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制定的中国建筑学会标准《健康建筑评价标准》经中国建筑学会标准化委员会批准发布,编号为T/ASC02-2016,自2017年1月6日起实施。 《健康建筑评价标准》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贯彻健康中国战略部署、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现建筑健康性能提升和规范健康建筑评价为目标;结合我国健康建筑最新实践和相关研究成果,借鉴了国外有关先进标准;开展了多项专题研究和试评,并在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编制而成;充分考虑了与健康密切相关的空气、水、舒适、健身、人文、服务6方面技术内容要求。 《健康建筑评价标准》的评价指标体系充分考虑了我国国情和健康建筑特点,技术指标科学合理,创新性、可操作性和适用性强,标准总体上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该标准的实施,将对促进我国健康建筑行业发展、规范健康建筑评价发挥重要作用。 中国建筑学会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其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专项支持下,已批准发布两项学会标准,均为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分别为《水泥和混凝土用镍铁渣粉》T/ASC 01-2016和《健康建筑评价标准》T/ASC02-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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