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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谈谈与坏人的友谊(也许还有爱??)

 阿里山图书馆 2018-02-04
                         

本文依然选自《生活的意义》,这本书是香港大学的教授们为大学一年级新生的通识课所著,由麦格劳希尔公司出版,成为西方大学的通识课教材。我们引进已经有五六年了,在内陆也有一批读者,但是作为编辑总还是觉得没有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出它的效用。它的好处是:阐述人类共同的价值观时,吸收了东西方文化的共同精华。读起来经常让人有“我们应该补上这一课”的感叹。

我们该如何看待和评价与坏人的友谊,以及坏人与坏人之间的友谊?为方便理解,这里所说的坏人指具有以下一种或几种行为倾向的人:重利轻义,无视道德,屈从于本能,把他人完全当作工具,易行恶不易行善。

让我们再次以父子的对话作为开始:
父亲:友谊不只是忠诚于那个独特的个体,它必须是一种长期的、在任何情况下都存在的忠诚。

儿子:那是什么意思?
父亲:这么说吧,我年轻的时候,有一首流行歌曲叫《那就是朋友》, 演唱者是美国歌手狄昂. 华薇克(Dionne Warwick),有一段歌词是这么写的:

不断微笑,不断闪光
你知道你永远可以依靠我,确定无疑
这就是朋友
无论顺境逆境
我永远支持你……

儿子:我同意朋友什么时候都是朋友,即使是在“逆境中”。我的问题是:要是他们正在变坏或者已经变坏了呢?我们是否还要“永远支持他们”?

儿子很明显被以下两个问题困扰:
1. 对于友谊的分类:好人与坏人之间、坏人与坏人之间能建立真正的友谊吗?
2. 对于友谊的道德价值:我们是否应该忠于一个坏人朋友?
先看第一个问题。

不同类型的友谊  
第一个问题涉及对友谊的分类这个概念问题。这是一个永恒的问题,早在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中就有所讨论。书中把友谊分成三类:

1. 为寻求快乐的友谊。
2. 为寻求实用的友谊。
3. 为了朋友本身的友谊。
 
根据这个分类,亚里士多德认为坏人之间也可以建立前两种友谊:“快乐的和实用的友谊,好人和坏人之间也可以基于此建立友谊。”不要误以为亚里士多德很包容或认可好人和坏人、坏人和坏人之间的友谊。一方面,他的确给了他们“友谊”这个美名,但另一方面,他也谴责了这种关系是有条件的、不稳定的,是来自于快乐或实用的。这里有两个论点:第一,坏人只有为了快乐或实际利益才能够爱或关心别人;第二,任何基于快乐或实用的友谊注定是偶然的、工具性的、不稳定的。也就是说,一方面承认坏人与坏人(好人与坏人)之间的爱与关爱可以用“友谊”来指代;另一方面,亚里士多德其实不愿意赋予这类友谊什么道德价值,因为一旦预期中的快乐或利益无法实现,友谊很容易破碎。

我们很容易认同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即基于功利目的的友谊没有道德价值。事实上,这类友谊在现代社会根本称不上“友谊”,现代社会的人们普遍认为,对于某个个体的独特价值观和兴趣的忠诚才称得上友谊。对于这些最终基于利益的关系,我们不如称之为“伙伴关系”、“合作关系”或“雇佣关系”,而非友谊。这只是用词上的问题,不会引起太大争议。亚里士多德说不定还会同意我们(不把这类关系称作友谊),因为他对基于快乐或实用的友谊都不看好。

至此,我想大家都猜出了第二个论点,那就是,基于快乐或实用的关系(不管是否称作“友谊”)没什么道德价值。但亚里士多德的第一个论点,即坏人只可能建立基于快乐或实用的友谊,还有待商榷。我们将看到还有其他的可能性。重要的是,如果好人和坏人、坏人和坏人之间的关系不仅仅是基于快乐或功利,那么,就不能排除这里有真正的、高贵的友谊的可能性。

对某些人坏却对另一些人好?
对于同意亚里士多德的人来说,他们可能会认为完全有理由有必要对于“屈从于本能”采取坚决反对的态度。这几乎是普遍的规则:这样的人的动机说好听了是“工具性的”,说不好听就是“邪恶”。更重要的是,他们倾向于认为恶性(美德)是纯粹的。恶人的恶性不只限于他们生活的某一方面。相反,恶人的所作所为具有一致性,他们的恶性贯穿于他们所从事的各种各样的活动。如果一个人贪婪、不顾及别人、不负责任,他在父亲、邻居、网球俱乐部会员、同事、学生、立法者等任何角色中,都会如此行事。这种观点认为,如果你是个恶人,不管你恰巧承担何种角色,你都会是个恶人。

上述说法肯定是一种可能。但是否必然是这样?是否还有这样的可能:一个人在生活的某些领域是坏人,在其他领域不是?是否有可能某个人在某个角色上卑鄙、肆无忌惮,在其他的方面却表现出美德?根据劳伦斯. 布卢姆(Lawrence Blum) 的观点,这个问题就是:“人类是否能够实现道德的专门化、分隔化和不一致?”也就是说,我们在不同的角色、生活的不同领域中,是否有选择地有时表现得好有时表现得坏?有人也许会说,这种分隔化的做法乃是一种更大的恶性,在此我们就不做讨论了。现在要关注的是:人们在不同的角色和活动中、在不同的道德领域中,是否会真诚地、自由地做出不同的反应?

事实上,只要纵观我们这个客观世界的运行就会发现,坏人做好事(或相反)也是一个规律而不是特例。原因之一就是,在任何的合作活动或集体生活中都存在着“一种固有的、天生的道德”。这对于一个绅士群体和一个犯罪团体同样适用。如果一个犯罪团体要生存、继续其不法生意,他们也需要一些圈子内外的人,能够对他们讲真话、关心他们的利益、真正地尊重他们本人,最重要的是,能够值得他们信任。这里的逻辑很简单:如果他们要与某一伙人开战,他们就不能把所有人都变成敌人。如果他们作为一个集体要想做成什么事,无论好事坏事,其中必须有一些友谊——忠诚、依恋、奉献和互相支持——这些都发生在成员之间。

而且,即使是最恐怖的“教父”,也想有一个私人生活——在他做全职坏人的同时也有一部分生活。因为没人会一天工作24 小时,无论这些邪恶的生意多么赚钱;即使是最可恶的黑社会成员也不想一周七天被人恨。相反,他也想要一个真正爱他的家庭,一个纯粹出于兴趣与他下棋的人,一个既不恨他也不怕他的厨师,甚至还有一条会欢迎他的狗。总的来说,只要一个坏人过的是包含多个领域的生活,认为自己可以承担不止一个角色,他们就会对少数人忠诚,并把他们当作真正的朋友来关心。

但是,有两点需要注意:第一,上述讨论不是为了证明坏人为了生存或成功假装出美德(虽然也可能确实如此)。问题是由于他们生存下来并成功了,使我们推测他们之间肯定有一些关心和关爱。第二,不要误以为我要浪漫地看待坏人或者赞美邪恶组织,我只是想证明即使是目标邪恶的生活,这其中也可能有一些良好的道德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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