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审美意识贯穿整个音乐教育中
黑龙江省绥化市第六中学 马 丽
152000
【摘 要】美育教育是培养学生认识美、热爱美和创造美的教育。美育是整个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观念和审美能力、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具有重要的作用。美育的最终目标是塑造学生完美的人格,这是培养和提高受教育者素质的重要方面。所以,美育在素质教育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在音乐课中渗透美育十分重要。
【关键词】音乐加息;美育教育;情感陶冶;人格塑造
《中学音乐课程标准》中提出:“力求体现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精神,体现以音乐、审美体验为核心,使学习内容生动有趣,丰富多彩,有鲜明的时代感和民族性,引导学生主动参与音乐实践,尊重个体的不同音乐体验和学习方式,以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形成良好的人文素养,为学生终生喜爱音乐、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奠定良好的基础。”这条课程标准揭示了音乐教育的本质——审美。从理论上来看,音乐审美是音乐教育的核心,这贯穿在音乐教学的全过程之中,在潜移默化中培育中学生健全的人格和美好的情操。中学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应有机地渗透在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中。这说明,审美体验是本,学习知识掌握技能是末。很遗憾,在我们如今的教育当中,往往是本末倒置。笔者认为,这种状况最主要的根源来自于广大教育工作者传统、陈旧的教育观念。
审美教育是音乐教育的本质,音乐艺术的本质在于审美,自然界和生活中的美好事物都能成为审美对象,于是美无时不在,无处不有。中学生正处在学习的黄金时期,广大音乐老师如果能在音乐教育中通过音响、和声、旋律、意境,让他们感受音乐的美,深刻理解音乐丰富的情感内容,这样音乐教育也就渗透了审美教育。同时,进行音乐审美教育不仅要以音乐中丰富的情感来陶冶学生,以音乐的美来感染学生,而且要让中学生形成健康的音乐审美观念、高尚的道德情操以及必要的音乐审美能力。教育家蔡元培也曾指出:“所以美育与智育相辅而行,以图德育之完成者也”,这充分说明了渗透美育教育的重要性。
由于受应试教育和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对音乐教育的认识和评价往往以学生在音乐技能方面达到了什么程度来衡量音乐教育质量的高低,评价重结果轻过程,重量化而轻质态,现实中考级热、赛事热就是最好的证明。音乐教师应该明白,真正的音乐教育不同于其他教育科目的一个极为突出的特点就是教学过程本身比教学结果更为愉快、轻松,但我们所看到的很多实际课堂教学却并非如此,观摩课中我们经常看到,老师为了使学生掌握某一技巧唱好歌曲,而不惜以一节课甚至更长的时间来训练,这些老师以为掌握了技巧也就自然而然有了审美体验。于是,悠扬婉转的歌曲在学生的口中却成了小和尚口中的无心经了。其结果虽然达到了技能技巧的熟练,但没有深层次审美内涵和意蕴的表达,其演唱也就成了没有灵魂的外壳。
音乐教学活动须重在审美体验,重在感受。其教学内容除了音乐知识和音乐技能,还包括感受音乐、表现音乐和创造音乐。音乐教育的主要特点就是以情感人,以情动人,不是以技能知识获取多少为目标,而是以培养人的审美情感为主要目标。我们的学生在目前音乐课堂教学中,在传统教学的评价机制之下,只能说是爱音乐而不是爱音乐课。老师把“双基”训练作为课堂教学的主导或唯一目标,不能激起学生学习的兴趣,学生又如何去审美,如何去体验,如何去创造。音乐的美也就永远无法体现在课堂之中,也就永远无法去感染学生。
笔者认为,既然要把发现美、体验美、创造美的权力和方法交给学生,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激发学生的兴趣。爱因斯坦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的确,我们要培养学生学习的愿望和动力,激发他们的兴趣。绝不是把学生都培养成音乐家,不是搞“精英教育”。所以,我们一定要勇敢地淡化“双基”,把注意力转向对学生兴趣、情感和创造力的培养,以审美体验为教学核心,让学生时刻保持着一种对音乐的积极心态和愉悦体验。其次,要把课堂还原给学生。传统的授课形式中,教师是学习的主宰者、中心点,学生处于被动的地位,教学中缺少学生的参与,缺乏民主、融洽、活跃的课堂气氛,压抑了学生的个性,束缚了学生的思维和想象。我们应认识到,学生才是学习的主体,我们要根据主体成长发展的需要和现有水平去完成教学计划。师生之间不应是单纯的知识授课关系,而要树立一种人与人之间平等合作的师生关系,教师要把知识融入情感交流活动中来学习,尊重学生,重视学生的参与,重视学生对音乐审美的体验,要努力营造这一种和谐轻松、师生双向交流的宽松的教学氛围,让学生充分投入到各种音乐审美活动中,这样才能“润物细无声”,所取得的教学效果也必须优于目前的课堂教学。
最后,评价机制必须改变。《中学音乐课程标准》中指出:“音乐课程应充分体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贯彻标准的基本理念,着眼于评价教育、激励与完善的功能,通过科学的课程评价,有效的促进学生发展,激励教师的进取,完善教学管理,推动音乐课程的建设和发展。”这就要求我们的评价观念首先要改变,音乐教师必须明确,音乐教育的成果绝不是有多少人在某某大赛上获了大奖,什么样的上级检查全部过关等等。音乐教育同样不是为几个人,而是为了全体学生。还有明确,要把评价的目光放在过程中,而不是只注重结果。如果我们用一般学科考试的方式方法来对待音乐考试,难以对学生的学习效率进行科学的、准确的、客观的评价,同时也背离了音乐学科自身的规律和特征。最后,我们还必须改变评价的体系,按照《课标》的要求,参考音乐学科的特点,依照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音乐课堂的评价体系必须多元化,只有通过多种评价方式的结合,才能形成准确、公正的评价,这样既能保证评价结果的信度和效度,又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综述,音乐教师只有端正自己的认识,以科学、辨证的眼光来对待音乐教育,还音乐教育“审美”的本质,才能激发中学生对音乐的兴趣爱好,促使中学生养成良好的音乐学习态度和习惯,丰富情感体验,提高审美意识和情趣,最终促进个性和谐发展,这样我们的教育才会是真正“为人”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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