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义参照下共和主义的展示。伯林认为,把共和主义与自由主义区分开来甚至对立起来的根本理由是,前者信奉古代人的自由或积极自由,而后者则以现代人的自由或消极自由为依归。所谓“消极自由”,在伯林看来,它不仅仅是指绑架或监禁之类物质上的强制,而且还包括口头威胁的强制。从消极的观点看,我是自由的,即我享有不受阻碍和限制的选择权;所谓“积极自由”要求的不仅仅是干涉的阙如,不仅仅是放任自流,它要求行动者采取积极的行动以实现自我控制或自主,我是自由的,就意味着我实现了“自我控制,它暗含着一个人与自己的分裂和对抗”。 佩迪特则认为,共和主义主张的是“第三种自由”,即“无支配的自由”,它不属于现今流行的消极/积极二分法中的任何一种。这种自由观既是消极的也是积极的:“说它是消极的,是因为它要求免于他人的支配,但并不必然要求实现自主,不管人们认为它(自主)的含义是什么;说它是积极的,是因为至少从一个方面说,它要求免于干涉之外的其他东西,它要求防止干涉的保障,尤其是防止建立在专断基础上的干涉。” 共和主义与自由主义这两种民主理路存在着很大的区别。自由主义认为,现代以来,国家与社会已经分野,国家不能随意侵入社会,政治不能随意侵犯私人领地,国家的主要任务是保障公民的权利,而政治正当性的获得主要是依托代议制以及围绕代议制创设的普选制、政党制等一系列制度形态。肇始于17世纪的自由主义理论传统,经过洛克等具有代表性的政治思想家们的进一步阐述,成为近代以来西方社会中一种占主流的政治理论形态。现代自由主义认为,人应该是一个追求一己私利的个体,不是古代城邦中追求道德高尚的公民。“罗马人如果愿意蹲在墙角煮萝卜吃,这是他们的事——我们共和国的掌门人应该是快乐欢畅的伊壁鸠鲁和臀部丰满的维纳斯,而不是道貌岸然的马拉和沙里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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