2-5所示。选择后点击“确定”,弹出成功导出对话框,点击是,将进入存储目录以方便用户查找导出数据。

图5-6-2-4.jpg

图5-6-2-4 红字发票信息表导出确认界面

图5-6-2-5.jpg

图5-6-2-5 导出路径选择按钮

图5-6-2-6.jpg

图5-6-2-6 红字发票信息表导出成功界面

说明:

①对已开具的信息表进行修改时,修改后的总金额不能大于发票库中对应正数发票的总金额,否则系统提示“信息表填开金额超出对应正数发票”,无法修改成功。

②开票系统中对已开具信息表的修改、删除或导出操作均无时间限制,但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所需操作。

5.6.3 增值税专票红字信息表导出

主要功能:查看、修改、删除、导出已填开的红字发票信息表。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增值税发票红字信息表导出”菜单,系统弹出“红字发票信息表修改查询导出”界面。

【第二步】设置好查询日期后,点“查询”按钮,系统将设定日期范围内的发票明细按序排列显示,如图5-6-3-1所示。在此界面对信息表进行查看明细、修改、删除和导出操作。

图5-6-3-1.jpg

图5-6-3-1 红字发票信息表查询界面

【第三步】选择一条红字发票信息表行数据,双击该明细行,弹出该信息表的详细信息,如图5-6-3-2所示。用户可在该界面对信息表信息进行修改操作。

图5-6-3-2.jpg

图5-6-3-2 红字发票信息表修改界面

【第四步】选择要删除的一行或多行红字发票信息表行数据,点击工具条上的“删除”按钮,弹出删除确认窗口,如图5-6-3-3所示。点击“是”,成功删除选择数据。

图5-6-3-3.jpg

图5-6-3-3 红字发票信息表修改界面

【第五步】选择要导出的一行或多行红字发票信息表行数据,点击工具条上的“导出”按钮,弹出导出确认窗口,如图5-6-3-4所示。点击“是”,弹出路径选择窗口,如图5-6-2-5所示。选择后点击“确定”,弹出成功导出对话框,点击是,将进入存储目录以方便用户查找导出数据。

图5-6-3-4.jpg

图5-6-3-4 红字发票信息表修改界面

图5-6-3-5.jpg

图5-6-3-5 导出路径选择按钮

图5-6-3-6.jpg

图5-6-3-6 红字发票信息表导出成功界面

5.6.4 增值税专票红字信息表审核下载

主要功能:下载税务机关审核通过的增值税专票红字信息表。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增值税发票红字信息表审核下载”菜单,系统弹出“红字信息表下载--增值税”界面。

【第二步】设置好下载保存地址,申请日期后,界面如图5-6-4-1所示:

图5-6-4-1.jpg 

图5-6-4-1 红字信息表下载界面

【第三步】选点“查询”按钮,系统将设定日期范围内的上传到局端的红字信息表进行自动下载,并保存到设置的“下载保存地址”中,下载之后的界面如图5-6-4-2所示:

图5-6-4-2.jpg

图5-6-4-2 红字信息表下载结果界面

说明:

  审核通过的红字信息表,可以直接下载成功。

5.6.5 货运专票红字信息表填开

主要功能:填开和上传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货运专票红字信息表填开”菜单,弹出红字发票信息表选择界面,如图5-6-5-1所示。

图5-6-5-1.jpg

图5-6-5-1 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

【第二步】在红字发票信息表选择界面中,可以选择两种方式:实际受票方申请和承运人申请。

1、实际受票方申请

  由实际受票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根据对应蓝字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情况,分已抵扣和未抵扣两种方式:

  (一)当选择已抵扣时,只要选择发票种类后,不需要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点“下一步”进入填开界面,如图5-6-5-2所示。

图5-6-5-2.jpg

图5-6-5-2 购方申请已抵扣时填开界面

  (2)当选择未抵扣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具体未抵扣原因后,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下一步”进入填开界面,如图5-6-5-3所示。

图5-6-5-3.jpg

图5-6-5-3 购方申请未抵扣时填开界面

2、承运人申请

  由承运人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理由后,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按钮后,如果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则弹出如图5-6-5-4所示的界面,查看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进入信息表填开界面,如图5-6-5-5所示。

图5-6-5-4.jpg

图5-6-5-4 对应的正数发票票面信息

图5-6-5-5.jpg

图5-6-5-5 销方申请信息表填开界面

【第三步】对于实际受票方申请,受票方信息自动带出不可修改,其他项需要手工填写。对于承运人申请但数据库中无对应蓝字发票信息的,承运人信息自动带出不可修改,需手工填写其它各项信息。对于承运人申请且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信息的,系统会自动填写信息表信息如图5-6-5-5所示,确认无误后点“打印”按钮,系统保存此张红字发票信息表,并弹出打印界面,如图5-6-5-6所示。

图5-6-5-6.jpg

图5-6-5-6 红字发票信息表打印界面

【第四步】已经填写完成的红字信息表,纳税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申请审核,一种是通过打印、导出方式,到税务机关进行办理;另一种方式,可以直接使用“上传”按钮,联网进行上传,税务机关收到红字信息表会进行自动或手动审核。上传成功之后的提示界面如图5-6-5-7所示:

图5-6-5-7.jpg

图5-6-5-7 发票红字信息表上传界面

说明:

①信息表中的合计金额和税额必须为负数。

②一张信息表上最多可以开具18行费用项目。

③在红字发票信息表填开界面中,费用项目可以直接手工输入,也可以从编码库中选择。

④说明框中显示的信息表信息,对应蓝票的发票种类、代码和号码为自动带出项,不能在填开界面手动修改。

⑤信息表界面的合计金额不能大于原蓝票的合计金额。

⑥作废发票、负数发票不能开具红字信息表。

⑦系统对信息表提供了全打和套打两种模式,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5.6.6 货运专票红字信息表查询

主要功能:查看、修改、删除、导出已填开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货运专票红字信息表查询”菜单,系统弹出“货运专票红字信息表填开修改查询导出”界面。

【第二步】设置好查询日期后,点“查询”按钮,系统将设定日期范围内的发票明细按序排列显示,如图5-6-6-1所示。在此界面对信息表进行查看明细、修改、删除和导出操作。

图5-6-6-1.jpg

图5-6-6-1 红字发票信息表查询界面

【第三步】选择一条红字发票信息表行数据,双击该明细行,弹出该信息表的详细信息,如图5-6-6-2所示。用户可在该界面对信息表信息进行修改操作。

图5-6-6-2.jpg

图5-6-6-2 红字发票信息表修改界面

【第四步】选择要删除的一行或多行红字发票信息表行数据,点击工具条上的“删除”按钮,弹出删除确认窗口,如图5-6-6-3所示。点击“是”,成功删除选择数据。

图5-6-6-3.jpg

图5-6-6-3 红字发票信息表修改界面

【第五步】选择要导出的一行或多行红字发票信息表行数据,点击工具条上的“导出”按钮,弹出导出确认窗口,如图5-6-6-4所示。点击“是”,弹出路径选择窗口,如图5-6-6-5所示。选择后点击“确定”,弹出成功导出对话框,点击是,将进入存储目录以方便用户查找导出数据。

图5-6-6-4.jpg

图5-6-6-4 红字发票信息表修改界面

图5-6-6-5.jpg

图5-6-6-5 导出路径选择按钮

图5-6-6-6.jpg

图5-6-6-6 红字发票信息表导出成功界面

说明:

①对已开具的信息表进行修改时,修改后的总金额不能大于发票库中对应正数发票的总金额。

②开票系统中对已开具信息表的修改、删除或导出操作均无时间限制,但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所需操作。


5.6.7 货运专票红字信息表导出

主要功能:查看、修改、删除、导出已填开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货运专票红字信息表查询”菜单,系统弹出“货运专票红字信息表填开修改查询导出”界面。

【第二步】设置好查询日期后,点“查询”按钮,系统将设定日期范围内的发票明细按序排列显示,如图5-6-7-1所示。在此界面对信息表进行查看明细、修改、删除和导出操作。

图5-6-7-1.jpg 

图5-6-7-1 红字发票信息表查询界面

【第三步】选择一条红字发票信息表行数据,双击该明细行,弹出该信息表的详细信息,如图5-6-7-2所示。用户可在该界面对信息表信息进行修改操作。

图5-6-7-2.jpg

图5-6-7-2 红字发票信息表修改界面

【第四步】选择要删除的一行或多行红字发票信息表行数据,点击工具条上的“删除”按钮,弹出删除确认窗口,如图5-6-7-3所示。点击“是”,成功删除选择数据。

图5-6-7-3.jpg

图5-6-7-3 红字发票信息表修改界面

【第五步】选择要导出的一行或多行红字发票信息表行数据,点击工具条上的“导出”按钮,弹出导出确认窗口,如图5-6-7-4所示。点击“是”,弹出路径选择窗口,如图5-6-7-5所示。选择后点击“确定”,弹出成功导出对话框,点击是,将进入存储目录以方便用户查找导出数据。

图5-6-7-4.jpg

图5-6-7-4 红字发票信息表修改界面

图5-6-7-5.jpg

图5-6-7-5 导出路径选择按钮

图5-6-7-6.jpg

图5-6-7-6 红字发票信息表导出成功界面

5.6.8 货运专票红字信息表审核下载

主要功能:下载税务机关已经审核通过的货运专票红字信息表。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货运专票红字信息表审核下载”菜单,系统弹出“红字信息表下载--货运”界面。

【第二步】设置好下载保存地址,申请日期后,界面如图5-6-8-1所示:

图5-6-8-1.jpg 

图5-6-8-1 红字信息表下载界面

【第三步】选点“查询”按钮,系统将设定日期范围内的上传到局端的红字信息表进行自动下载,并保存到设置的“下载保存地址”中,下载之后的界面如图5-6-8-2所示:

图5-6-8-2.jpg

图5-6-8-2 红字信息表下载结果界面

说明:

审核通过的红字信息表,可以直接下载成功,否则需要根据该窗口的描述信息,检查申请开具的红字信息表和原蓝字发票的相关信息或联系税务机关人员进行处理。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