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编:Southland 导读 自5世纪条顿诸王国建立直到查理曼大帝时代,武器和盔甲在形制方面并没有出现太多的变化。不过到了9世纪,我们发现基督徒士兵的外貌开始逐渐发生变化。不仅披甲的士兵比重大幅增加,而且盔甲本身的外观也有所变化。所有的变化,目的都在于给穿戴者提供更好的保护。原先的身甲如今已经长及臀部,而开放式的法兰克头盔在面对丹麦战斧和马扎尔弓箭时也效果不佳。本文将考证公元800年至1100年间的中世纪战争中的武器与盔甲演变。 第一项改变即为增加了专门用于保护咽喉、颈部和脸颊的护颈(Halsberge)。早期护颈只是一块能够覆盖颈部和耳朵的厚重皮革,可能会与头盔的下部系在一起,与锡克(Sikh)或波斯头盔的护颈十分相似。这种早期形制事实上只不过是给头盔加上了一块附加保护而已。837年,弗雷瑞斯伯爵埃伯哈德在遗嘱中列出“带护颈的头盔”之时,所指代者应该就是上述的皮质护颈。这种形制的护颈,可以参见维奥莱-勒-杜克(Viollet-le-Duc)雕刻的圣丹尼斯(St.Denis)象棋人偶,以及《斯图加特诗篇》(Stuttgart Psalter)中的士兵绘画。在那之后发展出的下一种护颈形式要显得更为完整,其材质已更换为精心打造的锁子甲,形状更为接近头部形状,同时覆盖范围也向前延伸到了可以覆盖下颚和颈部的程度。这种形式的护颈通常会被制成头巾或兜帽形状,其中被头盔所覆盖的一部分由皮革制成,头盔以外的部分则由锁甲制成,其下端或是被身甲覆盖,或是覆盖着身甲,此时二者尚未被结合起来制成一件甲胄。 《斯图加特诗篇》中的法兰克骑兵绘画,可见此时其身甲长度已及膝盖部位 在10世纪和11世纪,所有装备精良的武士都会拥有这种颈甲。较为贫穷者仅有一件身甲,只有较富裕者才能再多拥有一件护颈。在许多次战斗中,我们都能找到使用护颈的明确记载。例如923年的苏瓦松会战时,罗伯特国王为了表明身份,曾经“将他的大胡子从护颈中扯了出来”,以便敌军能够看到自己。另外,康拉德公爵之所以在列希菲德会战中阵亡,也是由于他在即将取胜之时因酷热而解开了护颈透气,结果被弓箭射穿了喉咙。 在此之后,护颈的形式更进一步,与身甲结合到了一起,成为一件甲胄,就好像是爱斯基摩人(Esquimaux)的大衣一样。不过这种变化直到11世纪末、12世纪初才逐步显现出来。在《贝叶挂毯》中,大部分士兵采用的仍然是与身甲分离的护颈。到12世纪,护颈与身甲终于合二为一,“护颈”(Hauberk)一词也开始被用于指代整件锁甲。对于那些只知道“护颈”一词在后期的意义,而不知道最初该词所指之物只不过是头盔上垂下来的一块厚皮帘之人,这种词义变化无疑会带来极大的困扰。 头盔本身在9世纪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先带开放式的法兰克带冠头盔在经历一段巅峰期后彻底消失,被一种没有装饰的圆锥形头盔取代。对抵御刀剑或战斧劈砍而言,后者要更为有效。不过圆锥形头盔的盛行也并非只有这一个原因,它可以更方便地和护颈一起佩戴也是一个重要因素。老式的法兰克头盔下端距离脸部过远,安装在这种头盔上的护颈过于开放,效果不佳。 与此同时,这种头盔也很难紧贴头部,如果要将它佩戴在后期那种套头式的护颈之上,要远比圆锥形头盔更容易被敌人打掉。在9世纪后,老式的法兰克带冠头盔便彻底销声匿迹,只有在一些忠实临摹了早期绘画的手稿中才能偶尔找到它们的踪迹。 在10世纪,圆锥形头盔也增加了一个新的设计,即在面部开口的上端向下延伸出了一根铁条作为护鼻。其实这种设计早就已经出现,只不过直到950年才终于流行开来。从那时起直到12世纪后半叶,拥有完整面甲的壶型头盔(这种头盔形制可以参见理查一世印章上所刻的图案)取代锥形盔之前,这种护鼻始终十分盛行。 除头盔和护颈以外,身甲本身也在10世纪发生了变化。在此之前,锁甲的长度仅及臀部,如今已经延伸到了膝盖。当骑兵与手持重型武器的步兵(如维京人)作战时,膝盖和膝盖上方特别容易受伤。毫无疑问,身甲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会变得越来越长,一直延伸到了胫部。为了不妨碍骑马,锁甲的下摆在前后都有开衩,其长度通常在三十英寸或两英尺左右。在技艺不精的画家笔下,这种身甲的开衩很可能会被画得与甲裤相似,而后者要直到很久以后才会真正流行起来。 锁甲甲袖在10世纪甚至11世纪的一段时间内,仍然以较短、较宽的形制为主,导致小臂缺乏防护。至于甲袖到底有多宽,从923年罗伯特国王在苏瓦松会战中居然能够被一支沿袖口刺入的长枪刺穿肝脏一事中即可见一斑。 综上所述,一位1050年前后的西欧武士形象已经跃然纸上。他头戴着圆锥形的头盔,护颈保护着他的耳朵和喉咙,身着长及膝盖的锁甲。其形象与加洛林时代的士兵完全不同,后者身上仍保留有不少罗马晚期的特征。只要稍加研究,我们就能发现11世纪的盔甲显然要更加有效,而同时盔甲的重量也尚未影响其施展武艺或使其苦不堪言。 10世纪的法兰克骑兵及其装备。1、2、3、4、5.头盔;6、7.并不常见的鳞甲;8、9.马刺;10.盾牌;11、12.佩剑;13、14、15.剑柄 若要再为这种对比做一补充的话,到1050年时,骑兵已经完全抛弃了圆盾而改用风筝形盾牌,只有此时已经颇受蔑视的步兵仍保留着圆盾。大型的圆盾对骑兵而言十分碍事,由于要用一只手勒住缰绳,盾牌只能被佩戴在大臂上,因此十分笨拙。而小圆盾虽然在武艺精湛的骑士手中足以用来抵御刀剑和长枪,但在面对标枪和弓箭时却完全不敷使用。风筝形盾牌的优势便是在能够覆盖身体的大部分的同时,既不会像圆盾那样过于宽阔,也不会阻碍左侧的视野。正是出于相同的原因,1200年以前的罗马人才使用矩形盾牌(Scutum)取代了圆盾。最后一批使用圆盾的战士来自于从不曾在南方定居的斯堪的纳维亚人。直到1171年,在都柏林(Dublin)与斯特朗博(Strongbow)手下的诺曼人作战时,丹麦人仍然手持着祖先们在300年前就已经使用的红色圆盾。 在800年至1100年间,武器的变化远没有盔甲那样明显。如前所述,从丹麦人那里传入的双手战斧被英格兰人采用,而其余民族也有少量使用。不过投掷用的轻型战斧也并没有彻底消失,克努特曾在一份文件中提及了这种武器,而普瓦捷的威廉在记载哈斯丁会战时也说英格兰人曾对冲杀过来的诺曼人投掷飞斧。剑的长度则变得比先前长得多,到1050年时,弧形的剑尖取代了原先的直角形状,使其彻底变成了一种劈砍武器。 1050年左右的英格兰重步兵 骑兵使用的骑枪此时长度并没有变得太长。在哈斯丁会战中,诺曼骑士们的骑枪不仅能够突刺,而且也可以像投枪一样投掷。另外,在长达几百年时间里,弓箭的使用仍然十分普遍,只不过此时士兵手中所使用的仍然是短弓,而非14世纪时那种长达六英尺,威力巨大的长弓。斯堪的纳维亚人、南威尔士人以及与拜占庭接触频繁的民族使用弓箭最多。在哈斯丁会战中,拥有丹麦血统的诺曼人仍然仰仗于军队中的大批弓箭手,而日耳曼人、英格兰人和法国人都不曾如此重视弓箭。在886年成功防御巴黎的修道院长埃博拉斯(Ebolus)是笔者所知范围内,当时唯一的一位著名弓箭手。在我们本章中所讨论的这段时期结束时,弩和长弓一样已经开始被步兵们所使用,但直到1100年时,弩才真正开始走上一段上升期并在12世纪成为流行武器,最终在13世纪达到巅峰。 本文摘自《中世纪战争艺术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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