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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代书立房产遗嘱是否成立?

 万宝全书 2018-01-18

『法律有话说』侃法依据法院判决及法律规定,法理≠情理≠社会道义

简析如下:

第一,遗嘱分类

法律规定的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

第二,案情描述有些像代书遗嘱,实则不是。

代书遗嘱通常是指立遗嘱人不能写字时有由别人代笔,表达立遗嘱人真实意思。但代书遗嘱应由立遗嘱人签名,如果连署名都不是你母亲,恐怕不符合法律对代书遗嘱的要求。

第三,是否理解成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是立遗嘱人不能写字,口头说明对遗产分配方案,需要有见证人,遗嘱有效,但是一旦危险期一过,能够写字时必须补写遗嘱,此时即便不写,也口头遗嘱也已失效。

第四,自书遗嘱。

是自己写的遗嘱,真实意思表示。

第五,立遗嘱的基本条件。

一般应当是完全行为能力人,遗嘱内容是真实意思表示,处置的财产是完全属于自己所有,没有产权争议。

第六,本案中临终遗产分配有效的条件:

1,你母亲没法写字,口头表述由别人记录,此后一直昏迷未能苏醒,或者神智没有清醒无法正确表达,以口头遗嘱形式处理。

2,不作为遗嘱对待,因为所有继承人都认可,那么就按照所有人都放弃继承权的方式处理,房子就是你继承了,只要大家都不和你争,遗嘱有没有还重要吗?

如果人家和你争,我认为遗嘱效力和生效条件,你可以从上面回复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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