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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台“禁售地热水令”,地热水不回灌究竟危害多大

 wunianyi 2018-01-12


1月10日,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获悉,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市水务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禁止出售地热水的通告,在全市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售地热水。


今年1月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市水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打击违规出售地热水专项行动,由各区国土、水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联合执法,严肃查处本行政区域内违规出售地热水行为;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天津市地热资源分布面积达8700多平方千米。相关专家表示,随着天津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规模的提高,保护压力逐渐加大,特别是历史上形成的地热开采单井利用后未经回灌直接排放,造成热储压力持续下降,直接影响到地热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


据相关人士称,地热回灌井设备复杂,回灌技术不成熟,其建设成本比出水井高几倍。而且,采暖期只有几个月,但自然回灌速度慢、周期长,能回灌20%就不错了。因此,回灌只有社会效益,没有经济效益,之前很多地方的地热井基本没有回灌设施,“只采不补”成了行业惯例。


那么地热水不加以回灌,究竟有哪些危害呢?


地热水资源衰减。大面积开采地热水容易造成地热水资源的衰减。地热水补给源远,循环周期长,不是一种可大量再生的资源,经C14测年分析平原区多数地热水年龄在1万年以上,对其大量的无序开采,必将引起地热水资源的衰减。同时,随着地下水开采量不断增加,而地下水的补给源相对减少,冷水大量混入,使地下热水水温下降,水化学成分也产生较大变化,直接影响着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甚至引发一系列的地质灾害问题。


地面沉降。过量开采地热水是引起地面沉降的主要原因,地面沉降伴随地下水开采而发生,随地下水开采量的增加而发展扩大,随开采量的减少而减缓,地面沉降范围与地下水位下降漏斗基本一致。


有害成分污染。地热水形成于高温、深循环的深部岩层中,往往具有特殊的化学成分和高矿化度,未经处理长期排放,必将带来地下水和土壤的化学污染。经测定,地热水具有含量较高的矿化度、氯离子、氟离子,部分地热水中还存在含量较高的钴、汞、镉、砷等重金属以及其它成分,不适合直接用于饮用、农田灌溉和渔业养殖,排放将污染地表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在地热开采井的附近,地下水的氟含量和矿化度都有上升的趋势。若不采取相应防治措施,不加检测就随意排放地热水,将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及地质环境造成损害和污染。


热污染。目前我国许多地区地下热水的热能利用率很低,排放的尾水温度高,如果未经利用和处理长期排放,其余热将给周边环境造成热污染。尾水中热量的释放使局部地区的空气和水体温度升高,改变了生态环境,给居民生活带来不利。如排放热水的下水道中长年蚊、蝇、虫聚居,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甚至以这些害虫为媒体传染各种疾病。


城市管网负担加重。过多的地热尾水不加处理和回灌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必将加重污水管网的负担,严重时甚至会造成管网瘫痪。


根据《关于加快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促进北方采暖地区燃煤减量替代的通知》,地下水水源热泵回灌率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回灌导致含水层地下水水质下降、开采地下水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与生态环境问题的,由国土、环保、水利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


前段时间,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外公布了《天津供热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在规划范围内2020年规划集中供热面积达50353万平方米,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3053万平方米。地热水资源的大量开发可能导致一系列环境问题,应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必须统一部署,统一规划,综合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地热水资源,保障地热水资源的健康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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